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新常态,安监人要有时不我待的履职自信
| 2015-03-19 09:01:16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发展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加快、简政放权深化”既是经济新常态的三大显著特征,又为当前安全生产带来诸多新挑战。 “想方设法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安全生产源头保障、全面构建依法治安格局、增强安全风险抵御能力”成为今后安全监管新趋势,务必要求各级安监部门、监管人员做好自选动作、主动适应。特别是经历经济增长高速扩张期、相当一部分重复上马、盲目建设的生产经营项目,仅凭靠“扩规模、铺摊子”,已难以接受市场的重新洗牌,“企业开工不足、经济效益下滑、安全投入欠缺、员工思想波动”等一系列安全生产风险因素呈现连锁性放大,势必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带来更大监管压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也再次为依法治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监管法治总基调,决定着做好当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出招发力、依法治理。 坚持依法治安总基调,不仅要求安监人要摒弃“靠运气”的麻痹大意思想,通过“强有力的举措、严细实的作风”抓落实、促履职,更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实打实、硬碰硬、用心尽力干工作”,力求达到: 在执法监管上,一鼓作气、一竿子插到底、一把标尺打出法律公正,实现对监管领域、监管对象的“底熟门清”; 在安全宣教上,深入一线沉下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谈心对话中达成安全生产共识、打造“人性化”监管; 在风险预警上,坚持防患于未然,科学分析事故规律,立足风险隐患超前防控,最大限度将各类危险化解于萌芽。 掌控安全监管新趋势,更加要求安监人树立居安思危的监管新思维;顺应经济新常态,更为安监部门依法履职带来新要求:安监人有自信、安监部门也有能力在“接地气、广对话、勤琢磨、严执法、善总结”的尽职履责过程中,勇担安全发展保驾护航重任,向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评论员张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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