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综合 > 正文

41件烈士档案“迁居”莆田市荔城区档案馆 助力红色记忆永存

2025-09-28 10:05: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荔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41件烈士档案资料移交给区档案馆永存

东南网9月26日讯(通讯员 陈文华 文/图)今年9月30日是中国第十二个烈士纪念日。9月26日,莆田市荔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41件烈士档案资料移交给区档案馆永存,为当地的红色档案建设再添浓墨重彩的一笔,让“红色记忆”得以长久留存。

据介绍,这批红色档案包括烈士证37份,烈属纪念证1份、1982年莆田县人民政府编《福建省莆田县革命烈士英名录》1本以及陈国桢烈士女儿陈汉英致莆田县民政科信件1件等材料,这些保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革命军人牺牲证明书》《革命牺牲军人家属临时纪念证》《因战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光荣纪念证》《烈属纪念证》,以及《革命烈士证明书》《烈士证明书》等烈士证,分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第三野战军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第四野战军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政治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军区司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福建省人民政府、莆田县人民委员会颁发,详细记录了革命烈士的牺牲情况、颁发机关和抚恤意见,不仅是烈士家属的宝贵纪念,更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烈士精神的重要载体。

烈士证明书的发展历程,也是一部见证时代变迁的历史。1983年,民政部将新中国成立前直至新中国成立后军人的各类烈士证明书,换发由民政部统一印制的《革命烈士证明书》。2016年统一换发新式《烈士证明书》,加装了电子芯片防伪功能。2019年8月1日,国务院修订《烈士褒扬条例》,将英雄烈士保护纳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烈士光荣证》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制发,每年在烈士纪念日举行颁授仪式,向烈士遗属颁授烈士证书。

守护珍贵历史记忆,让革命精神代代相传。一份份不同年代的《烈士证》,如同一条条红色的脉络,印证了革命先辈们走过的艰辛足迹,让人们深刻感悟到革命斗争的艰苦岁月,追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据统计,自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荔城境内共有110位革命烈士为中国革命而英勇献身。

而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些珍贵的红色档案,荔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区档案馆取得联系,区档案馆迅速接收了这批档案资料,并将对其进行系统整理、修裱修复和数字化处理,进一步加强红色档案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增强烈士精神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凝聚奋进力量,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专题推荐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