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 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评论热词>>镉大米

作为大大小小的“吃米人”,谁都不愿吃到镉超标的大米,于是高度关注与“镉米”相关的信息。消费者买了、吃了镉米而不知,这情况肯定曾经发生在许多人身上,也肯定不止是在广东一省发生过。

5月23日媒体报道,广东省“食安办”于21日深夜通报:“广东省相关部门已抽检出31批次镉超标大米。其中14批次大米产地为湖南,4批次大米产地为江西,2批次大米产地为广西,还有5批次大米产地为广东本地,剩下的6批次大米(因散装)尚未公布产地。”从这样的抽检结果看,广东的抽检并非“因地制宜”,对本省出产的大米,也没采取“地方保护”的态度。

湖南大米镉超标,之前已有媒体报道,我们现在也看到,镉超标大米并非湖南独有,警示在更早的时候就已出现。2002年,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全国市场稻米进行安全性抽检,得出镉超标率10.3%的结论。2007年,南京农业大学潘根兴教授和他的研究团队,在全国六个地区(华东、东北、华中、西南、华南和华北)的县级以上市场中,随机采购大米样品91个,结果表明:10%左右的市售大米镉超标。研究还表明,中国稻米重金属污染以南方籼米为主。

这说明了什么?研究、监测、探索、思想,都在运行,该进行的研究项目做完了,钱也到位、花掉了,学术建言乃至对官方的工作提议也一直在进行。然而,这么重要的关乎国民健康的大事,一直都没引起更大的注意。

研究人员早在一些省份发现问题,没有引起地方足够的重视,当地种植户也知道大米有问题,但得知真相的村民们,将收获的谷子卖给粮食收购站,然后自己再去购买外地来的商品粮。早知道大米镉超标严重而普遍,知情不报,或者知情不为,才落下今天的局面。

广东就镉米问题率先采取行动,这是出自官方的首次行动。之前,除学研机构和专家有所动作,还不曾有政府机构和权力主动介入。广东方面证明,尽管研究结果和工作建议被搁置,但在市场监测这一关,只要做,依然还能做出专家活,揭露出被隐瞒的真相。应该说,这是负责任的举动,值得肯定和鼓励。

广东有镉米,其他地区当如何?问题,已经摆在各地面前。

  镉大米事件持续发酵。最新进展是,广东连续两次查出17个批次的镉超标大米,有12个批次来自湖南,其中湖南攸县3家涉事米厂被要求召回、下柜、责令停业整顿。

  作为问题大米的风暴核心,广东省终于开始了全面清查。但是,其他省市却不见动作。事实上,吃米的绝不限于广东一省,大米的产区也绝不限于湖南一地。作为其他地方的消费者,不得不问一句:“我碗里的饭到底安不安全?”

  就大米来说,从种植、加工、贮藏、流通,直到摆上消费者的餐桌,中间经历数道环节,可谓层层设关卡、层层有检测。然而,就问题大米的披露过程来看,监管部门也像挤牙膏一般,最初只是公布了抽检结果,数天后才公布问题企业的名单。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信息披露方式,让消费者手里的饭碗端得愈加沉重。

  镉大米被曝光后,有人提出尽量增加食谱多样化,减少对大米尤其是单一产地大米的依赖。用各种、各地的杂粮代替对大米的依赖固然是法子,可是,其他粮食也不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也必须从土里长出来吧?如果问题大米的原因在于土壤受重金属“玷污”,那么,上面长出的粮食、蔬菜,甚至是耕种土地的农民都会饱受其害,又岂是“食谱多样化”所能解决?

  解决问题,贵在举一反三、未雨绸缪。趁着货架上、粮仓里、农田里的生米尚未煮成熟饭,有必要尽快开展全国统一的专项清查行动。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问题要彻查清楚:其一,除广东发现的问题大米外,其他地方的大米有没有问题?镉超标大米究竟流向哪些加工企业?对于已经流向粮库、市场的镉超标大米,要保障全部下架、销毁,绝不让一粒问题米流向百姓餐桌。其二,镉超标大米分布、重金属超标的土壤范围究竟多广?被污染的地块应建立档案,保障有毒的土地不再成为粮食产地,同时要拿出给污染田地“消毒”的办法,防止问题粮食一再出现。其三,除大米外,其他粮食有没有类似的安全问题?也要给百姓一个交代。

  现在是大流通时代,大家吃的粮食来自五湖四海。只有全国各地都重视起来,截住了毒粮,消除了毒源,我们碗里的饭才能安全。

“湖广熟,天下足”,两湖地区向来是我国南方地区的“粮仓”。然而,发端于广州的“镉大米”风波,将“稻米产量第一省”湖南也卷入危机之中。其实,自今年2月以来,湖南稻米就接连陷入“镉霾”包围。令人遗憾的是,湖南相关部门至今未对镉米事件做出全面正式的回应,调查结果也迟迟不肯公布。

粮食生产关系到公众健康,关系到广大农户种田收益。今年受“镉污染”影响,湖南上千万农民种植的稻谷几乎无人问津,已经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在攸县大同桥镇大板米厂,有老板反映两个月来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尤其令他们感到彷徨的是,“没有人告诉我们该怎么办”,如何走出“镉大米”的困扰,是当下许多大米厂商求解的难题。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搞清楚的是,受到污染的土壤究竟具体分布在哪里?这样的土壤质量,还适不适合继续用来种植粮食?如何才能修复这些土壤?

在没有官方数据之前,土地污染面积恐怕无从猜测。但是,假使污染的面积的确很大,或者严重到已经不能为我们提供粮食,修复起来也困难重重;或者有关部门认为公布调查结果会引起公众恐慌。但所有这些,都不能成其为官方不作任何回应的理由。任何问题,须面对才能获得解决,须坦诚才能得到理解。在重金属污染已经既成事实的当下,任何的拖延和隐瞒,只会让消费者对当地大米产品更加避之不及。

也许,消费者面对“镉大米”,还可以选择其他产地的替代品。农民面对“镉土地”,也可以选择离开土地进城打工。但在一个农业大省、一个“稻米产量第一省”的辖内,“无人种田”和“无人买米”的现象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反思。毕竟,粮食生产不仅关系到人们的日常需求,更关系到国家安全,对此,政府部门不能无动于衷,更不应该讳疾忌医,无所作为。

对于相关政府部门而言,选择沉默以对,或许能扛得过一时的舆论风暴,但却会给相关产业的发展埋下“定时炸弹”。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唯有选择积极面对,才能破解问题的症结,争取主动改善当地的粮食产品形象。笔者相信,在公众环保意识日益提高、科技水平不断进步的今天,“镉污染”并非不可治的顽疾,需要的只是治理的决心和方法。

再有不长的几个月时间,就又到了一季稻谷成熟时。农民辛辛苦苦收获的稻米,决不能因为挥之不去的“镉霾”阴影遭受损失。解决污染问题,宜早不宜迟。这不仅是对广大农户负责,也是对广大消费者负责。对此,当地相关部门显然还缺乏一个正确的态度。(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近段时间以来,“镉米”又成了大家心中挥不去的阴霾,人们每日消耗的口粮因为有了“镉米”的出现而使人寝食难安。

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出印发了《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同时,制定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工作安排》下发后,各省市区相继出台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已经正式启动。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就可以完全杜绝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要求企业参加安全责任强制保险,通过保险来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后的受害补偿等一系列问题。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着其他责任保险所共有的职能,以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为其根本职能,并且有着极大的事故预防作用。虽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分担企业和消费者的风险,但很大程度上都是事后预防。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就好象机动车辆要缴纳交强险一样,只是在车祸发生后才开始起作用,并不能预防车祸的发生。

如何有效防止食品安全问题,是当前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难题,只有把食品安全问题和计生工作一样采取一票否决,切实威胁到政绩和官帽,才能够让各级政府真正重视起来。

近日,《人民日报》推出系列评论文章,开篇是《有“问题意识”,也要有“过程意识”》。主要讲“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今天中国,转型中“发展很快,矛盾高发,问题不少”。要有改革紧迫感,也不能期望一蹴而就。有“过程意识”,才能让改革者有回圜余地。

你可能觉得“话说两头,谁都不得罪”,不够犀利过瘾。可辩证来看,确也如此。道理都懂,为何现实中遇到,又总如鲠在喉,堵得心慌?不妨从近期热门议题,来看看问题和过程意识,平衡得如何。最近焦点很多,比如“镉超标大米”、“‘诈弹’风波”、“最难就业年”等。这些事关“衣食住行,求职生存”最基本需求,都是很有嚼头的话题。

既然说“问题—过程”意识,就从过程最短的“诈弹”说起吧。3天影响16架次的“诈弹”事件,昨日终有下文——“公安部:编假信息威胁民航安全按刑事案立案”。明确严格追究刑责,不得以治安处罚等形式降格处理。威胁航空安全,没有虚实之别。都本着“安全第一、宁信其有”原则。此次公安部算是给出针对性制度回应,还算迅速,值得肯定。

而镉大米问题的应对过程,就不那么让人舒心了。2月底就有报道,可当时湖南方面还认为“镉超标”是为了压价。直到昨日的报道,湖南监管部门还避谈镉大米,称超标全国都有,湖南也早已存在,炒作会对农业影响很大。

不直面问题,反倒互踢皮球、推诿塞责的过程,任谁都会窝火。超标污染,显然不是压价、抽检、国标问题,而是土地污染、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是常规监管问题……看问题要有过程意识,但前提是找准问题,并直视正面。而不是回避问题,在虚头巴脑的伪命题上老生常谈,甚至屡发怪论奇谈。

专家的建议又一次被无数网友拍砖。断章取义地看“建议”,这不就是让人们去当“身尝百米”的“神农”嘛。联想起老祖宗神农氏最后中毒身亡的下场,这种“以身试米”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的做法,本身的风险似乎也不小。调侃过后,必须“等米下锅”的人还是要想办法解决“吃的风险”。

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别长期吃一个产地的”粮食,现实的选择只能是今天在沃尔玛买一斤米、明天去家乐福买一斤米。我们无法自己开辟一片稻田,为自己的食品安全负责,如果在层层食品安全监管之下,仍有诸多重金属超标的大米存在,那么换米而食的做法只能是自欺欺人,对维系健康本身更是于事无补。

不要长期吃一个产地的粮食,不要长期吃一个牌子的奶粉,不要长期用一种洗发水……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更像是寻找躲避的途径。一个健康的国度,不该让居民变成为了安全和健康而遍尝百米的“神农”,更不能因为粮食“八连增”的增产压力而忽视“问题粮”的存在。

湖南大米被曝出镉超标后,不少网友猜测,继赴港抢购奶粉后,会不会引发新一轮赴港买大米的浪潮?据了解,大米作为香港的法定储备商品,如果携带超过15公斤过境,属于犯罪,最高可被罚5万港元以及监禁1年。昨天,现代快报记者在淘宝网上看到,有人选择从香港代购进口大米。(5月22日,现代快报)

大米的问题其实是一个老问题。有一个段子列数了近年来发现的问题食品,第一个说的就是毒大米: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从木耳中我们认识了硫酸铜,三鹿奶粉又让我们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有人甚至这样调侃:外国人喝牛奶变结实了,中国人喝牛奶长结石了!

从上面这个段子,可以看出当下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非常严峻,几乎到了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的地步。从2008年多家企业深陷“三聚氰胺”事件,到去年南山奶粉检出“黄曲霉素M1”超标;从伊利婴幼儿乳粉“含汞门”,到光明乳业“烧碱门”,最近这些年,光是中国乳企的负面新闻就可以罗列一箩筐。

毒氏食品家族日趋兴旺,让老百姓经常为吃什么才安全感到头疼。老百姓是不是要把嘴巴扎起来?还有什么食品是可以放心食用的?在这种情形之下,有人首先想到去香港买米,究竟靠谱不靠谱?

据报道,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去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香港的肉和菜基本上都是依靠内地,现在内地有许多专门供港的菜场、养猪场等,内地给了香港很大的支持。在供港食物方面,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都做了很多工作,现在供港食品的安全率达到了99。999%。周一岳强调:这在全世界都是很难得的。

相信大家应该看明白了吧?为什么专供香港的食品是安全的?因为“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都做了很多工作”。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出口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8%以上,甚至高于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食品出口的合格率。不管是供港食品还是出口食品,其安全性保障都是来自严格的监管。

由此不难看出,国内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出问题,症结还在监管不严,处罚不力。以奶粉为例,去年南山奶粉引爆的奶粉信任危机中,长沙市质监部门对某著名乳企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但这样的停产通知是不是有效?一位资深奶业人士表示,这样的惩罚其实并不重。或许,等风声一过便悄然开张。事实恐怕也是如此,该企业事后几乎毫发无损。国内一些乳企出现类似问题,从轻处理几乎成为一种规则。停产是暂时的,避避风头而已。

食品安全当然需要食品生产企业充分履行责任,但绝对不能指望企业良心发现,关键在于监管部门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好制度可以把坏人变好人,坏制度可以把好人变坏人。同样,好制度可以把坏企业变好企业,坏制度可以把好企业变坏企业。一家企业处在什么样的监管环境中运行显得尤其重要。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供港食品、出口食品的合格率之所以达到99。999%,恰恰说明了食品安全与监管环境有着必然的联系。监管到位,制度才能真正发力,人们才犯不着大老远的跑到香港买米。

民以食为天,大米更是国人的主食之一,什么都能不吃,却不能不吃饭。要是大米的质量出现问题,公众当然会非常关心,也会急于想知道详细信息。因此,如果政府部门在相关信息的公开上像“挤牙膏”般吞吞吐吐,自然会引来质疑。

5月16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季度的餐饮环节抽检数据,在抽检的18批次米及米制品中,有8批次产品镉超标,但是未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具体信息。17日晚,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四家使用单位及镉含量。又经历了一天的舆论追问后,18日晚,终于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厂家,但是产品流向和查获数量仍未公开。另外,除了米及米制品,还有6类产品被检出不合格情况,但未公布具体信息。

每一次信息公开,都要拖一个“但是”;在舆论推动下,才一点一点如“挤牙膏”般透露出不合格产品的具体信息;这样的信息公开,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能让公众满意。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同时对有关食品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说明。《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也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责任,要求不得隐瞒、谎报、缓报。只公布食品抽检的大概情况,却不公布具体信息,显然有违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

何况,连不合格产品的品牌都要隐瞒,这样的检测结果对公众来说有什么意义呢?公众真正需要的信息,是要指明哪种食品合格,哪种不合格,这样购买时才有依据,才能放心。不然,只公布抽检产品中有百分之几合格,难道要公众用健康去赌那百分之几的概率吗?不要说这次米及米制品检测合格率刚过50%,就算合格率超过90%的产品,不透露具体信息,公众也难免“心慌慌”,还可能为了避免风险,选择不购买此类产品。如此,合格产品得不到肯定,反而要为不合格产品承担声誉和经济上的风险,不合格产品却能躲在暗处窃喜。

食品安全信息越透明,才越能减少恐慌。无论从保护公众健康,还是从保护市场秩序的角度出发,信息公开遮遮掩掩的危害显而易见,还会损害政府公信力,令公众质疑有关部门隐瞒信息的原因。唯一受到“保护”的,竟是不合格产品。然而,尽管有这样多的危害,类似的信息公开,却不是个别。及时回应舆论追问,能督促有关部门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但只靠舆论“抓漏”,并不能保证信息公开质量的稳定性。信息公开要公开到实处,要保证公开公众真正需要的信息,就必须明确规定必须公开的内容,明确责任归属。以制度保障并严格执行,这样的市场守望者,才能让公众安心。

广州抽检结果显示,44.44%的大米存在镉含量超标,老百姓怎么办?专家为我们支招,这就是“平衡吸毒法”(5月20日《人民日报》)。

“平衡吸毒法”是我的概括,专家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在饮食习惯上,专家建议不要长期食用一个地方出产的粮食,应该尽可能分散化,降低风险。

闭起眼睛想一想,专家的话真的很有道理。比如,我们在吃镉超标的大米一段较长时间后,改变为另一种产地的大米,这个地方的大米可能是铅超标;再吃一段时间,改为吃另一种金属超标的大米。这样的好处是,虽然人体吸收的金属总量没有减少,但是把集中吸收一种金属改为分别吸收三种金属,于是三种金属都不超标,这难道不是一种“平衡吸毒法”来防范中毒风险吗?

但是,我觉得,这种方法的效果也是有限的,必须在一定的区间之内才是可行的。比如,我现在年龄大了,用“平衡吸毒法”多种类吸毒,可能真的分化吸毒的风险,因为我反正活不长了。但对于年轻人,他们还有好几十年的饭要吃,会不会最后导致身体内多种重金属超标,最后百病齐发,不得善终?

另一个问题是如何操作?最好就是对各地市场销售的大米公布一个金属含量指标,老百姓在购买大米时可以注意选择,上半年吃镉超标的,下半年吃铅超标的,再吃铝超标的。如果连基本数据也不知道、不公布,老百姓怎么去选择?

广州餐饮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抽检结果显示,44.44%的大米存在镉含量超标,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镉米”之所以出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一些大米产地土壤遭受镉等重金属污染。专家建议,不要长期食用一个地方出产的粮食,应该尽可能分散化,降低风险。(5月20日《人民日报》)

广州“毒大米”的抽检结果可谓让人触目惊心,近五成大米镉含量超标,人食用这些大米后,身体可能会发生各种病变,并影响人的正常活动。按照专家给出的“妙方”,公众日后购买大米时需要不断变换产地,如此一来,作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买米、做饭,俨然变成了“过家家”游戏,用游戏方式应对“毒大米”果真能奏效吗?显然未必。

以大米的出产地来说,在我国,受气候影响,生产大米的省份主要集中在南方,北方一些省份则以生产玉米、小麦等作物为主,如果说尽可能分散化购买各地生产的大米,显然行不通,原因就在于各地超市、商店销售的一般是少数几个产粮大省的大米,即使消费者想频繁购买不同地方产的大米,也未必能购买得到。其次,即便能购买各地生产的大米,谁能保证其他地方的大米不是“毒大米”?即使每个月购买不同地方生产的大米,倘若其中的大米有问题,吃进去的镉等重金属对人体也会产生影响,这些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在广州“毒大米”事件中,让公众气愤的不仅仅是大米镉含量严重超标,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躲猫猫”的态度,事后竟以“机密”为由拒不公布“毒大米”名单,后来在媒体和舆论的“狂轰滥炸”下,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这才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8批次镉大米和米制品的品牌和生产厂家。作为监管部门,首先想到的不是尽快公布名单,让公众不再购买这些“毒大米”,而是想方设法替“毒大米”生产厂家充当“保护伞”,这种行为可以说比“毒大米”更具危害性。由此不难想象得到,正因为有许多类似的相关部门玩忽职守,无视公众利益的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才频发,成为当前公众最担忧的公共事件之一。

从农业常识上说,一些地区土壤遭到镉、铅等重金属污染,会导致生长的农作物重金属含量超标,除了工业重金属污染源外,农业投入品滥用、养殖业污染等均有可能导致农产品重金属超标。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追溯源头,即种植、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严密监控。又回到了监管的问题上,倘若监管部门不作为,让公众买米沦为“过家家”游戏,这样的监管本身就如同儿戏,除了严厉追责,让渎职失职者付出沉重代价外别无他法,否则,即便公众玩“过家家”也无法防止“毒大米”的危害。

尽快建立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监测预警体系,对污染程度和范围做到心中有数,而不能再以“土壤污染是国家机密”的态度拒绝公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开了抽检镉超标的8批次米及米制品生产厂家、品牌标识,其中有5个批次来自湖南。据悉,湖南当地已开始调查“镉大米”事件,相关米厂已停产待查。专家表示,一些地区土壤遭到镉、铅等重金属污染,再加上农业投入品滥用、外源性污染、养殖业污染等,是造成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的“罪魁祸首”,并建议不要长期食用一个地方出产的粮食,应该尽可能分散化,降低风险。

“换着产地吃大米”,专家的建议放到现实中,委实是退而求其次的无奈之举。不过建议仍回避不了两个问题:一、倘若镉大米的根源在于土壤污染,那么普通百姓又如何能确保自己所吃的大米是产自没有污染过的土壤?事实上,广州此次抽检发现“镉超标率达44.4%”,多少表明镉大米并不是个案。二、以“鸵鸟心态”来防范镉大米,也不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上上之策。

今年2月,本地有媒体以“湖南问题大米流向广东餐桌”为题,报道了湖南镉超标大米进入广东市场的消息。随后央视记者曾深入湖南问题大米产地进行调查,湖南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站长尹丽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大米镉超标的原因,和产地重金属污染有着直接的关系。数据显示,湖南省是全国最大的水稻主产区,去年水稻产量2631万吨,占全国水稻产量的12.9%。但同时湖南也是有色金属之乡,像此次广州通报的超标大米批次产地就分别位于湖南重工业城市株洲市和衡阳市,都是有色金属之乡。在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当地也意识到了重金属污染的危害性,并制订了重金属污染治理的一揽子措施,但囿于地方政府很难对一些大型有色金属国企“开刀”,导致效果并不理想。

以此而言,镉大米不仅是食品安全问题,更大程度上则是环境污染问题。国土资源部统计表明,目前全国耕种土地面积的10%以上已受重金属污染,而水稻对镉的吸附能力又很强,导致大米中镉含量很容易超标。鉴于我国人均大米消费量要远超其他国家,如何让公众吃上放心大米,理应值得重视。

目前,“稻米镉污染削减及快速检测技术与装备研究”已纳入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并通过中期评估。将大米的镉含量等安全标准列入必须进行的安全检测中,这很有必要。但要想从根源上防范镉大米,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其一,必须加强对土壤的监测,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不要等农民辛辛苦苦种出粮食,却因为隔超标而要销毁。这就需要尽快建立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监测预警体系,对污染程度和范围做到心中有数,而不能再以“土壤污染是国家机密”的态度拒绝公开。其二,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很重要,保护耕地不受污染、能种出安全的粮食同样重要。这需要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明确土壤污染责任和环境权利,不能任由地方政府牺牲环境来换取地方GDP。其三,湖南作为稻米产销大省,可以考虑对产地进行分类管理,土壤深度污染地区不妨先治理再种植,污染较小地区可以进行土地改良,或者改种其他经济作物,同时还需对“鱼米之乡”和“有色金属之乡”这种产业的错误搭配进行反思,政府有责任进行有意识的产业调整,让大米远离有色金属。

近日,镉超标大米的消息刺激着公众敏感的神经。先是广州市食药监管局公布了8批次产品镉超标,却不公布具体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在公众持续质疑下,17日公布餐饮单位,18日才公布问题品牌和生产厂家,证实问题大米全来自湖南。

随着8批次大米镉超标真相的公开,公众更大的疑问随之而来。本次抽检广州大米及米制品合格率仅五成多,食药监管局说抽样较少,不代表整体状况。那么整体状况如何?既然广州市有这么多镉超标大米,那么其他地方情况怎样?湖南大米镉超标了,其他产地的大米会不会存在类似安全风险?

与公众“神经敏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关部门过了头的“情绪稳定”。广州市食药监管局查出8批次镉超标产品,当初却一心一意替相关品牌、生产单位等保密。各地市场上,也大多都有湖南米,迄今除了北京等地监管部门跟进抽查外,大多数地方却置身事外。湖南作为镉超标大米的源头,也作“高高挂起”状。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监管部门承担着一系列责任,包括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与强制执行、食品检验、安全事故处置等,这是一种法定责任,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

镉超标大米上餐桌,意味着食品安全责任链的失  守。镉闯过生产、初加工、销售、制作等各责任环节,顺利到达人体终端。据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调查,湖南土壤重金属超标严重,但当地政府未对土地用途进行划分,农民种出镉超标大米而不知;在初加工环节,米厂长期未将重金属含量列入常规检测项目,检出问题也不公布;在销售环节,监管部门也习惯性保密。

食品安全,无非是一个落实责任链各环节责任的问题。每个环节责任具体是什么、责任大小已由法律规定,关键是激活它。比如《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监管,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在加工与销售环节各有职责。出了问题,追责是一种法律义务。没有做好的工作,也要有个补救:市场上镉超标大米有多少、比重多大、会如何处理,应当给公众一个交待。

□杨于泽(媒体人)

“人头落地”这种狠话,一般都属于民间语言范畴,很少在官方场合听到。所以,17日食药监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饱受食品安全之苦的老百姓们心头还是为之一震的。据媒体报道,在食药监总局的首次“亮剑”发布会上,王小岩指出,目前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国家明确提出要将严惩重处作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根据近期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刑法相关条款,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可巧的是,放出狠话一天之后,就有“不长眼的”来往刀口上凑。16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13年第一季度餐饮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检测结果,总体合格率为92.92%,其中米及米制品的合格率最低,仅为55.56%,不合格项目是“镉”,广州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只公布数据,暂不便公布具体名单。于是民众纷纷质疑,连具体名单都没有,遑论说好的“倾家荡产、人头落地”?于是,17日晚,该局回应称,其中米及米制品的镉含量抽检,是该局对部分餐饮单位进行的针对性抽检,抽样量较少、抽样范围较窄,只代表局部、个别的餐饮单位米和米制品抽检情况,不代表广州市整体情况。针对公众质疑,该局通过媒体披露了四家餐饮单位名称。18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终于对外公开了抽检镉超标的8批次米及米制品生产厂家、品牌标识。

虽然整个过程像是挤牙膏,但万幸的是,总算是挤出来了。人们现在最害怕的莫过于,事情从原来没有决心、没有法律依据,到现在,决心、法条、狠话都有了,但一转身——人没了,更别说落地什么的了。我们见过太多“临时工”了。即便不是临时工的,比如三聚氰胺这样严重的事件,涉事官员不也事后纷纷复出?人头可以落地,乌纱不能落地。这样的结果难以服众啊。

这些年来,桩桩件件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不仅让人们熟悉了化学元素周期表、熟悉了生僻拗口的非法添加剂名称,也让身为门外汉的普通民众逐渐了解到这些罪行背后,无不存在着隐秘而完整的利益链条,有官员的失职渎职,更有权力肆无忌惮的寻租。制度不是没有,而是缺乏严格的执行。倾家荡产和人头落地,说说很容易,具体是谁的家谁的头,这里面却是大有深意,当然也大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