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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打假”系列报道之三: P图诈捐事件持续发酵:多机构相继表态 舆论呼吁追责
2026-09-11 18:44 作者:吕春荣 冯旭 责任编辑:揭晓经

福建日报全媒体传播中心记者 吕春荣 冯旭

继福建日报全媒体传播中心连续曝光两起假捐事件后,记者日前再次核实并推动封禁网红“欧妍国际麦总”假捐账号。个案虽已查处,但乱象背后的深层问题亟待探讨:面对造假成本低、异地追责难的现实困境,如何多维发力让假捐者付出真实代价?

进展:舆论持续发酵,平台、红会发声

“捐赠打假”系列报道引发舆论关注。来源:网络截图

日前,福建日报全媒体传播中心策划的“捐赠打假”系列报道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话题#网红宣传捐赠百万实际只捐1元#同时登上多平台热榜,并冲上微博、百度热搜榜第一。众多媒体下场评论,纷纷指出“假捐必须付出真代价”。

针对“网红虚构百万捐款给广西红十字会”一事,广西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福建日报全媒体传播中心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在关注此事,已向上汇报,正在研究是否采取相关措施。此外,记者从多地红十字会了解到,近年出现不少虚假捐赠情况,由于力量有限,较难直接处置,往往求助网信或网安等部门,此前已成功借助外力处置多起此类问题。

对待捐赠造假,平台如何处置?抖音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平台禁止发布虚假内容博取流量的行为。已根据媒体报道及线索反馈,确认相关捐赠不实,该平台已对违规内容作下架处理,涉事账号禁言。如用户发现相关违规线索,可进行举报,平台将及时跟进处理。

小红书方面表示,平台明确管控各类制造虚假信息行为,用户若发现相关虚假信息线索,可通过官方通道进行举报,平台会第一时间核实并处置。

现象:“流量至上”侵蚀公益慈善,治理存尴尬

抖音账号“秋叶白”宣称对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款十万元。来源:网络截图

此类捐赠造假并非个案。有资深媒体从业者表示,追求低成本、高回报的“流量变现”,是这些网红“表演慈善”的核心动因。对此类问题追责并不易,借助平台假捐引流者往往藏身异地,导致公益组织在事前监测与事后跨省追责时陷入双重困境。

《慈善法》明确规定,公开作出的捐赠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慈善组织可依法追责;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伪造凭证、借灾情编造虚假信息,一旦达到扰乱公共秩序的标准,就要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央视网评论指出,当下治理尴尬的地方在于,规则已写在纸上,震慑悬在半空。一方面,是“定性难”。P图谎称已捐,到底能不能直接套用捐赠追责条款,司法认定尚存争议。标准模糊、取证繁琐,给了投机者反复横跳的空间。另一方面,是“动力不足”。虽说法律赋予了相关机构起诉权,但真要和流量网红对簿公堂,慈善机构既要算经济账,又要防舆论反噬,大多只能选择息事宁人。

对策:让假捐付出真代价,需多方合力

人民日报呼吁对诈捐吸粉“动真格”。来源:网络截图

对诈捐吸粉岂能止于禁言?作为资深的新媒体从业者,福建省政协委员雷希颖表示,要根治此类诈捐乱象、斩断灾情流量灰产,必须跳出“只骂不罚”的路径,拿出一套可落地、可执行、能追责的硬核整治方案,形成多方合力,共同震慑乱象。

首先,政府应当完善法规细则,明确承诺捐赠未兑现的跟进监督程序,明确虚构公益善举博流量的认定细则,区分民事违约与网络虚假宣传,对核定为恶意炒作的主体进行依法追责。

其次,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对灾情、公益募捐类内容增设预警审核,对大额捐赠承诺内容要主动留存凭证,主动下架博流量虚假内容,严惩违法违规网络主体。

最后,公益组织必须强化信息公开的意识,建立捐赠台账透明可查的机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网络主体敬畏灾情与公益的正确认知。

“平台则要把好流量入口关。”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律师建议,可针对“捐赠”“公益”“慈善”等关键词建立专项巡查池,对短期内涨粉快、传播量高的相关内容,由算法自动触发前置审核。同时,可设立“虚假慈善”专属举报入口,对实名举报并附初步证据的,12小时内反馈核验结果。


往期回顾:

“捐赠打假”系列报道之一:P图造假多笔10万捐款引万人互动律师:当心诈捐变真捐

“捐赠打假”系列报道之二:小红书万粉网红晒百万捐款 红十字会: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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