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部署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
| 2015-09-10 08:59:57 来源:上海市安全监管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为深刻吸取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拓创工业园仓库“8?26”爆炸事故以及山东省淄博市恒台县山东润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22”爆炸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本市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办有关文件精神,日前,上海市安委办部署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控股(集团)公司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方面、每一环节、每一企业、每一岗位,确保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二是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是否有疏漏、工作方案是否有针对性、隐患排查是否存在盲点、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有遗漏、对问题和隐患是否做到“零容忍”、整改措施是否得到真落实等;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检查、全面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着力抓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放过一个企业、一个环节、一个岗位,重点检查安全设施运行、危险化学品申报、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应急管理以及日常监管等情况;严格落实检查、执法和整改责任,对每一项检查实施“签字画押”,坚决防止走过场。 四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并倒查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查清规划、立项、设计、审批、建设、生产、运输、经营、储存使用等各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严肃追责;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制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实行提及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追责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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