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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一度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已于1月1日启动,这是自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因此具有风向标意义。

作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科研评价制度,我国的院士制度在推动科技界出思想、出谋略、出成果、出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院士遴选受非学术因素干扰过多,有的地方和部门让院士称号承载了一些非学术的、带有明显功利性的负担,有的地方把有多少院士当作政绩,有些院士“拉票造假”“劝而不退”。如此种种,不仅背离了院士制度的本义,也让院士的荣誉蒙上了灰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院士制度,主要就是要突出学术导向,减少不必要的干预,改进和完善院士遴选机制、学科布局、年龄结构、兼职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而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两院举行了同为两年一度的院士大会,分别通过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工程院章程》,对院士增选、退出等问题都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并且“不约而同”地将“严把入口关、能进也能出”作为改革重点。院士章程堪称院士制度的基石,代表了院士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其出台标志着新一轮院士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院士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去行政化、去利益化,这在新公布的院士增选实施办法中已经有所体现。根据办法规定,今年只有院士推荐和有关学术团体推荐两种渠道,取消了国务院各部门、各省区市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等推荐途径,这就减少了行政干预候选人推荐工作的可能性。“官员院士”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每次增选都有一些占有行政资源的官员出现在院士候选人名单中。今年院士增选则提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此外,还首次对“贿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并增加了全体院士终选投票环节。这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排除非学术化因素的干扰,让院士称号真正回归学术和荣誉。

但必须强调的是,当前的院士制度改革仍停留在制度设计层面,能不能取得最后成功,说到底还要看落实得怎样。因此,能否打破“纸上一套、落实另一套”的魔咒,是院士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这一点对于所有的改革同样适用,也是中央反复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原因所在。今年的院士增选工作,称得上是院士制度改革从“设计层面”走向“实践层面”的第一步,关系到社会各界对这项改革的评价,关系到院士制度改革能否深入进行下去。其风向标意义正是基于此,透过这次增选,公众可以初步判断出这场院士制度改革之风是否真正刮起来,又朝哪个方向刮去。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院士制度改革类似,许多改革项目都面临着从制度设计到具体落实的真正检验,比如公车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在,全面深化改革已经真正走到了风口,迫切需要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勇敢亮剑,真抓实干,从而让这场改革之风迅猛地刮起来。这应该是关键之年的“关键”所在。

自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后,今年年初启动的院士增选有了新变化。去年12月底,两院公布了新的院士增选实施办法或细则,其中,“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的新规吸引了人们的注意。这项规定的具体表述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系统参照执行)。过去那种“仕而优则学”、机关领导利用手中职权优先评上院士的现象,有望得到遏制。

“官员院士”现象,是学术圈官本位思维泛滥的有力证据。有媒体曾研究2009年院士增选名单发现,当年中科院新增的35名院士中,8成是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现任官员;中国工程院新增的48名院士中,超过85%是现任官员。而工程院设立的工程管理学部,更为官员评选院士大开方便之门,卫生部原副部长王陇德、国家林业局原副局长李育材等人进入当时的候选人名单,一度展示出明显的院士“高官化”趋势。

本来,院士不过是一个荣誉身份,只要学术成就达到了相应标准,应该谁都有资格参与评选。换言之,院士评选理应是“去身份化”的。然而,随着各地不断加大科研投入,重视科技人才,院士身份具有了越来越高的附加值。评上院士,房子、车子和票子也就随之而来。两院院士身份不仅仅是一项荣誉,更是学术地位高和科研资源雄厚的象征,这在国内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除了将院士身份脱离利益链条,作为院士制度改革的长远目标,限制院士评选的身份资格,在短期内的确是纯净院士队伍的有效方法。

过去成功选上的“官员院士”,或者进入候选人名单的官员,有不少人的科研能力屡遭公众质疑。不可否认,一些“官员院士”属于官员队伍中的“技术型官员”,或多或少有些科研工作经历,并且有一些科研成果发表。但是,“有科研成果的官员”和“有杰出科研成果的科学家”,毕竟是两种不同的人。更何况,从院士制度设立的初衷看,它最重要的一项意义是鼓励科研,“官员院士”早就脱离了科研一线,他们的职业是政治家而不是科学家,应以政治成就作为职业追求,为什么要把学术圈的水给搅浑?

官员有了院士身份,在政治上有微妙的好处,这也是可以预见的。当时铁道部原运输局局长张曙光落马后,庭审时披露他花费2300万来评院士,最终仅以一票之差落选。腐败官员花那么多钱(当然也是贪来的)来评院士,恐怕就不是为了争什么科研资金,也不是为了争取一般院士享受的福利与补贴——这笔买卖的预期收益,很可能是为了让自己捞到更多的政治资本,进而在职位升迁、业务管理方面获得更多机会。对于这种依赖权力追求院士头衔,又打算拿到院士后权力“更上一层楼”的官员,当然应该将之拒于两院大门之外。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新规的一个限制词,即不能作为候选人的处级领导干部是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从字面上理解,高校等科研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中担任行政职务、具备行政级别的“官员”,不在这条规定的约束之列。其实,这也是考虑到了我国科研格局的现实——除了上面说的“仕而优则学”,当官的人想着法子获得学术头衔,“学而优则仕”则是更为普遍的现象。不少拥有货真价实科研成就的科学家,都当着所在单位的领导职务。就算是官味没那么重的高校院系主任,放在副部级的大学里,往往也是正处级职务。

因此,我们应该避免“一刀切”地排除具有行政级别的科研工作者参评院士。在科研上有一定成就,然后当一个与业务相关的管理人员,总比“外行指导内行”要好。不过,下一步的改革应是,淡化进而取消科研机构里面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让“学官”这种学术圈里面的畸形身份消失。并且,科研机构里面的管理人员,不应该“能上不能下”,也不应该不当实职后还保留行政级别和待遇。如此,包括院士评选制度改革在内,离学术圈去官僚化的美好愿望就更近了。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在1月1日启动,这是自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内部人士介绍,年轻化、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规定,是此次增选的变化亮点。(1月7日《新京报》)

几乎每次院士增选,“官员院士”都会搅热舆论场。特别是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在腐败案发,供述两次参选中科院院士“需要花钱”后,更是让舆论一片惊诧。人们关注的不仅是几个官员能不能成为院士这样的小问题,还关注科研机制能不能被权力绑架这样的大问题。

正是因为看到院士遴选中存在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此次增选机制的变化,体现了这一精神要求,也打开了一扇明亮窗口,让人们看到院士去官化的努力。但要看到,权力绑架是科研体系存在的普遍问题,不独发生在院士身上,去官化也不应该只发生在院士身上。

现实中有两种现象,一种是官员纷纷向学术靠,试图贴金塑身,“官员院士”是其典型代表,“官员博士”是其集中反映。还有一种则是科研人员向官场转,试图添衣增肥,为自己谋取一官半职。两种对立其实一体两面,这个体就是“官本位”,对应的是权力决定一切。官员为什么要往科研靠,这是一种赢家通吃;科研人员为什么想往官场转,这是想拥有赢家通吃的机会。

这种权力对科研的干涉和支配,在院士身上可能还不是十分明显。院士因其拥有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地位,还拥有相当的话语权。可对于大量处于金字塔座的底层科研人员来说则不同。一些院校行政人员、后勤人员本是服务科研人员的,可在权力本位下,却反了过来,科研人员甚至成了“科研民工”,成天要看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的脸色。

院士居于科研最高层面,院士更应该在去官化上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为科研体制改革趟路,促进整个科研体系的价值回归。此次增选机制的变化,特别是明确提出“处级以上官员不得候选院士”,正体现了这样的努力。相对而言,院士遴选去官化容易,整个科研机制去官化不易。但现在毕竟打开了一扇明亮窗口,希望有更多清新的风吹进来,促进整个科研体系价值回归。 (毛建国)

@徐刚:过去领导干部参加院士评选之所以遭受非议,问题主要在于院士评选机制上。过去的院士评选中存在拉关系、走后门、送红包等各种各样的潜规则,而在这些方面,很显然,那些领导干部明显要比专家教授们更熟悉更灵活。这一点,我们从落马的铁道部官员张曙光参选院士的经历中就可窥见一斑。学术的归学术,行政的归行政。这才是院士遴选改革的最终方向。

@吴杭民:“官员院士” 之所以屡遭诟病,实在是因为不少为官者频频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去当教授、读博士、拿专利甚至“运作”院士的评选,成为官场的一大腐败生态,不仅使官场风气浑浊,也玷污了学术界的“清白”,尤其是当贿选丑闻浮出水面,更是因为一颗“老鼠屎”而坏了“整锅汤”。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在1月1日启动,这是自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两院为规范院士增选工作,均在去年12月底公布了新的院士增选实施办法或细则,新的办法或细则提出多个遵循去年修改后的章程精神的新规。据悉,年轻化、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规定,是此次增选的变化亮点。

去行政化去利益化是必须啃的硬骨头

冰启

限制处级以上干部参加院士增选,这是向近年来院士遴选中的行政化倾向开刀,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众所周知,在过去每年院士增选消息发布后,舆论都会针对当选者中相当比例有官员身份、行政职务发表感慨,称“院士”变为了“院仕”,作为最高学术荣誉的院士头衔,也被行政权力“通吃”。但是,新规能否让院士评审摆脱行政权力、利益因素的干扰、侵蚀,还有待观察。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两院都提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但其中的“原则上”,给新规的操作留下弹性空间。按照规定,还是有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是可以作为院士候选人的。那么,谁来确定哪些处级以上的干部可以作为候选人,就可能制造新的权力寻租空间,有的处级以上干部,会为争取成为院士候选人,打通有关关节。

从目前的规定看,新规限制的可能只是公务员序列,即党政机关的处级以上干部。中国工程院增选办法就明确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系统参照执行)”,而对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机构中的处级以上干部却没有限制,但我国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实际上也存在行政级别。也就是说,今后在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者,在参加院士评审时,会受“身份”影响,假如严格执行的话,像铁道部张曙光参加院士评审的事,今后将不会再发生。而高校、科研院所中有副部级、正厅级等级别的领导,还可能继续参加院士评审,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些机构不属于党政机关,而是事业单位。如此一来,以前饱受质疑的有校长、副校长职务者当选院士者众的现象,将会继续存在。更严重的问题在于,按照目前的高校校领导任命制度,一些在政府部门担任职务的官员,很可能通过转岗到高校,把自己从公务员序列变为事业编制序列,级别一样甚至还进一步提高,可却拥有了参评的机会。

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进一步严格规定,同时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去行政化改革。对于党政机关的处级以上干部,严格“一刀切”限制参加院士评审,另外,切实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取消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新的高校校长选拔机制。

我国院士评审中存在“跑要”、公关等不良风气,以及当选院士之后,院士四处兼职,一直处在学术权力最高端的问题。新规改变推荐办法,提出年龄限制,建立退出机制等,都希望能治理这些问题。但就是所有新规都严格落地,院士评审恐怕还是难以“纯洁”,最关键的问题是,我国的院士头衔背后,有着诸多现实的利益,包括经济利益、学术利益。当选院士,不但本人可以获得相应的待遇,拥有高人一等的学术特权,还是所在单位的荣誉,也会为单位带来现实的学术利益。只有让院士头衔回归学术荣誉,取消与头衔相对应的所有利益,尤其是院士的学术特权,才能让院士评审回归学术,而不是被各种行政、利益因素纠缠。

如果当选院士,仅仅是一种学术荣誉,所有院士在参加学术活动时,仍旧与其他学者一起平等竞争,没有任何特权,那么,什么年龄当选院士,以及院士是否退休,都不是问题。现在当选年龄和退休成为问题,是因为当选院士者,拥有学术特权。也正是由于院士头衔背后的利益,近年来,就是院士涉嫌学术不端,要让其退出也很难,两院针对院士学术不端的举报,很少启动学术调查,做出学术处理,院士所在的高校、科研机构,主动启动调查者更是鲜有听闻。

院士评审、管理的去行政化和去利益化,是我国院士评审制度改革,必须啃下的两块硬骨头。这要纳入我国教育管理体制和科研管理体制改革中,进行系统推进,而不只是在现有的评审制度基础上,进行简单的修补。


需要一流“科学家”,而非二流“科学官”

张培元

院士队伍里官员扎堆,曾是中国科学界一道刺眼的风景;官员队伍里拥有博士学位的人越来越多,亦是当下官场一大特色。“学而优则仕”与“仕而优则学”怪象交织,衍生了学术官化、大学行政化,甚至造就了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张曙光以2000余万贿款两度“冲刺”院士遴选并且差点成功的恶例。如不改革落后的院士产生机制,被伤害的不只是中国科学事业,更有科学的公信力以及公众对科学的信仰。

作为科研论文产量第二大国、科研队伍数量和科技人力资源总量第一大国的我们,为什么仍然难以称得上科研强国?年年望眼欲穿,年年却与诺贝尔自然科学奖失之交臂,我们的科学界到底缺失了什么?认真检视拥有114年历史的诺奖评选,公众不难找到中国与世界的差距所在。透视目前全球共发放的889块诺奖奖章,且不说囊括了奖章总量四分之一的美国,仅与诺奖得主多达22人的东邻日本相比,有关差别就十分耐人寻味。

日本行政很少干预科学研究,申报课题也无需层层审批,有充足的时间、空间;日本的许多科学家没有当官的欲望,数年如一日,甚至是一辈子扎根科研一线,没有多少评比表彰、会议评聘等繁杂事务干扰;日本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科研氛围浓厚,很少有学术丑闻。相形之下,中国的很多大学,一个处长位置引来众多教授副教授争抢的现象让人脸红,愈演愈烈的学术腐败和教授失德行为引人叹息,劳民伤财、重复折腾的各类学科质量评估叫人心里发堵。当一批批官员挟权力之威和控制资源的特权染指院士选举,当少数垄断行业靠着便利条件强势推出“烟草院士”之类的学界代言人,当张曙光之类的超级腐败官员也在有权有钱之后梦想过把“院士瘾”,我们不难想象,屡屡被炒至高温的学术圈怎样才能恢复平静,还有多少专家学者能以板凳一坐十年冷的精神刻苦钻研?!

把中国真正打造成为现代科技强国,使科技梦为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更加强大的动力,我们比任何时候都需要更多一流的“科学家”,而不是二流的“科学官”,绝对不能容忍庸俗的权力观扰乱科学。在科学的殿堂里,科学家才是真正的国王,心无旁骛、孜孜以求、不图功利、独立思考、不迷信权威的科学精神才是真正的时代灵魂。从这个意义上说,院士增选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只是正本清源的第一步。为所有大学和科研机构去官化、去行政化,让权力和科学研究保持距离,确保科学家们能够卸下额外的沉重负载轻装上阵自由翱翔,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如果能剥离院士头衔附加的利益,那么,以什么身份当选院士、当选者年龄多大、当选者退不退休,都不是什么问题。】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1月1日启动,这是自去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为规范院士增选工作,两院均在去年12月底公布了新的增选实施办法或细则。据工程院人士介绍,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规定是此次增选的变化亮点。

增选院士新规有一些进步之处。像限制处级以上干部参选,如果落实,将防止再次出现类似张曙光参选院士的情况;而对院士实行学部之外的全体院士“终选”、取消部门遴选,也可避免“烟草院士”这样的丑闻。但是,新规并没触及院士利益化这个实质性问题,因此进步有限。

院士本来只是最高学术荣誉,但在我国则被附加了诸多利益,包括当选了就不退休,不但享有经济待遇,还拥有学术特权,在重大课题申报、重要学术评审中有高人一等的话语权。因此,当选院士就不仅是个人荣誉,还牵涉到切身利益,甚至是院士所在机构的利益。在院士头衔利益化的驱动下,出现了增选时的“跑要”现象、行政领导掌控学术权参选院士等问题,遭到舆论广泛质疑。

如果不剥离院士头衔的利益,目前存在于院士增选中的问题就很难清除,比如,取消部门遴选貌似将院士评选与部门脱钩,但既然当选院士还是本人和单位的利益,“跑要”现象怎会自动停止;而处级以上干部不参选只是“原则上”,并非一刀切,该规定是否适用于高校和科研机构也仍不确定。

如果能剥离院士头衔附加的利益,那么,院士以什么身份当选、年龄多大、退不退休都不成问题,因为当选者只有学术荣誉,没有任何特殊利益,也没有学术特权为自己或团队谋利。

而若要剥离学术头衔的学术利益,则要整体推进我国学术管理和评价去行政化。正是由于对学术实行行政管理、评价,导致在科研课题、项目申请、成果评价中,看重申请者的头衔和职位,才导致大家拼命争取获得某个头衔。从院士到长江学者、“千人计划”,我国学者被“学术头衔”分为三六九等。这种局面不利于学术的自由、平等竞争,也难培育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土壤。

学术行政化和学术头衔利益化,是我国提高学术质量、建立良好学术风气的最大障碍,需要通过改革破除。这要求高校、科研机构推行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切实建立学术同行评价体系。如此,学术评价才能回归学术本位,院士等学术头衔也才摆脱行政与利益的纠缠,回归头衔、荣誉。

今年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启动,明确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专家认为,类似张曙光等官员竞选院士的现象可以受到限制,但按此规定,大学的校长也无法再成为院士候选人。(1月7日《新京报》)

学术与仕途之间泾渭分明的加以区隔,这道“防火墙”当然不是凭空而降。现实中,学术的行政化,权力对于学术的干扰,其实违背了学术发展的客观规律,院士增选向“官而优则仕”的现象说不,释放的当然是积极信号。不过,假如认为院士增选只需将官员拒之门外,院士增选便能回归学术评价本身,而不再受行政权力与资源的支配,的确也有些过早乐观。

处级以上官员不得作为院士候选人,仅仅是在院士的入口去官化而已。国内的院士体制本身其实有着深厚的行政体系渊源。例如,国务院规定,中科院院士享受的医疗、乘车方面的工作待遇相当于副部级。不仅如此,在国内等级分明的学术体系中,院士无疑位于最高端,其在各类评审、申请各类重大课题时的优势,可以说有目共睹。

不难看出,院士本身已然是一种高高在上的行政级别,不仅享有诸多行政资源,更因此而获利颇丰。如此背景下,院士增选的入口,却力图脱离这一体系,不受行政力的影响,向具备一定行政级别的候选人说不,实在是个自相矛盾的悖论。行政主导下的院士体系,究竟多大程度上能去官化,也就仍然需要打上个问号。

此外,假如这些人的学术贡献与水平达到了院士的层次,被排除在院士候选人资格之外,又是否公平,恐怕也值得商榷。国外大学校长当院士的并不在少数,只不过,相比国内院士所对应的副部级和含金量,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美国国家科学院,不过是一家民间机构,是科学家的自治组织。作为非官方、低调的个人荣誉,自然不必也无需沦为行政附庸。而单纯的学术评价机制,反倒可以轻装上阵,并让这一荣誉本身更显分量。

基于此,院士增选“去官化”当然不错,但仅仅是向官员候选人说不,其实还远远不够。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自1月1日启动,这是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为规范院士增选,两院均在去年12月底公布了新的院士增选实施办法或细则,提出多项新规,如年轻化、取消部门遴选、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新京报》1月7日)

上述新规未必专门针对张曙光,但他完全可以对号入座。2007年,由于铁道部的推荐,时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的张曙光,成为中科院技术科学部院士候选人。尽管张曙光名声不佳、学术水平不高,但铁道部一再推荐并积极运作,使其差点当上院士。正因为此,因利益关联过于紧密、过于追逐部门私利,单位推荐、归口部门推荐等做法一直颇受质疑。

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院士候选人,这在舆论场中颇受好评。去高官,也应该去高管。犹记得中国工程院上次增选时,由于央企高管和政府高官进入增选院士有效候选人名单,遭到公众强烈质疑,被讽刺为“院士成了院仕”。按说,院士评选或增选,应“只重表现,不论身份”,但是公众对高官、高管怀有猜疑,就在于在赢者通吃、权力通吃的现实中,“两高”堂而皇之地进军两院,容易让人产生质疑,认为某些高官、高管之所以成为院士,不是靠实力,也不是靠能力,而是靠关系,靠资源,是权力渗透、长袖善舞的结果。

如今,两院院士增选,让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官员走开,显然体现了进步。然而,仍有一些人表达了担忧。究其因,此次两院院士增选,两院均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有了“原则上”,会不会留下制度暗门,导致制度口子被撕裂,为一些人进入候选人行列而大开后门?

“原则上”,使规定有了弹性,避免了一刀切。按说,设置“原则上”有其良苦用心乃至现实需要,但纵观既往案例,“原则上”往往被异化,什么事情一旦“原则上”不能怎样怎样,最终往往都会变形。比如,“原则上”不能饮酒,但实际上一定饮酒;“原则上”不能公款旅游,但一定有人公款旅游。“原则上”一再变成“铁定会”,这恐怕是制度设计者万万没有想到的。

现实就是如此吊诡。一刀切,对那些确有才华却有一官半职的人可能不公,“原则上”又让网友担忧。如何既打消公众疑虑,又不漏掉有一官半职的才俊?最好的方法,就是规定更细致一些,程序更透明一些,让公众的挑剔更猛烈一些,监督更有力一些。如果个别处级以上官员确实有水平、有实力,为了避免瓜田李下或暗中操作,不妨将其交给专业人士和社会大众双重遴选和监督,其够不够格既需过专家关,也需过大众关。

此外,还应该对弄虚作假者严惩不贷。此次增选,新规首次明确了贿选行为,院士收礼或将被撤销院士称号,这同样值得称道。但是,如果收礼涉嫌受贿,就涉嫌违法犯罪了,不能止于撤销称号,应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在去年的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希望广大院士善养浩然之气,发扬我国科技界爱国奉献、淡泊名利的优良传统,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在攻坚克难、崇德向善中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让真正有才华的科学家脱颖而出,这是院士增选的初衷。强化监督,少开乃至不开暗门,才能更经得起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