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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擅提水电费,监管不能“打酱油”

www.fjsen.com 2012-11-28 09:52  周呈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在一些城乡结合部,房东擅自提高租户用水用电的价格,这一现象曾引起厦门市长的重视,有关部门多次进行整顿。但是,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除,在湖里寨上等地,又有不少房东擅自提价,还表示,“我们这里都是这样的”。(11月27日《海峡导报》)

好一个“我们这里都是这样的”!如此违规行为竟然说得理直气壮,到底是谁给的胆子?笔者试想,是不是这些房东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抱团提价”?

电费1元/度,水费4元/吨,这价格比政府定价高出了许多。虽有公摊费用在内,却没有严格按公摊比例进行计算,租户自然难以接受。房东不仅随意提价,还觉得理所当然,并且说多少就是多少,难道这些房东真的以为“我的地盘我作主”?

市长重视,部门整顿,涨价现象没有根除,却有愈演愈烈之势,这让众多租户伤不起。房东可能觉得一个租户用不了多少水电,涨价“其实没多少钱”。然而,这些租户大多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也是低收入人群。对于他们来说,水电提价,长年累积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房东擅提水电费,监管不能“打酱油”。早在2007年,厦门就出台了《厦门市出租户代收代缴公用项目费用暂行办法》,对房屋出租户的相关费用进行规范,制止乱收费。其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物价、市政、广电、电业等职能部门应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对偷水、偷电、私拉私接有线电视以及违反规定收取公用项目费用等违法行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然而,《办法》出台了5年,仍然是“暂行办法”,而相关职能部门,真正能下到实地巡查、监管、执行的又有多少?

一些房东正是看到自己地处城乡结合部,缺乏有效监管,才敢擅自提价。看来,要想杜绝此类现象,还得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拉网式”巡查,并建立长效机制,实时监管监督。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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