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处理问题不能总搞“慢动作”

www.fjsen.com 2013-03-11 17:36  程绍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林先生说:我是翔安陈新村的村民,每次出去做事我都要经过海翔大道。最近我发现,路上很多井盖有破损,其中有三个窨井完全没了井盖。但半个多月过去了,都没人去修,有人在洞里插竹竿和扫把等提醒车主。我想说,这种警示标志很不专业,多危险啊!(3月10日《海峡导报》)

窨井盖虽说只是一个简单的公共设施,但却关系到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一旦出现破碎或丢失等情况,必须抓紧时间处理,否则,这窨井就会变成吞噬行人生命的陷阱。然而,海翔大道上很多井盖有破损,其中有三个窨井完全没了井盖,至今半个多月过去了都没人管。有好心人为防止过往的行人车辆“中招”,只好在洞里插竹竿和扫把等提醒车主。不知相关部门在看了这样的报道之后,会不会觉得脸上有些发烧?

针对此事,目前正在该路段施工的中交三航局相关人员称,窨井所在路段是另一家建筑公司建的,该公司已撤走了,但道路还未交接给公路局。不久后道路要拓宽,这些窨井都会被弃用。针对目前窨井没盖子的情况,他们会先做填埋处理。很显然,这些窨井在管理上出现空挡,至少说明相关部门在管理上还存在缺陷。现在,有媒体介入,相信问题很快就会得到处理,只是这种处理问题的过程让人疑惑:莫非媒体监督也是某些部门解决问题的必然程序?如果没有媒体介入,这些问题是不是就要被无限期地拖延下去?

公共服务与管理,需要媒体的监督与支持,但是,媒体的监督作用终归是有限的,只能是一种补充,而不可能成为有关部门工作监管的替代。而且,过分依赖媒体监督曝光,而后再采取行动,“主动服务”就变成了“被动处理”,这无论对自己的声誉还是老百姓的利益,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相关部门还是尽量不要搞这样的“慢动作”为好。自己份内的事儿,迟早都要解决,何必非要等到媒体介入或“摊上事了”再去采取行动?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