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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门诊名称“立规矩”,畅通患者就医之路

2025-08-07 09:49:52 作者:郭元鹏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据8月5日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针对部分医疗机构使用模糊、笼统或容易混淆的门诊名称,少数医疗机构为吸引患者,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暗示疗效的门诊名称误导患者等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清晰准确的原则进行门诊命名。

门诊名称不仅是标识,更是患者选择就医的“第一指引”。现实中,一些医疗机构为吸引眼球,给门诊起了五花八门的名字,例如,用“克星”“神效”等词汇夸大疗效;把“泌尿”改为“秘尿”,暗示治疗隐私疾病;将普通诊室冠以“国际诊疗中心”等名头,试图抬高身价。种种套路已经超出了营销技巧,侵害了患者的知情权——当患者被花哨名称误导,可能会耽误治疗,也会降低对医疗行业的信任度。

此次国家卫健委及时出手,作出名称与诊疗科目匹配、中医门诊通俗化、特色门诊“名实相符”等要求,旨在整治医疗机构的“门面工程”,推动门诊名称回归朴素的功能属性,使患者通过名称就能快速了解诊疗范围,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就医成本。比如,“心血管内科门诊”比“心脏养护中心”更精准,“心悸门诊”比“养心特诊”更贴合患者认知——明晰的命名本身,就是医疗服务便民的体现。

医疗机构的进步与创新,靠的是诊疗技术的精进、服务质量的提升,而非名称的标新立异。就此而言,为门诊名称“立规矩”,更深远的意义在于重塑医疗行业的价值导向,推动医疗机构将更多精力投入到钻研技术、优化就医流程上,而非通过“博眼球”“蹭流量”揽客。从清理花哨名称,到调整门诊标牌,再到完善导诊服务、公开门诊信息,国家卫健委提出的一系列要求,本质上是再次重申“医疗服务需以患者为中心”。

对不合适、不合理的门诊名称进行纠错,既是对患者知情权的尊重,也是医疗行业自我净化、提质增效的必然选择。当每一个门诊名称都清晰、准确、易懂,患者的就医之路才能更顺畅,医疗服务的温度才能直抵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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