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出台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办法
| 2014-12-02 08:50:40 来源:南安市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日前,南安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提升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创建目标力争2016年底实现小微企业全面达标,对评审范围、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方式、有效期以及达标企业撤销等级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评审小组,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进行评审验收。具体评审工作由市安监局、经贸局、外经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对所属行业各企业评审申请报告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按照评分细则,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做出评审结论。 《评审办法》还对达标企业必须满足的条件进行规定。要求达标企业在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对于不愿意、不主动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的企业,市安监局将组织专家开展辅导,提出整改意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逾期未整改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罚。(南安市安监局林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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