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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舆情的诉求,就不可能出现“新闻搭车”现象。这提醒政府部门要善于主动打捞梳理舆情,以信息公开引导舆论】

最近一段时间,黑龙江省安庆县因“徐纯合事件”而备受关注,网上关于当地官场的举报帖也集中爆发。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对记者称,此类现象为“新闻搭车”,即当公众把注意力集中到枪击案主体新闻事件时,与此地域相关的、以往难以受关注的问题集中爆发出现在公众视野,举报人会趁社会注意力和各方面力量聚集的时刻,寻求解决自身问题。(5月14日《新京报》)

与其把此类现象称为“新闻搭车”,不如说成“舆情搭车”更直接。“新闻搭车”是举报人媒介事件策划意识的一种反应,他们趁着某个新闻热点真相难求或正在火热时,借机把自己想要为人所知晓的事实公布出来。这其实就是新闻报道中由头的借用——借用某个由头,引出自己想要传播的信息。而新闻之所以能搭车,更本质的原因在于“舆情搭车”:公众存在诸多诉求,这些诉求缺少一个释放的渠道,一旦他们发现某个舆情热点可以成为一个释放的通道,便将所有诉求都转移到这个通道,通过这个已经成为热点的载体传递出去。可以说,“舆情搭车”才是根本,没有舆情的诉求,就不可能出现“新闻搭车”现象。

对于这种“舆情搭车”,有人会说是一件好事,这会让很多隐藏的问题得以暴露。这是观察“舆情搭车”的一个角度。但是,“舆情搭车”也带来了舆论引导中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和挑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舆论引导的难度,也会让公众处于一种舆情焦虑之中:或是不顾相关性、真实性一味搭车;或是失去信任,怀疑一切。

具体地说,“舆情搭车”会带来这样一些舆论领域的变化。首先,舆论热点处于不可控状态。在原有的舆论引导模式中,传统媒体是舆论的引发者,它们通过媒体报道将需要引导的话题引出,引发人们的关注,进而引发、引导公众舆论。此时,媒体承担着议程设置的角色,报道什么对象,监督什么内容,引导力度有多大,多由媒体掌控。而当自媒体带来“舆情搭车”之后,舆论的热点将逐渐失去控制,任何一个搭车的新闻,都可能引爆一个新的舆论热点。这对舆论引导增加了不小难度,舆论引导易失去准心。同时,更严重的一种情形是,一些虚假的不实的,或者花边的表面的信息也可能混杂其中,反而干扰了正常的报道与核心议题的深入。

其次,舆论的多元化表达让共识难产。舆论引导是为了达成共识。这个目标在原有的舆论环境中比较容易达到。但是,在自媒体环境下,当出现“舆情搭车”现象时,舆论共识的产生变得更加艰难。这是因为,自媒体没有那么理性,众声喧哗才是自媒体表达最常见的形式。这种多元化表达一方面保证了舆情诉求有表达的机会和渠道,但另一方面也必然带来两个不可避免的结果:人们观点的交叉越来越少,共识越来越难达成,引导舆论变得更加困难。

有鉴于此,应该尽最大可能,不让舆情诉求要靠搭车才能表达。这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主动打捞梳理舆情,以信息公开引导舆论。如果这两个舆论学中的常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可以得到贯彻和落实,即使出现一个所谓的舆论热点,人们也会坐等真相水落石出,而不是匆忙搭车,借机传播自己的诉求。

5月2日,黑龙江庆安县火车站候车大厅发生一起枪击事件,一名叫徐纯合的男子被执勤民警击毙。连日来,该事件引发舆论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上升为社会公共议题。就在调查过程中,真相尚未得出定论前,舆论却曾几度走偏。不少人将该事件的真相代入进了并不恰当的时空进行求解。有舆论称,事件起因于截访,也有舆论突出民警当着男子母亲、孩子的面将之击毙,还有舆论渲染男子“上养年逾80老母,下携三待哺幼子,妻子有10多年精神病史”。同情弱者,人之本性,当死者被代入到“弱势群体”的时空下,就造成了民警“恃强凌弱”的观感,人们将忽略事件所发生的真实时空,做出民警“残暴违法开枪”的错误预判。

事实上,走偏舆论所营造的时空并非真实。当地信访部门并没有徐家人的上访记录。同时,虽然这个家庭确实贫寒,但根据大连媒体2014年5月8日的相关报道,“一位80岁的老太太领着三个幼儿在街头乞讨,经了解,老人乞讨是为了供养在家酗酒成性的懒汉儿子”,这名“懒汉儿子”正是涉事男子。

诚然,任何生命的逝去都值得惋惜,但这并不意味着,是非对错要因此受到歪曲。对于一起事件,我们发现真相、判断对错都应理性客观,不能先入为主地附加主观因素。就该事件而言,我们需要还原的真相仅仅在于:徐纯合是否有违法行为?他是否对公共安全产生了威胁?民警的执法在实体方面是否于法有据?执法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规定?

5月14日,央视公布该案现场视频,我们不妨通过视频回归到那个特定时空中,对过程进行逐一分解:

“徐纯合故意封堵火车站通道,阻止乘客进站”,这是一种干扰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对之制止、制服是民警的法定职责,民警执法权因男子不法行为而启动。民警警告无果,在回警务室取警用械具,男子对其进行追逐,抗拒执法行为开始。

男子对民警辱骂并用拳打,抢夺防暴棍并拳击民警,将其警帽打落在地,将防暴棍抢夺在了自己的手中,双手抡起防暴棍击打民警的头部,导致抗法行为升级。过程中,男子将前来劝阻自己的母亲推向民警。随后,一把抓住身后的女儿,双手举起六岁的女儿抛摔向了民警。此时,民警无从知晓其母亲与女儿身份,只能将她们认定为围观群众,并做出已经危及公共安全的判断。民警取出佩枪对其口头警告,男子继续用防暴棍抡打,民警开枪。

可以说,视频所展现出的真相是显而易见的,将事件回归到当时的时空里,是非对错一目了然。任何生命都须得到尊重,而只有人们对法律产生尊重与敬畏,共同遵守法律所维护的公共秩序,不去触及、危及法律所保障的公共安全底线,才是对自己与他人生命的最大尊重。

5月14日,在黑龙江庆安枪击案发生12天后,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调查组终于公布枪击案调查结果:民警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同时中央电视台也向社会播出了当日的监控视频,为此事的调查工作画上了一个句号。

在事件发生后的这12天里,关于此事的讨论已在中国的舆论场中发生了多次发酵。先是媒体和网民通过各种渠道呼吁尽快调查事件、公布监控录像;然后是出于对调查公布速度的不满,人们转而迁怒于当地政府官员,其中不少被举报;接着由于事件的后续逐渐发散,媒体记者开始涌入庆安县,预示着下一场舆论风暴的来临。

公共舆论对事件调查结果和监控录像的要求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涉及信息公开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大节。但同时也应看到,这样一起复杂事件的调查结论是不可能快速出炉的。美国有的警察枪击平民的案件,调查甚至能持续数月。因此,出于对公平正义的企盼,公众也应对事件的调查速度保有适度的耐心。应该说, 本次事件调查结果的公布时间是合适的,既用了足够的时间尽可能全面调查了事件的来龙去脉,也发布得足够及时,避免了在漫长的等待中,舆论走向难以预见的方向。

就这起枪击事件本身来说,无劳动能力、多年访民、患精神病的妻子、老母与一对子女、以及一名持枪警察,这种种标签或意象,足以引发读者无限的想象与猜测,再加上公众对公权力的一贯不信任,共同促成了这起事件后巨大的舆论漩涡,其主题是对警方使用枪支合理性的质疑。从事件双方天然的强弱对比来说,这种质疑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警方有义务证明自卫的合理性。但是在事后持续的舆论发酵中,也出现了一些极端的声音,有的是出于情绪简单站队,还有的是无脑“逢警必反”。

现如今,权威的调查结果已经公布,事件当时的真实过程也已呈现,一切基于情绪和想象的讨论,理应消散。由于中国一些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透明不甚完善,社会舆论讨论问题时往往夹带感情和想象的因素。 但我们的舆论绝不可沉溺于这种不正常的状态中。当真相归位,事实才是讨论的唯一依据。无论给人以怎样的情绪冲击,但当事人威胁警员安全,以致合法自卫的事实不容置疑,舆论需要回到事实和理性轨道上来。

从中国互联网一贯的情况来看,可以预见的是,尽管调查已经尘埃落定,但舆论的进一步发酵仍将继续。极端的声音也不会立即消失。这就使我们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让理性的声音占据舆论的主流,才能不让戾气纵横肆虐,尽可能净化舆论场。(文/邱天人)

【庆安枪击案现场视频等核心信息的公开仍如此迟滞,一方面反映出基层政府应对舆情能力的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也再次说明,热点事件中坦诚而迅速的信息公开何等重要。】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昨天发布消息称,该局组成调查组对5月2日黑龙江庆安火车站枪击案开展了全面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事实已查清。调查认为,民警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相关报道见5月15日《北京青年报》)

5月2日庆安火车站一声枪响,涉嫌暴力袭警的农民徐纯合被执勤民警李乐斌击倒身亡。此事不仅关涉鲜活的人命,也关涉警察开枪是否合法、适当的敏感话题,因此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网络上出现了各种质疑和争议。虽经媒体和舆论不断“倒逼”,但案发现场的视频迟迟未能公布,导致各种猜测与传言漫天飞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实施多年,庆安枪击案现场视频等核心信息的公开仍如此迟滞,一方面反映出基层政府应对舆情能力的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也再次说明,热点事件中坦诚而迅速的信息公开何等重要。

看了现在公开的案件现场视频,相信多数人会认同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发布的调查结论。在当时情境下,警察开枪至少并不违法,当属合理范围。至于为何没有鸣枪示警,一来口头警告也是警告,二来密闭候车室鸣枪示警可能发生意外。至于家属质疑的“为何不能击打非关键部位”问题,既可能是因为基层民警平时应急使用枪支训练不足,而警务战术专家认为,“民警持枪手腕被重力打击后,瞄准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这一说法大抵也属实情。

从目前的情况看,庆安枪击案应该是经得起调查的,事发现场的视频一公开,多数公众自会作出理性的判断。可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既然枪击案经得起调查,为何现场视频迟迟未能公开?对于警察开枪是否合法、适当,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或许最初也没有绝对的把握,因此选择敷衍、回避的态度。同时,当地政府显然不想因为此案而“出名”,在他们的经验里,“无可奉告”仍是应对舆情的最好法宝——无非死了一个农民,拖一拖也就没事儿了。

随着新华社等各路媒体的介入,舆论冲击不断,网上舆情更是沸沸扬扬,这大约是庆安官方始料未及的。更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舆情转移现象随即发生,网友已将目光延伸至当地官场的各种问题上,与枪击案有关联的当地多名官员受到关注,庆安县副县长董国生被曝户籍、年龄、学历造假,妻子在政府机构“吃空饷”,庆安县检察院检察长魏鹏飞被举报超标用车、悬挂假车牌等行为。粗略统计,相关事件已超过10起,被举报对象包括当地公安、人社、教育、纪检等部门的官员。

庆安枪击案本身经得起调查,庆安官员却经不起关注,当地各种之前未受关注的相关举报,都因此获得了引起重视的契机,以至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不得不加班加点,积极接收此类举报。这种“新闻搭车”现象——当公众把注意力集中到某起热点事件时,与事发地相关的以往难以受到关注的诸多问题被集中“举报”出来,借助社会关注力的聚集寻求“搭车”解决——这在其他地方已有取得实际效果的先例,如今在庆安县生动重现,无疑也表明当地政府之前对此类举报线索重视不够,导致问题和矛盾长期积累,一旦被“搭车关注”就一发不可收拾。

目前,庆安枪击案只是公布了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的调查结果,不意味着事件调查已彻底画上句号,已同步介入调查的当地检察机关和更高层级的公安部门,是否也会公布自己的调查结果,值得继续关注和期待。一个应当经得起调查的枪击案,引出一连串经不起关注的官场震荡,就此需要深入反思的,不只是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的问题,更有“打虎”“拍蝇”如何深入地方和基层,以及如何修复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种种罅隙。

5月14日,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调查组公布庆安枪击案调查结果。调查认为,民警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与此同时,现场视频也向全社会公开,一场引发广泛关注的舆论热潮终于尘埃落定。

事实应该是作出判断的唯一根据。从现场视频与调查组公布的详细内容来看,无论是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堵住安检口,还是暴力袭击执法人员;无论是将6岁女儿挡在身前、抛向地面,还是抢夺防暴棍、猛击民警要害部位,被击毙者的行为显然完全丧失理性,不仅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而且严重危害执法人员生命安全,民警开枪属于正当执法。

枪声远去了,真相大白了,但思考仍在继续。一次正当的履行职务行为,为何却演变成一波三折的舆论风波?

回顾这次事件,“复杂性”可以说是其最大特点。长期上访的传闻,精神疾病的猜测,警察持枪的边界,弱者权利的保护……种种敏感因素相互叠加,加上“当场击毙”的不可逆后果,使得问题错综复杂。在此情况下,引起关注,引来议论,甚至基于对弱者一方的天然同情而产生负面猜想,似乎并不奇怪。

真相大白,正应该是舆论反思的起点。在事件进程中,理性的声音有,但也有不问是非的有罪推定,也有不讲证据的负面猜想,也有选边站队的极端对立,喧嚣的舆论有太多情绪化的道德义愤,却少了等待调查结果的耐心。处理此类事件,专业的调查是基础,而调查是需要时间的。调查的过程需要分析所有的视频资料,需要走访已经四散天涯的目击证人,需要进行严谨专业的司法判断,这些都需要时间,急躁、匆忙不可取。这在任何国家都是通例,别国类似案例实在很多,对比一下就清楚了。

可是,国人工作生活的快节奏已成习惯,对案件真相的追寻也急不可耐,舆论场上要求尽快公布真相的声音呈压倒性优势,满足不了就作负面推定,在各种各样的猜疑中损害政府公信力,这样的情形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舆论的呼吁对促进调查进展、真相公布也许起到了推动作用,但也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反思,如何让舆论更加理性、成熟、健康,更好地承担起推动社会进步的使命。

事实有其复杂性,而情绪往往简单,惟有不让情绪遮蔽理智,不让感情影响判断,时时用理性冷却不明真相下的道德激愤,才有助于我们的成熟。这次事件的复杂性,正是转型社会的一面镜子。很多时候,真相并不是非黑即白,价值也不是非此即彼,认识真相需要我们抛开先入为主的价值判断,给专门机关进行专业调查足够的时间,也给我们自己多一些等待的耐心。比如说,讨论警察开枪是否合法,能否抑制道德义愤,从更加专业的角度进行审视?还原事件的逻辑链条,能否克制同情心的泛滥,从更加客观的立场进行分析?抑制“下判断”的快感,不让价值倾向走在事实前面,我们才能在遇到同类事件时变得冷静和理性。

诚然,在处理这一事件过程中,政府部门也有需要反思提高的地方。比如,是否可以多几次提请公众耐心、冷静地等待调查结果?

这次事件就像一面镜子,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都能从这面镜子中看到存在的短板,看到更加理智、更加成熟、更加完善的必要性。在反思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在法治的轨道上处理问题,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文明进步。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的调查结论已出,但整个事件的完整真相还有待补足。我们期待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的检察机关,能够作出更加令人信服的事实还原。】

昨天,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公布了庆安火车站枪击事件现场监控视频,以还原事发过程。警方的调查认为,民警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这一调查结论,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此前网络舆论对警察开枪一边倒的质疑。

在目击者的陈述和现场监控的记录下,徐纯合被枪击死亡前的最后活动轨迹得以呈现,从而打破了坊间先前关于警察“有计划”开枪的传言,也部分改变了网民“恶警凌弱”的想象。或许还会有人对开枪正当性保留看法,但最起码开枪行为的基本事实是清楚的。那么,调查是否应该止于对警察开枪的评判呢?当我们把目光从枪击行为本身挪开,审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时,就会发现悬在心头的疑云并未完全消散。枪击只是事件的一个事实环节,要形成一个合乎逻辑令人信服的最终结论,还有待查明更多的事实。

按照警方调查结论中的表述,徐纯合是“走亲”,在火车站“故意封堵通道”。那么,徐纯合为何封堵通道阻拦旅客进站?是醉酒后行为失当还是有其他事由刺激了他的情绪?遗憾的是,在警方的调查信息中,忽略了徐纯合“犯浑”的主观动机调查,而一些人对徐纯合生前的“道德审判”,与其行为之间并无直接关联。同样存在疑问的还有,对于警方合法正当执法带来的后果,当地政府为何要先行与死者亲属签订补偿协议?当地铁路警方又为何要捂盖子捂这么久?细究起来,整个事件还没到水落石出、事实清晰的程度,至少真相还不够完整。

对于监督者来说,只要存在不合乎逻辑的地方,就有质疑和追问的必要,因为任何逻辑的断裂都可能暗藏正义危机。所以对危机事件的调查,不能止于某一部分,而务必求得一个完整的合乎逻辑的解释,不能像挤牙膏那样被舆论质疑推着走。当一起经得起检验的执法,被舆论倒推着去证明自身的合法性、正当性时,流失的将是执法者自身的公信力。这样的教训,执法者难以承受,追求法治的人们也难以承受。尤其在公众对公权力持先天性怀疑的情境下,坦荡的执法更要坦坦荡荡地向公众开放,即便遇到误解也能够以完全透明的事实和合乎逻辑的判断,让民众从中作出理性选择。

目前,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的调查结论已出,但整个事件的完整真相还有待补足。我们期待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的检察机关,能够作出更多的事实还原,因为与铁路公安机关相比,检察机关的中立性无疑更强。但不管怎样,都希望庆安枪击事件能够为我们正在努力建设的法治留下积极意义:当执法受到质疑时不再遮遮掩掩,当危机产生后不再被倒逼着回应,尤其是本案中关于开枪合法性的争论,能够推动警察使用武力执法更加规范化、法治化。

本报特约评论员 兵临

14日,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调查组通报了庆安枪击案调查结果。调查报告认为,民警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在舆论的喧嚣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督促下,这一事件最终有了官方结论。

不过,事件并没有因此而尘埃落定,有人对调查结论并不满意,认为调查报告难以回应和消除所有质疑。其实,对于一个具体案件,主管部门只能依据收集到的证据和事实作出调查结论,给出定性。如果考虑证据和事实外的因素,就难以保证结论的客观。在公安部的敦促下,调查组调取了现场视频资料,赴济南、大连、伊春、齐齐哈尔等10余个城市,走访近100名旅客、群众,找到60多名现场目击证人,逐一进行核实,说明调查工作已遵循了应有的路径和程序,在此基础上作出的调查结论,应该是客观的。在没有新的相反的事实证据前,我们不能凭借个人偏见或者想像,就轻易否认其真实性。尤其是,调查组通过央视将现场视频公布,也表明了“以事实说话”的态度。舆论可以各抒己见,却要以事实为依据,避免臆测和妄断。质疑当然可以,而且应当欢迎,但是毫无疑问,有价值的质疑不能脱离理性,不能没有事实和证据基础。

所谓的法治思维,不仅指司法机关在面临具体案件时,要依法办案,也意味着我们在面对案件争议时,要有法治的理性。对于此案,警察开枪是否正当,是否有必要将徐纯合击毙,可能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判断,舆论对此的争议,并不意味着调查结论的不可靠。当事人家属和利害关系人若对结论有不同看法,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核,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对于具体的事实争议,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如果认为调查机关的事实证据有出入,还可以依法申请信息公开。

也就是说,在庆安枪击案的争议中,质疑应该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而非主观判断;如若对结论不满意,亦可以依照相关的司法程序提出诉求。若置事实与证据于不顾,显然有失理性。

就本案来说,虽然警察开枪的合法性得到了初步确认,但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并非毫无瑕疵。比如,没有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现场视频,加剧了舆论的质疑。而在具体案件中,也还有一些细节有待进一步调查。比如,徐纯合拦截乘客是否真的是“无理取闹”、没有来由?他拦截乘客前究竟发生了什么?地方政府和警方是否还有别的“难言之隐”?这些都还需要有关部门给出权威的说法。

从这个角度上讲,面对舆论的喧嚣和公众的质疑,执法部门也要增强法治理念,积极主动地以法治思维处理类似事件,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质疑。在今后,面对类似的热点事件,人大也可以依职权启动特定问题调查,从而作出更加权威的结论。

【徐纯合事件将公众注意力引到了庆安这个县城,被舆论聚光灯照射之下,当地官场的一举一动自然备受关注。】

黑龙江省庆安县的一声枪响,“浓烟”尚未散去,当地官场却遭遇“举报潮”,继副县长被停职、检察长遭实名举报后,如今又有人在网上发帖举报,原庆安县委书记、县长、教育局长、人事局长等人从2000年至2004年合谋把300个民转公指标公开拍卖,对此当地教育局称正清理审核教师档案。

有网友调侃,对庆安官员的举报接踵而至,是一场次生灾害。言下之意,若非民众以“曲线救国”方式拷问真相,当地官员也就不会被曝光。这么说并不完全准确。“枪响事件”和当地官场积压的问题,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庆安县警察开枪打死徐纯合一事,确实是引发举报潮的导火索。然而,早在“枪响”前,当地官场其实已坐在了火山口上。

譬如,庆安县副县长董国生被停职,原因并非他第一时间去慰问开枪警察,而是他年龄、学历造假和妻子吃空饷的违法行为东窗事发。至于有人举报当地大批官员涉嫌买卖教师编制,涉及的是发生于2000年至2004年间的陈年往事。换言之,庆安“链式举报”只是在敦促还旧债,只要当地官员干出违法违纪的行为,就已种下今天被调查处理的“因”了。

当然不能否认,徐纯合事件客观上推动了对当地官员的反腐调查进程。它将公众注意力引到了庆安这个县城,被舆论聚光灯照射之下,当地官场的一举一动自然备受关注。而也正是这一事件,引发了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介入调查,为相关举报得到及时处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围绕当地官员的一桩桩举报,实际上就是一种搭眼球效应便车的行为。

这一现象耐人寻味,也让人不得不问:这些针对当地官员的举报,是这时候才涌现出来的,还是以前就已存在?倘若不是借这次机会,人们是否仍然不敢站出来检举那些违法违纪行为?目前,一些举报都得到了及时介入调查和处理,这自然鼓舞人心,但针对庆安官员的举报一起接一起,却也表明当地长年积累下来的问题之多。如果被查证,存在民众举报无果的情况,那也说明当地对群众举报、信访的处理方式和落实效率,仍存在弊端,对信访限期反馈机制的监督也不健全。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于昨日表示,不能把上访人员当作“维稳对象”,这是与法规规定相悖的。可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正是抱着这种维稳思维对待信访工作和上访人员,导致问题越积越多,干群关系越来越紧张。就此而言,针对庆安官场的举报“爆棚”,未尝不是一桩好事。趁此机会,正可整顿官场吏治,清理多年积案,树立官场正气。

例如尚在发酵的买卖教师编制风波,根据相关举报,当地原主政官员和多个部门一把手都涉案,若这属实那无疑是个涉及面广、涉水很深的窝案。当地理应尽快成立调查组,查出真相,给公众一个说法。至于相关举报是否属于“报复式举报”或“搭车举报”,并不重要。对于网络举报,重要的是事实,而不是其动因或背景。

【如何把调查做足做实?如何让公众接受信服?都需要更严谨的态度、更严格的程序和更科学的方法。而对于舆论的另一条岔道——董国生的问题,也需要拿出明确态度。】

从“有图有真相”到“有视频有真相”,近日震动舆论的庆安枪击案,进入一个关键拐点:12日上午,公安部回应“庆安火车站事件”,称工作组和检察机关调取了事件现场全部视频资料,获取了大量证人证言材料。而下午,此前慰问开枪民警的庆安副县长董国生因户籍年龄、学历造假以及妻子“吃空饷”等问题被停职。

没有谁应该成为被侮辱者与被损害者。虽然有命丧老母与女儿面前的惨烈、有长期上访的背景,但相信关注此事者,既不会针对开枪民警,更不会针对徐纯合,只是希望还原事实真相,从法律与情理层面辨清此事的是非曲直。工作组的调查,也应该不惧敏感、不避锋芒,给出一个经得起拷问的答案。

应该说,这一事件的发展,情节已经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从关注事件真相,到关注视频为何迟迟不公布,再到关注因此事而卷入舆论漩涡的副县长被停职,一波三折,带出巨大的连锁反应: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再一次被透支,社会信任的基础再一次被侵蚀。

舆论的怀疑并非没有理由。任凭新华社这样的主流媒体一再追问,当地政府就是不愿公布视频,这难免让人怀疑是在采用“大事拖小、小事拖了”的战术。其实,这样的“鸵鸟战术”,也给下一步调查制造了麻烦。毕竟,即便是完整的视频,还可能遇到角度问题,也可能会有认定问题。打消这样的疑虑,可能是更困难的工作。

这也是给调查组出的考题。如何把调查做足做实?如何让结果及时公开?如何让公众接受信服?都需要更严谨的态度、更严格的程序和更科学的方法。即便对铁路公安的工作组,也还存在微词:又是一次“自己人调查自己人”。如果以这样一次各方关注的事件为契机,引入第三方调查制度,也未尝不是一种进步。

而对于舆论的另一条岔道——董国生的问题,也需要拿出明确态度。虽然董的违规违纪,与枪击案不一定有直接的联系,但要看到,副县长对开枪民警的慰问,本身已经显示了当地政府对此事的态度,引来了舆论的质疑和不满。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因为其他原因将之停职,让人想起今年初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后,因为公款吃喝而被处理的黄浦区领导。无论是否停职,如若在枪击案中有失职,都需要进一步说清楚。

财新网11日刊出的一篇《庆安枪击案目击还原》,已经让一些人呼吁,“应把徐纯合的弱者身份和事件真相分开看”。的确,真相应该不分身份,但处置不能没有立场。唯有尽快公布视频,并在此基础上依法处理,才能让每个人——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围观者,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

【庆安枪案发展到现在,俨然成了一个结,而要解开这道结,需要涉事几方都“信法”,家属一方据法申诉,涉事铁路公安方面也该依法行事,真正以“法治”为公约数处理争讼和问题。】

备受瞩目的庆安枪案,又迎来新进展。先是5月9日徐纯合妻子的两位姐姐发表声明:徐纯合的堂兄弟与铁路公安签订的补偿协议无效,并委托两名律师调查追责,接着,11日四名律师取得徐纯合母亲权玉顺的授权对此案重新追责,她表示:“我当时就说了,不要20万。”

庆安枪案发展到现在,俨然成了一个结,而解开这道结的最好方式就是法治。这里说的“法治”,指的是涉事几方都应“信法”,促使案件回到法治框架下解决。如今徐纯合家属一方委托律师追责,已是据法维权的体现;而当事的另一方涉事铁路公安部门,也应依法行事。

事实上,该案现在引发公众疑窦,就跟“法治化解决”思维的缺失有关:在枪案发生后,涉事铁路警方匆匆与死者徐纯合的堂兄弟签订“补偿”协议,但这于法于情都是不妥当的。“近亲属”的概念,在民事、刑事法律上有严格的界定,只有配偶、父母、子女等能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行使包括聘请律师、主张(变更、放弃)诉讼请求等权利。而这次铁路警方却是与并非死者“近亲属”的堂兄弟签订了协议,堂兄弟本身有没有得到死者母亲、妻子的授权?签订的协议是否是近亲属真实意思的表示?

如今徐纯合的母亲等声明之前的“补偿协议”无效,加剧了这层质疑。它也让人觉得,涉事铁路警方是急于维稳,才会“不明智”地与死者堂兄弟签了协议,导致目前自遗其咎。它跟法治思路相悖,也只会把矛盾压得更深。

而要促使问题沿着法治路径解决,还得有关主管部门的积极作为。需要说明的是,事发地是庆安火车站,属于铁路警方的管辖范围,并不归庆安县公安管辖,其上级单位是哈尔滨铁路公安局。但在舆论质疑声四起的情况下,该部门却一直不理不睬,形成了“平静的暴风眼”。结果,庆安县政府、哈尔滨市公安局纷纷“躺枪”,几乎被网友的口水淹没。抛开阳光司法、公民知情权不说,自己藏在掩体里,让兄弟单位顶雷,真的算有担当吗?

全面依法治国,如今已成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这投射到每起具体的案件中,就是要依法办案,以民众看得见的方式传递出法治公平。庆安枪案如今仍是质疑声难消,在此情境下,必须将其导入“法治路径”中来。光是家属欲依法申诉,这还不够;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方面也该尽责,回应舆论关切,并责成调查,而作为上级主管单位的公安部,也该出面管管这桩大案,敦促其依法妥善地解决,真正以“法治”为公约数处理争讼和问题,以对接社会的法治正义期许。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