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检测业管理乱象何时休?
| 2026-02-14 12:11: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倩倩 我来说两句 |
日前,东南网报道了三明两家机动车检测站因用地违规遭遇“同案不同罚”一事(报道详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此同时,三明市泰宁县金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下称“金泰公司”)亦因类似问题被投诉,该年检站运营尚不足一年。从顺利获准经营到被指用地违规,问题究竟出在哪个环节?在公众对公平执法的强烈呼吁下,这些检测站将何去何从? 企业之惑:资质合法,用地违规 “我们的年检站是经省里审批的,合法合规经营,要求关停合理吗?”闽畅年检站负责人邓先生多次向记者表达困惑。 闽畅年检站于2024年2月开始筹建,同年8月取得检验检测资质并投入运营。其经营场地为租赁的工业用地,原属福建省明信橡塑有限公司“输送带生产扩建项目”地块。2025年4月起,因兴发年检站整改搬迁并提出“一碗水端平”诉求,闽畅年检站屡次接到搬离该地块的提醒。 无独有偶,三明市泰宁县金泰公司亦遇到类似困境。该公司于2024年12月提交资质申请,租赁场地被认为符合检验与安全要求,并于2025年3月获得资质认定。但因所租地块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举报人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为由,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其资质认证。 据业内人士透露,三明市九成年检站均设在工业用地上,在全省范围内这一比例亦达五成。加之行业竞争激烈,因用地问题引发的同业举报在福州、宁德等地也时有发生,三明地区尤为突出。 审批之弊:制度留白,标准不明 既然用地性质不符,为何能通过审批? 车辆检测企业所持营业执照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均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资质评审,并不审查用地性质。只要不属于耕地、林地等保护性地类,且具备合法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即可作为检测站经营场地。 根据2017年11月1日施行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机动车检测”未明确列入任何类别,仅“商服用地”类目下的“其他商服用地”所列的“洗车场及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维修网点”较为接近。 机动车年检站究竟应使用何种地类?记者以企业身份咨询三明、明溪、永泰等地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均表示,检测站应使用商服用地。曾在省自然资源厅从事空间规划工作的刘先生指出,国家目录未对年检站用地类别作出明确规定,省里亦无细则,但机动车检测站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从功能属性看应归为商业服务类。 执法之难:七成违规,谁来兜底 “商业用地比工业用地贵得多。既然审批能通过、平时没人查,企业当然选工业用地!”三明一家年检站负责人道出了行业普遍的选择逻辑。 据了解,目前全省机动车检验检测企业中,超七成使用非商服用地,这一现象在全国亦相当普遍。与之相对,年检站因用地违规被处罚的案例如凤毛麟角。各部门对行业乱象长期采取默许态度,仅在面临审计监督、上级督办等刚性约束时,才出现如兴发检测站整改搬迁的个例。 违反土地用途由谁查处?记者多次向三明市自然资源局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未正面回应,仅表示“如果被举报,损失就大了”。漳州市自然资源局一位负责人称,城市规划执法权大多已划转至城管部门。而在福州城管部门工作多年的赵先生坦言,若国家或地方并无明文规定年检站必须使用商服用地,城管部门便缺少执法依据。 市场监管部门同样面临难题。在金泰公司涉嫌改变土地用途一案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信访答复中指出:该局对金泰公司的后续监管处置,需以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对其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行为的有效认定结论及生效行政决定为依据。该局已致函泰宁县自然资源局,请其依法调查认定并抄送相关文书,以便依规处置。 换言之,使用非商服用地从事机动车检测是否构成违规,仍需自然资源部门作出明确认定。 治理之困:法难责众,监管两难 截至发稿,闽畅年检站尚未整改搬迁,兴发检测站“同案同罚”的诉求仍未实现。同时,金泰公司是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泰宁县自然资源局亦未作出行政决定。 显然,管理部门陷入了两难。若严格执法、落实“同案同罚”,则应关停所有违规年检站。但“一刀切”式关停势必导致检测服务供给短缺,影响群众出行与物流效率,也使大量企业承受巨额经济损失。而若“法不责众”、默许现状,则无法向已整改企业交代,也突破了土地用途管制底线,形成“有法不依”的事实。 兴发检测站负责人认为,闽畅年检站的违规事实已获明溪县人民政府认定,“整而不改”不符合工作流程。他要求相关部门先行落实整改决议,再对行业现状逐步规范清理。 面对个案冲突与行业积弊,相关部门如何“拨乱反正”?东南网将持续关注。 记者手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机动车检测站“同案不同罚”争议的背后,是行业标准缺失、审批与监管脱节、行业普遍违规与公平执法诉求之间的多重矛盾。 一是用地标准长期缺失。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未对机动车检测站明确归类,其用地性质缺乏统一界定;同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未将用地合规性纳入审查要件。标准模糊与制度缺位相互叠加,导致审批环节门户大开,各类非商服用地均可通过资质认定。 二是日常监管形同虚设。自然资源部门对改变土地用途行为长期“不告不理、不督不查”,大量违规用地检测站在监管盲区中持续运营。违规成为常态,守法反成个案,最终导致“法难责众”的执法困局。 三是部门协同机制不畅。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资质认定,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用地监管,两部门信息不互通、执法不联动,为企业埋下“合规资质、违规用地”的政策陷阱,也让事后追责陷入“谁都能管、谁都不管”的监管真空。 营商环境的优化,离不开高效、透明、负责任的政府监管。此次事件中,监管部门进退失据的状态,既暴露了事前规划与源头管控的缺失,也让企业和群众对政府治理能力产生疑虑——事前未明确规则、未严格审批,事后却以“违规”追责,实质上是监管责任的转嫁,最终损害政府公信力,削弱市场主体对政策执行的认同。 破局之道,在于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从国家层面,应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机动车检测站的用地性质标准,将其清晰纳入土地利用分类体系,消除模糊地带,为审批与监管提供法定依据。 从地方层面,自然资源部门应强化监管职责,针对用地类别界定不清的情形,可出台地方性规定予以明确;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在审批环节提前介入,确保用地合规。 针对存量治理,对已存在的使用非商服用地的检测站,或可通过设置合理过渡期、依法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方式,逐步推动合规化改造,避免“一刀切”引发行业震荡。 乱象非一日之积,治理非一夕之功。唯有标准明晰、权责归位、协同顺畅,辅以科学的规划统筹与平稳的过渡引导,才能逐步化解行业用地困局,实现规范与发展的齐头并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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