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复旦投毒案”二审三大辩论焦点
2014-12-09 07:33
“我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而且我要澄清一个事实,我在投毒后对水进行了稀释。”复旦投毒案二审庭审以被告人林森浩的变供开始。 8日上午10时,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今年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中沉默少语的林森浩,在二审更换了辩护律师,庭审中也更加主动。庭审持续了一天,控辩双方围绕三大焦点问题展开法庭辩论。截至8日晚11时记者发稿,案件还在庭审中。 焦点一:是“玩笑”还是故意杀人? 庭审中,林森浩坚称自己并没有杀人的动机,在饮水机投放二甲基硝胺试剂是因为愚人节前,听黄洋在聊天中想到了一个整人的方法。因平时和黄洋时常也会开玩笑,所以有了整人的念头,但只是“一闪而过”。 一审判决后,林森浩在上诉状中也表示,判决书认定的“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对黄洋不满,逐渐对黄怀恨在心,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的事实错误。他称,实质上只是出于愚人节捉弄黄洋的动机而投毒,没有杀害黄洋的故意。林森浩澄清说,投毒只是为了看黄洋会有什么应对态度,而不是为了知道这些试剂会对黄洋身体造成何种伤害,自己对投毒后的饮水机中液体进行了一定的稀释。 对于公诉方质疑的“知道黄洋住院后为什么不采取措施?”林森浩表示是因为没有勇气,“当时有点不敢面对,考虑得太乐观了,在我被关到看守所之后,我还一直以为黄洋会出来。”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当被问到对黄洋父母想说什么时,林森浩一度情绪失控,低头痛哭。“我是一个很‘空’的人,我没什么价值观。”林森浩说。 黄洋父亲的诉讼代理人则认为,林森浩的行为具有故意性,证据包括:2013年3月初及3月下旬,在黄洋提出愚人节整人之前,林森浩不仅上网查了二甲基亚硝胺,还查了“二甲基亚硝胺味道”“二甲基亚硝胺中毒怎么办”“中毒怎么确诊”,应该能够据此判断其主观心态,应该予以明确。检方还认为,二甲基亚硝胺溶于水、易挥发的特性与浓度有关,毒物能在实施投毒10天后仍被检出,是因为浓度比较大,也能证明其投毒存在故意。 林森浩的辩护律师表示,林森浩去查二甲基亚硝胺的行为正说明,他对这种毒物毒性不了解。辩方称,黄洋毒发后,林从未透露过黄为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这“不能原谅,但可以理解”,作为一个学生,林森浩这一行为“可以说还是符合人之常情的”。对此,公诉方回应,这个证据恰恰佐证了林的行为具有故意性。 焦点二:所投毒物是否是“二甲基亚硝胺”? 黄洋是否被毒死?究竟被何种物质毒死?成为复旦投毒案二审辩论的另一个焦点。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提出,林森浩获得的毒物二甲基亚硝胺系非法制作,“按照书本上的方法做的,又放置了那么多年,林使用的时候,它还是不是二甲基亚硝胺?” 辩护人称,林森浩投毒所用的二甲基亚硝胺,在2011年一次大鼠实验中的实验结果显示,当时的毒性就低于国家标准,按照事发时水桶中1200毫升的水量计算,黄洋喝下去的绝对不到致死量。辩护人在庭审中多次要求检方出示关键证据质谱图,检方未予回应。 “只有定性,没有定量。”辩护人称,检出二甲基亚硝胺的证据经过多人的手中才到了公安人员手中,即便是医学专业人员,但也很难保证证据的纯粹性。 对此质疑,检方称,三份质谱图比对证明毒物是二甲基亚硝胺。同时检方否认故意不提供质谱图的说法,并认为黄洋的致死量没有精确数据,因为不能拿人来做实验,因此定量检测没有意义。 记者还从庭审中获悉,同样一份尿液,两个化验机构对黄洋尿液的化验结果却不相同: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是黄洋的尿液中含有二甲基亚硝胺,而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则没有检出。对于这个问题,检方以证人证言称,两个机构使用的检测方法不同,所以检测结果有出入属于正常。 焦点三:黄洋死于中毒还是肝炎? 在二审质证第三阶段,林森浩辩护人质疑“黄洋的死亡是不是还有其他原因?”,并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法医胡志强到庭。辩护人称,胡志强从事法医鉴定工作30余年,曾在公安系统和检察系统工作多年,并在“湖南黄静死亡案”“黑龙江代义死亡案”“吉林张庆死亡案”“北京常林锋涉嫌杀妻焚尸案”等全国重大要案中担任鉴定或论证专家。 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委员会专家作为鉴定人,表示黄洋死亡原因鉴定为:符合二甲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 胡志强在法庭上则提出,黄洋死亡原因是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坏死,多器官衰竭死亡。其次,根据目前检测报告,认定黄洋中毒致死缺乏依据,而通过病理检测,确定死亡性质是中毒并且是特定二甲基亚硝胺中毒,是“不客观不科学的”。 胡志强解释道,在被审查人黄洋的整个病程中,有过4次针对乙肝血清学标志物的检验:2013年4月3日上午9时只有乙肝病毒表面抗体呈阳性;到了4月6日,乙肝病毒表面抗体升高到>1000,乙肝病毒e抗体和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均变为阳性;4月8日、4月13日乙肝病毒表面抗体、e抗体和核心抗体仍然为阳性。”“乙肝血清学标志物的检验,是针对乙型肝炎的特异性检验,与其他病因(如中毒等)没有任何联系。换言之,如果是二甲基亚硝胺中毒,则不会出现黄洋表现出的乙肝抗体阳性现象。”胡志强说。 对于胡志强做出的相关结论,检方从法医胡志强的专业资质、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引用的相关学术论文、动物实验和人体之间是否有差别等,提出了质疑。 检方同时认为,胡志强的结论主要依据的是文书、报告等,没有参与尸体解剖。“能不能认为你对原来的尸检过程获取的证据是认可的,只是不认可它的结论?”“如果你连尸检获取的证据也不认可,你再根据它出具结论,你不觉得是矛盾的吗?” 法官当庭表明,胡志强所说的内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意见,应该作为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意见,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中国网事”记者黄安琪 吴振东) |
“复旦投毒案”二审开庭 投毒动机等成辩论焦点
2014-12-09 07:33
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8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林森浩投放毒物的动机、黄洋的死因、所投毒物是否为二甲基亚硝胺成为辩论焦点。 庭审开始时,林森浩即表示,自己没有故意杀人动机,而且称有事实要澄清,即在投放毒物后对饮水机中的水进行了稀释。而检方表示,林森浩当庭对其投毒过程、数量作了变供,是不具有合理性和可信性的,并不能自圆其说。 黄洋父亲的诉讼代理人也表示,在黄洋提出愚人节整人之前,林森浩就上网查了二甲基亚硝胺,内容为“二甲基亚硝胺 味道”等,应该能够据此判断其主观心态。 庭审中,“有专门知识的人”胡志强法医出庭表示,黄洋系暴发性乙型肝炎致急性肝坏死,最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但检方表示,胡志强法医并未对黄洋进行尸检,只是根据文献、病历等材料作出结论,就推翻此前的鉴定意见,并不认可。审判长也当庭表明,胡志强所说的内容,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意见,应该作为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意见,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此外,林森浩的辩护律师认为,林森浩获得的毒物二甲基亚硝胺系非法制作,“按照书本上的方法做的,又放置了那么多年,他(林森浩)使用的时候,它还是不是二甲基亚硝胺?”辩护人在庭审中多次要求检方出示质谱图。 对此,检方表示,鉴定过程是严谨的,上海市鉴定意见都不提供质谱图,不是只在本案中不提供质谱图。二甲基亚硝胺虽系非法制作,但不能证明是假的。 在辩论阶段,一位林森浩的辩护人认为,林森浩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另一位辩护人认为,林森浩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截至8日晚11时记者发稿时,案件还在庭审中。 (记者黄安琪) |
复旦投毒案二审开庭 林森浩:没有勇气承认投毒
2014-12-09 07:31
林森浩:没有勇气承认投毒 复旦投毒案二审开庭 代理律师认为林森浩“智商极高但情商极低” 昨天,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二审开庭,和许多案件到了二审就关注度降低不同,此次开庭吸引的媒体和社会关注仍是有增无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18日对此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洋是否被毒死?还有无其他原因致死?这成为二审辩论的焦点。 庭上辩解 坚称投毒只是“愚人节玩笑” 林森浩身着黑色厚夹克、平头(见图),精神一度有点恍惚,法官提醒了他两次他才回答了问题。 当法官宣读完一审判决,问他对此有何意见时?林森浩表示,首先,自己虽然不知道法律上对故意杀人罪如何定义,但自己并没有杀害黄洋的故意。他坚持一审时候的说法,投毒只是“愚人节玩笑”。其次,自己虽然投毒,并没有想到会造成黄洋死亡的后果。自己曾在投毒后试图稀释饮水机内的液体,但只是因为缺乏勇气,不敢承认自己的行为。 同时,林森浩坚持自己和黄洋“无冤无仇”,不是因为琐事怀恨在心,没有任何宿怨,更和传言中考博、追求女生等原因无关。但当他看到黄洋病重住院,尤其看到黄洋父亲,心里觉得十分内疚,但不敢承认,“我是逃避型的性格,没有勇气。” 黄洋住院后,林森浩还根据自己的医学判断,对同学说,“再过两周就会好的。”直到后来被带到派出所,他才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我是个很空的人,是个没有价值观的人。”当法官问他是否有话对黄洋和自己家人说时,林森浩声音哽咽,开始流泪,说不出话来。 辩方证人 黄洋死于乙肝 林森浩是故意伤害 记者注意到,和一审时相比,被告人一方此次不但更换了辩护人,还对整起案件提出了更多的质疑:黄洋喝下的水究竟是否足以致死?辩方法医证人的最后审查意见是:黄洋是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坏死,多器官衰竭死亡。辩护人认为林森浩是故意伤害,量刑应该是10年到15年。法官当庭表明,辩方证人所说的内容,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庭外直击 “每一次开庭都是一场心痛” 昨天8时50分,黄洋的父亲黄国强和母亲以及妹妹提前一个多小时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一审前一晚一样,又是一夜没睡。“对我们夫妻来说,每一次开庭都是一场心痛,希望能赶快过去。”黄国强说。而对于庭前一言未发的林森浩父亲林尊耀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 不约而同,双方的父亲都是一袭黑衣,知情人告诉记者,林森浩父亲这身衣服就是一审时候穿过的,“他说家里像样的衣服就这一件。”而黄洋父亲则比10个月前又苍老了很多,深色鸭舌帽也遮挡不住神情憔悴。 和一审宣判时相比,林尊耀明显又瘦了一圈,颧骨十分突出,头发也白得更加明显。身旁陪同的人告诉记者,“过去一年,他又瘦了20斤,今年年初有120多斤,现在1米8的个头,只有100斤出头。” 知情人告诉记者,相比黄家三代单传的独子黄洋,林森浩有4个兄弟姐妹,他排行老三,最小的弟弟今年大学三年级,而林森浩的姐姐和妹妹都是学校教师,林家在老家一直是出了名的“能培养读书人”。 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之一唐志坚告诉记者,12月4日,唐志坚最后一次去看林森浩,转达了父亲对他的关心,“感觉他的心态很正常,他想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对于即将到来的二审结果,林森浩称:“不敢去想象!” 一场因“玩笑”而起的劫难,两位“受伤”的慈父。林森浩父亲(左)失声道歉,恳求宽恕,隐瞒妻子至今;黄洋父亲(右)要讨公道,惩凶追责,至今无法原谅。 观点 关注不应止于生死 2013年4月16日黄洋去世至今,已经1年7个月,两次庭审,两家人一次次经受着巨大的精神折磨,这不仅是这两个家庭的悲剧。 黄洋父亲黄国强这次到上海,悲痛之余,表示“希望悲剧不再重演”,这不仅是他个人的希望,也是这个事件留给整个社会和教育界的一个巨大课题。 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认为这是一个“智商极高但情商极低的人”。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说事情发生之后自己才感觉到一直令他骄傲的儿子多么“幼稚”。 高校恶性案件总是一次次让人不寒而栗。最令人惊恐的不是有毒物质或他们手持的凶器,而是行凶者一颗颗扭曲的心灵、视他人生命如草芥的冷漠。 社会对于复旦投毒案的关注并不应止于案件中林森浩的“生存或死亡”,如何让“恶之花”不在孩子的心灵中滋生成长,防止未来“李森浩”、“王森浩”等再度出现,才是当务之急。 据《新民晚报》 |
复旦投毒案黄洋父亲:对方称投毒只是开玩笑
2014-12-08 20:47
今天10时,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将在上海高院公开开庭二审。 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今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复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因故意杀害室友黄洋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后近10个月里,这两个家庭之间又经历了什么?两个痛苦的家庭,能否走上谅解之路?晨报记者分别采访了两个家庭,及他们的代理律师,倾听各方的诉说。 对话黄洋父亲 我理解林父,“愤恨只对林森浩” 新闻晨报:您对这个悲剧充满了愤恨,您的愤恨是针对林家亲属还是林森浩个人,或者兼而有之? 黄国强:我也是个父亲,我也理解林森浩的父亲为儿子奔波的心情。我对林森浩的家人没有什么怨恨。我理解他们。我的愤恨只针对林森浩个人,是他谋害了我的儿子,至今还说是一个玩笑,太伤人。 我不是一个不讲理的人,事发至今,我没有找过复旦大学,没有找过中山医院。为什么?冤有头债有主,我只要林森浩还我儿子一个公道! 新闻晨报:如果林最终为此抵命,几年后,当你再次回想今天的决定,或者面对另一个在同案中也失去儿子的父亲,您作何感想? 黄国强:我不知道。至少在目前,我要他一命偿一命! 新闻晨报:如果二审判决有所变动,您是否有心理准备? 黄国强:(停顿了一下)我们相信法律是正义的。但是万一有变动,我们也会继续努力,为我儿子讨回一个公道! 林森浩家书(节选) 爸妈,推荐你们去读一本书 爸妈: 对不起,儿子在与命运抗争途中犯了一个大错……我们都在尽人事,但结果只能听天命了。 这次给你们写信,主要是想推荐你们去读一本书《心理控制术》。美国的一名刑警医生写的,作者好像姓“马尔茨”,我托人给鑫源带话了,希望他能帮忙买……我希望你们都能认真地把书读读,然后家里人聚在一起,定期地交流,互相地指出个人性格上的不是之处……这是我的一个心愿,希望你们一定要帮我实现它! 改变命运,并非一定要赚很多钱,或者给后代留下多少物质财富,我们通过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精神上富有的人……精神上的富有,至少包括良好的性格,健康的自尊与向善的心灵…… 世上没有后悔药……既然我无法让黄洋复活,我就只能等待结果,如果我最终仍然不能改判,希望你们不要过分伤心,好好地活在当下展望未来! 林森浩 2014年3月18日 11月30日,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接到律师的电话,得知二审开庭时间定为12月8日。带着既期盼又忐忑的心情,他决定提前几天到上海,一是给儿子带几件冬衣,让律师转交。二是想继续谋求机会,向黄洋的家人当面道歉。 这次陪同他一起来到上海的,还有林森浩的叔叔林尊荣和一位初中、高中同学。林尊耀仅有初中文化,是个不善于表达的普通农民,用普通话交流时也带有浓重的地方口音。在一审期间,他就因词不达意,而被一些媒体误解。此次,在律师唐志坚的陪同下,他与记者深谈了3个小时。 消瘦变形的林父 常常半夜坐起来久久发呆 记者第一次见到林尊耀,是在去年4月底,在他汕头的家里。当时的林尊耀给人的感觉是精神干练。上一次见到林尊耀,是今年2月18日,和10个月前相比,他瘦了一大圈。原本消瘦的脸颊显得更为棱角分明,脸上也布满了皱纹,一头黑发也变花白。但与前几次一样,林尊耀依旧穿着他那件黑色的夹克。 “我现在想不起是怎么过来的,感觉是一段记忆空白。”林尊耀告诉记者,以前林森浩是家里的骄傲,全村人都很看得起这个家。这件事情后,他就很少出门,平时除了亲戚朋友过来看望,几乎与外界隔绝。“不懂怎么去面对别人,别人一见,总忘不了会提小浩的事。” 林尊耀说,以前他的睡眠很好,很少做梦,而现在几乎没能睡沉超过三个小时,而且常常能梦到儿子的一些事情。 林尊荣告诉记者,哥哥经常会在半夜突然坐起来,然后就是久久地静坐,也不开灯,也不说话。“经常是整夜整夜不睡,谁吃得消,哥哥1.75米,原来有130多斤,现在也就100斤左右,整个人都变形了。” 曾在看守所外“陪”了一小时 林尊耀最后见到儿子的身影,是一审开庭和判决的时候。林尊耀回忆,当时儿子看过他一眼,但随后便一直低着头。那一瞬间的眼神交流,林尊耀没有捕捉到更多的信息,但他读懂了,儿子心里有愧意。此后多次进出法庭时,儿子总是低着头,他们之间再无眼神交流。“庭上看到他的都是背影,梦的时候,也常是他的背影。” 在一审判决后,林尊耀曾先后三次产生了强烈的思念之情,而来到上海,并前往看守所想见一见儿子。“虽然知道肯定是见不到他人,但离得近一点,心里也好受点。” 第一次去看守所是一审判决后不久,林尊耀对任何程序都不懂,最后仅望了一眼高墙就走了。 第二次是6月14日,他再次来到上海,并通过律师前往看守所,当时他带了儿子的衣服,但最终衣服没能送进去,他为儿子存了500元。随后他就一个人站在看守所的门外,静静地站了近一个小时。“不知道他在里面是什么样子,他是做错事了,如果能见到儿子,我想他能原原本本把事情讲出来。” 由于无法直接与儿子进行沟通,所以每次都只能通过律师来当中间人,进行传达。林尊耀曾书信告诉儿子,希望儿子同意唐志坚做代理律师,同意上诉,并好好反思。 患心脏病的林母 至今不知儿子一审已被判死刑 2013年农历新年,林森浩与家人最后一次见面聊天。那时林森浩告诉父亲,自己准备读博,并讲到了工作的事情。“他其实是想留在上海的,那样会有更好的发展,但最后他还是听从了母亲的建议,准备回广州工作。” 对于儿子的一些想法,林尊耀一直都表示支持,也很少为其操心。林森浩的母亲身体一直不好,还有心脏病,当初选择读医,林森浩就是受到了母亲的影响。在那次春节的谈话中,母亲提到了一句:如果可能就离家近一点吧。“儿子平时虽然很少与他妈妈交流,但很尊重她,就是这句话起了作用,所以他决定毕业后回广州工作,这样离家近一点。” 2013年初,林森浩的母亲因心脏病两次入院,得知情况后,林森浩与父亲商量,决定放弃读博,尽快找一份工作,减轻家里负担。在得知林森浩案子一审开庭的消息后,林母当即心脏病发作,晕倒入院。 此后,林家人再也不敢和她提及案情。林尊耀告诉记者,妻子没有文化,不识字也不看电视。直至现在,她都不知道儿子一审被判处死刑。除了林家人,林尊耀还拜托邻居帮忙隐瞒。此行前,林尊耀告诉妻子,自己是到上海会见律师。“不敢让她知道,她现在还以为儿子只是被公安抓了。” 林家寻求当面道歉 上海酒店内见面不欢而散 林尊耀告诉记者,儿子出事后,自己完全慌了手脚。一直以来,他都有向黄洋家人道歉的想法,却一直没能真正实现。在一审期间,一位同乡帮他找了一位在上海的律师,给林森浩进行辩护。2013年5月,他曾问律师,虽然不相信儿子投毒,但是如果是真的,他想去跟黄洋父母当面道歉。“当时律师说,你有多少钱给别人,你去干吗?人家打你,你都不能还手。”林尊耀说,当时他也就没再坚持。 在一审宣判后,他已意识到儿子确确实实是犯了错,想要道歉的想法变得更加强烈。就在宣判当天的下午,他终于通过林森浩的同学打听到了黄洋父母在上海塘桥的临时住处,接着他就和林尊荣一起前往。 当天下午约2点钟左右,带着一些礼物来到黄洋家人的暂住酒店时,没能找到对方。就在他们准备往回走时,在酒店门外遇到了黄洋的父母。林尊耀称黄洋的父亲黄国强为“黄兄”:“孩子错了,我们是来道歉的。”面对林家人的出现,黄国强也较意外,不愿意更多地与对方接触,最终黄父带着妻子回到了酒店里面的吧台。 据林尊荣回忆,当时酒店吧台的门被反锁,一位服务员打开后,他们才得以再一次进去面对黄洋的家人。“当时我们只是一直道歉,就是希望能得到他们的谅解。”但黄母的情绪有点激动,一直在痛哭,最后黄父拿起了手机拨打了110。 “道歉虽然是迟到了,但我是真心来道歉赔罪的。”林尊耀说,黄父听不进去,也有些反感,最后他第二次拿起手机,再次拨打了110报警。见此情景,林尊荣只好将哥哥劝离,仅将带来的礼物留在了柜台上面。就在他们走出酒店没多远,就看到了警车已赶到酒店。 两次到黄洋老家未见到人 随后还有两次,林尊耀专程赶到了黄洋的老家,想再次当面向黄家人道歉,当时他还带着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3万多元钱。第一次他通过当地的媒体记者带路找到黄家的,但当时家中没人。 时隔不久,第二次他自己前往黄洋的老家,同样也没能见到黄家人。 到墓地祭扫黄洋同样落泪 此后两次,林尊耀只能前往黄洋的墓地祭扫。“在他的墓地,我看到了黄洋的照片,我眼泪也流下来了。同样作为父母,我的内心也是……怎么表达……我就是,哎……我口语表述很差,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内心是抱着很有诚意的心态到那边去。”林尊耀说。 如果能再次见到黄国强,林尊耀想说:“孩子错了,我太对不起他一家了,就是这些,跟他道歉赔罪。” 作为当事的另一方,黄洋的父母和姨妈也于12月6日晚上赶到了上海。黄洋的父亲黄国强说,最近的舆论把他写成一个没有感情、铁石心肠的人,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他说,林家的道歉缺少诚意,林森浩方面前几天散布出来的那封道歉信,依然把黄洋的死说成是他的一个玩笑,看不出道歉的诚恳姿态。 一个家庭失去了儿子,能否给另一个家庭一个机会?黄国强说,目前两家和解的基础不存在。 伤痛难平的黄母 梦中儿子常喊妈 12月6日晚上,枫林路上一家餐馆内,黄国强在靠墙的座位上坐下,他的妻子杨国华坐在身边。 黄国强说,黄洋抢救的那半个月,他们一直在枫林路这一带活动,也是在这家餐馆吃饭。所以,一到这个环境,黄洋的母亲就受不了。接待他们的是黄洋生前的同学。两位老人在饭桌上努力挤出一些笑容。这一晚,正好是杨国华60岁的生日,黄洋的同学拎来一只蛋糕。杨国华举起刀切向蛋糕的一刹那,两颗泪珠从眼眶里滚落下来。她丢下刀叉,趴到餐桌上,泣不成声。 “看见你们,我就想起我的儿。如果我的儿在,今晚一起给我过生日,他不知道有多高兴!” 稍微平静下来,杨国华告诉晨报记者,黄洋走后,她的生活失去了主心骨。“我觉得我可以活,也可以不活。”她说,经常在夜晚梦见儿子。“他总是喊一声妈,我一回身,儿子就不见了。有一次,儿子在梦中跟我说,妈,我死得好冤!” 悲愤交加的黄父 没有足够的诚意,我不知道我们见面谈什么? 面对当前铺天盖地的报道,黄国强表示自己压力很大。“他们说我拒绝林家道歉,有意不见人家,还打电话报警。可是,写这些话的人知道其中原委吗?”黄国强和杨国华回忆了三次道歉的经过。 记者了解到,第一次,是在一审判决之后。林森浩的父亲和其他亲属找到黄国强住的宾馆。杨国华告诉记者:“我跟他说,我的儿子不在了,我一看见你们,就会想起我的儿子。你们走吧!现在不是说这个事的时候。开始林森浩的父亲就是不走。”黄国强说,在这样一个情景下,他先是打电话找黄洋的同学,然后再打110报警。“我们实在被纠缠得受不了,才报警的。你要道歉,是不是要找个适当的时机,是不是要找个适当的环境?你带着一帮子记者,握个手他们也要冲上来拍照,你说这叫道歉吗?” 至于林森浩的父亲到四川荣县去登门道歉,黄国强说,他是事后才知道的。黄洋的姨妈也向记者证实,因为一审判决之后,老家那边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了,黄洋的父母一出门,总会遇到一些熟人,哪怕是安慰,也会让他们难过一阵子。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到亲戚家中去住了一阵子。黄国强说,林家至今还在说,林森浩的投毒动机仅仅是一个玩笑,这个说法太伤人了。没有足够的诚意,我不知道我们见面谈什么?如果仅仅是说一声“对不起”,他们已经在媒体上说了很多次。 最近,一封林森浩在狱中写给黄洋父母的道歉信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黄国强说,这封信他是不能接受的:首先打印件不能确认是否是林森浩亲笔写的。此外,“林森浩在信中对自己的犯罪动机还坚持说是开玩笑,请问一个人的生命,是可以用来开玩笑的吗?” 他是眼看着我儿子死去,这一点我没法接受 黄国强向晨报记者列举了林森浩的三条不可原谅的原因。 首先,林森浩下毒剂量太大,毒药也是最毒的。黄国强说,这一点说明林森浩对他儿子痛下杀手,太凶残,不可饶恕。 其次,在抢救过程中,林森浩没有及时说出真相,延误了抢救的时机。“他是眼看着我儿子死去,这一点我没法接受。我跟他也相处了好多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也多次碰到他,他完全有机会跟我说出真相。可是他没有,还经常向我打听黄洋的病情。” 至于第三点不可饶恕的原因,黄国强说,他已经讲了很多,就是所有“道歉秀”都上演在一审判决之后,看不见诚意。他们至今还在说,杀人动机是愚人节的一个“玩笑”,这是不可接受的! 黄国强说,虽然儿子离开已经一年多了,但是,每当想起儿子在中山医院抢救时的情景,他们都悲痛欲绝。黄国强回忆说,那时候他们每天三四点钟就醒了,然后就天亮。五点钟就往医院跑,看化验单。黄洋的血小板总是上不来,肝功能不好,肝脏移植没法做。我们8点钟就在医院走廊里坐,坐到11点,去吃点午饭,回来继续坐在那里,就等下午3点钟的探视。黄国强说,这样的痛苦,一直持续了半个月,等来的却是孩子的不治!“请那些现在要求我原谅的人,能不能体会一下?”(叶松丽 李东华 邬林桦 吴艺璇) |
复旦投毒案上诉方提新证据:黄洋死于乙型病毒性肝炎
2014-12-08 19:38
中新网上海12月8日电 (记者 陈静)8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复旦投毒案”。下午质证阶段,林森浩辩护律师提出新证据,法医胡志强到庭分析称,黄洋可能患有乙型肝炎,投毒事件和肝炎爆发只是“碰巧”。这意味着,黄洋死于爆发性乙肝导致的急性肝坏死,和二甲基亚硝胺之间并无联系。 辩护人还申请法医胡志强到庭。据知,胡志强是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法医室主任,在“湖南黄静死亡案”、“黑龙江代义死亡案”等案件中担任鉴定或证论专家。 胡志强出示的关键证据显示:中山医院收治黄洋时,病历曾表述“不排斥乙肝引起肝衰竭”。其分析意见称:黄洋死亡原因是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目前检测报告认定黄洋中毒致死,缺乏依据;病理组织检验显示:肝衰竭可由多种病因引起,没有绝对特异性。病理检测确定死亡性质是中毒并且是特定二甲基亚硝胺中毒,是不客观、不科学的;此外,在程序问题上,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不具备国家资格,检方鉴定程序等不合规定。 胡志强认为,4月3日,对黄洋的“两对半”检查中显示,对乙肝病毒抗体检测是,他的一个抗体为阴性、两个抗体为阳性;但在4月6日后,三个抗体均属于阳性,造成这个的原因只可能是黄洋患有乙型肝炎。该事件和肝炎爆发只是“碰巧”,黄洋爆发乙肝,和二甲基亚硝胺之间并无联系。 检方从法医胡志强的专业资质、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引用的相关学术论文、动物实验和人体之间是否有差别等提出了质疑。 |
复旦投毒案二审林森浩否认故意杀人 称愚人节捉弄
2014-12-08 18:45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上午10点,“复旦学生投毒致死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二审。去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 今年2月18号,案件一审宣判,林森浩因故意杀害室友黄洋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林森浩提起上诉。目前庭审还在继续。 在今天白天的庭审中,林森浩提出两点上诉理由,对故意杀人予以否认: 林森浩:第一点是,我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第二点是,我对我自己犯罪的事实进行一些更正。 在一审判决中,法庭认为林森浩主观上具有希望黄洋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林森浩关于出于捉弄黄洋的动机、没有杀害黄洋故意的辩解以及辩护人关于林森浩是间接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与已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被告林森浩因琐事而采取投毒的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及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够如实的供诉罪行,但是仍不足以从轻处罚。 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林森浩称自己并非以致黄洋死亡为目的,表示投毒之后,他曾对饮水机里的水作了一定的稀释: 林森浩:比如说当时投毒之后,注射器的液体没有倒进去,还有,我对里面的液体做了一定的稀释,我做完这个事之后,我把饮水机的凹槽的盖子揭开,看到水比较油黄,就用自己刷牙的口杯把里面的水舀出来,大概两到三次,每次舀出后都会从水龙头接一点。 与之前的庭审一致的是,林森浩称只是出于愚人节的捉弄,出于这一动机才实施的投毒,并对证据中称两人之间存在矛盾予以否认。因此,饮水机中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存量,以及林森浩到底是否明知这一剂量足以致人死亡成为争论焦点。那为何在黄洋中毒后并未及时说明真实情况,使黄洋失去最后一线存活的机会,林森浩解释称,是自己性格所致: 公诉方:这是不是你要达到的初衷? 林森浩:不是。 公诉方:那你这个期间为什么不将真实情况说出来? 林森浩:我觉得这是处世的一种方法吧,逃避已经成了习惯了。 林森浩称,自己最初对该有毒化合物的了解,只是“会对肝功能有损伤”。在得知黄洋住院的时候,以为是黄洋大惊小怪: 林森浩:就开始在网上查二甲基亚硝胺的一些性状,当时就是找一些心理安慰,做完之后查一下,告诉自己这个药没什么问题,注重的还是已知的对肝功能有损伤,我觉得当时应该是一种好奇的心理,好奇黄洋对这件事应对的态度。 今天早晨开庭前,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在律师的陪同下一言不发快步走进法庭,拒绝回答任何问题。门口等待的黄洋的父亲说,下毒剂量太大,没有及时说出原因延误治疗,至今仍坚称是玩笑,这些因素使他们难以原谅林森浩: 黄洋的父亲:不是故意为啥要用这么剧毒的毒药来下毒?任何开玩笑都不会这样的,如果你跟你朋友有矛盾也不能用剧毒的药,而且如果有矛盾黄洋是会主动提开的,我相信我家黄洋的为人。 旁听席上,黄洋的母亲多次抹眼泪。提起已经去世的儿子,黄国强很难使自己的语调保持平稳,他表示不明白,为什么开朗热心的儿子,会被开这么残酷的“玩笑”: 黄国强:包括有很多黄洋的同学之间关系都挺好,如果黄洋是心胸狭窄的人,不会有这么多朋友。不光是在复旦大学,在上海其他很多高校他都有很多朋友的,因为他组织到西藏支教,包括上海很多高校的,他是发起人之一。 黄洋的阿姨说,黄洋的离去给全家都造成了巨大的打击。 黄洋的阿姨:我们父亲九十多岁了,这次庭审他就要来,我们说服他,让他不要来,万一再上海出了事怎么办,毕竟九十多岁的人了嘛,黄洋父亲跟他母亲说,妈,你相信,你儿子会给你孙子讨回一个公道。(记者 潘毅) |
复旦投毒辩方出新证据 专家:法庭或将重新鉴定
2014-12-08 17:58
人民网12月8日电(欧兴荣)综合新民网、上海文广消息,复旦投毒案二审今天下午进入质证阶段,辩护方律师认为,林森浩倒入饮水机的毒物量,不足以达到黄洋致死量。“黄洋的死亡是不是还有其他原因?”且辩护方律师指出,林森浩获得的毒物二甲基亚硝胺系非法制作,“按照书本上的方法做的,又放置了那么多年,他(林森浩)使用的时候,它还是不是二甲基亚硝胺?”辩方法医证人胡志强最后审查意见表示,现有证据没有支持黄洋是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死。 辩护人申请法医胡志强到庭。胡志强曾在公安系统和检察系统工作多年,目前是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法医室主任,在“湖南黄静死亡案”、“黑龙江代义死亡案”等案件中担任鉴定或证论专家。 作为专业知识的人出庭的法医胡志强提出四点分析意见:一分析认为,黄洋死亡原因是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二关于N—二甲基亚硝胺的检验,根据目前检测报告,认定黄洋中毒致死,缺乏依据;三病理组织检验:肝衰竭可由多种病因引起,没有绝对特异性。通过病理检测,确定死亡性质是中毒并且是特定二甲基亚硝胺中毒,是不客观不科学的;四程序问题,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不具备国家资格,检方鉴定程序等不合规定。 胡志强解释道,4月3日,对黄洋的“两对半”检查中显示,对乙肝病毒抗体检测是,他的一个抗体为阴性、两个抗体为阳性;但在4月6日后,三个抗体均属于阳性。造成这个的原因只可能是黄洋患有乙型肝炎。该事件和肝炎爆发只是“碰巧”,黄洋爆发乙肝,和二甲基亚硝胺之间并无联系。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张建荣对此表示,鉴于辩方法医证人列举新的证据证明受害者非直接死于投毒,法庭可能会对已有证据重新鉴定,法官对新证据的采信与否,将对最终判决有重大影响。 |
复旦投毒案二审林森浩否认故意杀人 称系恶作剧
2014-12-08 16:28
人民网北京12月8日电 (欧兴荣)综合新民网、上海东方卫视消息,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法庭首先宣读一审判决书。随后原审被告人林森浩口述了上诉理由。他表示,首先,他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其次,他要对案件的相关事实做一些澄清。 林森浩表示,自己并没有杀人的动机,在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试剂的动机,是3月30日晚上,听说黄洋在聊天中想到了一个整人的方法—等人睡着的时候,把脚泡在热水里,会尿裤子。听到这个后,因平时和黄洋时常也会开玩笑,会走到对方身后“吓唬”对方,所以有了整人的念头,但只是“一闪而过”。 澄清的事实包括:他对投毒后的饮水机中的液体进行了一定的稀释:“做完这个事以后,我把饮水机的凹槽揭开,看到里面的水比较黄,就用自己的刷牙杯先后舀出两到三次……每次舀出后,我从四楼盥洗室接水倒入饮水机,大概两次。” 林森浩在上诉状中也表示,判决书上认定“林森浩因琐事对黄洋不满,逐渐对黄怀恨在心,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的事实错误。实质上上诉人只是出于“愚人节”捉弄黄洋的动机而实施投毒,没有杀害黄洋的故意。 其次,被害人饮入的二甲基亚硝胺的剂量多少、能否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实不清,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因此,上诉人没有杀害被害人黄洋的故意,被害人黄洋所饮入的二甲基亚硝胺的剂量能否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实不清,认定上诉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事实认定错误。 林森浩还表示,当黄洋第二天早上喝水,第一反应就是吐出来,想要呕吐的样子,听到声音,接下来黄洋把饮水机搬到盥洗室。起来看到他搬走就睡下了,感觉做了亏心事也不敢起来。后来,黄洋搬饮水机回来有声音,就起来匆匆离开寝室。没敢和黄洋讲话,也没有再清洗饮水机。 庭审过程中,受害者黄洋的母亲一直在哭泣。 案情回顾 2013年4月15日,复旦大学校方深夜发布官方微博,该校医学院一名医科在读研究生因身体不适入院,后病情严重,学校多次组织专家会诊,未发现病因。校方遂请警方介入。4月16日,投毒事件受害者黄洋去世。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2013年11月27日,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林森浩与黄洋居住在同一寝室内。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逐渐对黄怀恨在心。 2013年3月底,林森浩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杀害黄洋。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其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次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注入了剧毒化学品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即发生呕吐,赴医院治疗。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洋符合生前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而死亡。 一审庭审时,林森浩表示,黄洋曾戏称欲在即将到来的愚人节“整人”,便产生整黄洋的念头,并由此实施投毒行为。他说,自己和黄洋关系一般,且无直接矛盾,只是彼此间“有些看不惯”。在他看来,黄洋聪明,勤奋好学,很优秀,但有点自以为是。在庭审结束前,他说:“我的行为导致我同学黄洋的死亡,给他家庭带来了巨大打击。我对不起我父母近30年的养育之恩。我罪孽深重,我接受法庭给我的任何审判。” 在一审开庭前,黄洋的父亲黄国强称,黄洋的遗体已经在殡仪馆放了半年多时间,他们只有在凶手受到应有惩罚之后,才会让黄洋入土为安。一审宣判后,黄洋的亲属于12月19日将黄洋遗体火化。 2014年2月25日,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事件发生后,在复旦校园内乃至社会上引发巨大争论。黄洋家坚决要求依法处理,不接受道歉,但是为林森浩求情的声音也不断传来。今年年初,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了一封《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随后又有媒体报道称,一位贵州的退休教师致信上海高院、找黄洋父母,为林森浩“求免死”。当时黄国强表示,这样的行为“太幼稚”。黄国强表示如果二审改判,他肯定要去有关部门问个理由。其代理律师则表示“相信法院会秉公办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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