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乐6家企业隐患逾期不整改 强制执行
| 2016-03-01 08:50:31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从2月18日起,福建省长乐市法院依法对福建开生木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责令当事人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缴纳罚款、整改隐患。 这6家企业因存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及时消除隐患等违法行为且逾期未改,被长乐市安监局处以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但期限到后,经长乐市安监局催告、复查,当事人仍拒不执行。长乐市安监局遂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长乐市法院经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要求6家企业立即整改隐患、执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整改完毕后向长乐市安监局申请验收。对逾期仍不落实的,法院将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将当事人拒不执行情况纳入征信系统。当前,6家企业正在执行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决定,积极整改隐患。 (沈良坤)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