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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城管队长在上班时间聚众赌钱的视频在网上热转。网友在微博上@每日南京微博反映情况。9分钟后,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钟山清风”作出了回应。(12月18日《现代快报》)

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创造了一个“奇迹”。这样的积极态度首先是对网络举报的重视,也是对举报者的尊重,更是对“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的监督承诺,无论是在态度上还是在行动上都值得称道。

以往,很多举报要么是“举而无果”,举报人的一腔热情遭遇到了“冷处理”甚至“反处理”。去年,杭州市药监局江干分局在举报者举报一药店售假药后,未能及时介入调查,竟将举报者与售假者撮合在一起,试图签署《协商意见》进行“私了”,并称这是为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职能部门的公信力和信任度就是这样急速下滑,以至于产生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一边是公众对违法行为宁可采取网络曝光或者媒体举报,也不愿意向职能部门举报;一边是职能部门不断创新举报方式,从传统的书信到电话,再到邮箱、微博,有的地方甚至直接公布了领导电话,但大多收效甚微。所以大多数情况下,一些事件媒体已经曝光日久,才发现监管部门 “跟在屁股后面转”,充当着救火员。

公职人员和公权机构要重获民众信任,对民意和举报保持敬意是很重要的基础要件。于是我们可以看到,那些往往在第一时间站出来进行表态,并及时介入调查的人员和机构,往往能获得好感,并将危机劣势转变成形象重塑,甚至变不利为有利。“有事找警察”一度是官民信任的典范,也是鱼水深情的代名词,其关键在于警察用自己的行动赢得了良好的形象和集体的信任,成了可以托付的对象。对照过去、反思现在、寄寓明天,公权形象的重塑确实太需要“9分钟的速度”这样的态度了。

最近,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释放鲜明的反腐决心,有关部门查处反腐案件提速,网民反腐热情高涨。在反腐持续推进之时,很多专家也在提醒,反腐还是要靠法治、要靠制度,须警惕“运动式反腐”。什么是“运动式反腐”?“制度反腐”又该从哪里突破?新京报专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

■ 访谈嘉宾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速胜论”决定了“运动式反腐”

一搞起运动,很多人就群情激昂,希望速战速决。背后的重要原因是一些人包括一些官员还是不习惯法治、不接受法治。

新京报:您最近提出反腐“不要搞运动,不要搞风暴”,“运动式反腐”具体是指什么,有什么特征?

马怀德:“运动式反腐”的最基本特征就是一窝蜂,时间短,声势大,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多,更多取决于领导的意志和愿望,在短期内形成所谓的“反腐风暴”。最大的问题是可能脱离法治轨道。在处理个案时,往往会体现为“从重从快”,在一些地方,有运动就有“指标”,为了完成“指标”,就可能出现不当举措,甚至可能出现错案。

因为在运动式反腐过程中,不注重制度的构建,不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看起来虽然反腐的声势大,但效果可能适得其反。一旦运动过了,反腐温度就降下来了,没有相关制度,腐败迟早还会卷土重来。

总之,“运动式反腐”,不能形成稳定的、长效的,不靠运动就能达到反腐效果的制度安排。

新京报: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说“地方好像还挺适应运动式解决问题的思路”,您觉得这主要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马怀德:“运动式反腐”背后的哲学理念是“速胜论”,毕其功于一役,实际上这是不现实的。因为腐败本身的成因就很复杂,也不是新近出现的,问题解决起来就不可能一蹴而就。

其实在很多地方,不仅反腐适应运动式思路,处理很多问题时都容易走入这个误区。一搞起运动,很多人就群情激昂,希望速战速决。执法是运动式的,打黑是运动式的,吸引投资拉动GDP是运动式的,创建卫生城市也是运动式的。


地方做很多事都是靠领导权威,靠一些政策命令,掀起高潮。背后的重要原因是一些人包括一些官员还是不习惯法治、不接受法治。法治强调方式方法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和稳定性,要形成制度安排,靠制度来解决这种问题,而不是靠个人的威信和觉悟。

新京报:那该怎么扭转一些地方的这种思路?

马怀德:上次中纪委的座谈会上,一些专家提出要“新官上任三把火”,甚至有的说要“烧多把火”。但王岐山当时就有回应,说他还是希望“润物细无声”。我理解就是不靠风暴、不靠运动,而是要靠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创新,靠比较科学的战略规划,和有步骤的工作计划和措施,逐步地推进。

要用法律和科学严密的制度措施,来取代“运动式反腐”。历史实践已经证明,“运动式反腐”不会根除腐败,也未必得人心。反腐的力度如何,不是看落马官员的级别或数量,还是要看是否有效遏制了腐败的现象,是否增强了廉洁的制度基础,是不是形成了一种“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制度约束。

警惕“网络反腐”被人利用

网民反腐的热情值得鼓励,但如果要举报,还是要本着实事求是、负责自律的态度。有关部门也要按法律办事,不能轻易采取措施。

新京报:近期网络反腐很引人注目,特别是有些公民在网络上实名举报,您怎么看这些反腐行动?

马怀德:第一要鼓励并保护实名举报,因为实名举报相比于匿名举报,是对自己言论更负责的方式,一般来说有比较确定的证据支撑,便于进一步调查证实或者证伪。

第二要建立对举报人回应和保护的制度,因为实名举报有明确的指向也更有针对性,但举报者和被举报者力量强弱不均的情况下,更容易被打击报复,要有制度保障这些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因为举报而遭到打击。

第三是要疏通和构建更权威的举报平台,举报人通过微博等形式的网络举报和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或者中纪委的举报平台举报,性质是不一样的。实名举报应该向权威平台提出,而不是在网络上随便发,至少要把材料交给相关部门,才便于调查。当然,前提是要有能让举报人放心、又有公信、确实能解决问题的平台。

新京报:现在很多地方对举报的反应速度很快。比如最近网络爆料说新疆乌苏公安局长包养双胞胎姐妹,当地很快免去他的职务进行调查,但该局长却对记者说不知道自己为何被免职。您怎么看待这种“快速免职”?

马怀德:这或许是当事人的一种说辞。正确的路径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所有问责的措施,包括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责,都应该履行相关的程序,要调查,要核实,要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甚至申诉。如果是不按照既有规定的“快速免责”,似有不妥,对被问责人和举报人都不太负责。

新京报:这种“快速免职”,会不会成了一些地方“保护官员”的手段?

马怀德:这不能简单下结论,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形。对有些官员先免职,便于调查问题。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地方可能这么做,对有争议的官员先免职平息了民愤再说。但如果快得违规,肯定不行。

新京报:前段时间还有个案例,网友爆料“广州城建一退休领导坐拥24套房产”,被称为“房婶”,但纪委调查发现当事人是个退休工程师,不是什么“退休领导”。“房婶”提出质疑,自己没当过官,为什么纪委来查?对人肉搜索等网络反腐措施,怎么防止可能出现的“误伤”?

马怀德:网民反腐的热情值得鼓励,但如果要举报,还是要本着实事求是、负责自律的态度。有关部门也要按法律办事,不能轻易采取措施。如果查证举报失实,要及时澄清,虽然澄清的难度比较大。此外,对故意歪曲或者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行为,要追究责任,防止网络反腐变成诬陷、权斗或者诽谤他人的一种手段。

“制度反腐”当以立法为突破

建议要尽快制定三部法律:《重大决策程序条例》,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重大决策权;《政务公开法》,通过全面公开让腐败没有藏身之地;《行政组织法》,划清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关系。

新京报:提到“制度反腐”,有人经常举香港廉政公署或美国的反腐制度,是否有值得我们借鉴的?

马怀德:我觉得有两点可以借鉴。第一是我们现在的反腐机构设置叠床架屋,功能重合,影响了反腐的权威和效率。可以考虑借鉴国外及香港地区的一些成熟经验,把纪检、监察、审计和检察机关的反贪机构职能做相应调整,如果能统为一体是最好的,当然这个涉及相关法律的修改,应该说障碍还不少。

第二,从目前反腐体制来讲,横向不统一,纵向不垂直。很多专家提出,让同级纪委来监督同级党委,难度比较大。纪委书记是党委常委或者是党委副书记,去监督党委书记,怎么可能呢?不太容易。现在中纪委对各个部委有派出机构,而省里面就不是派出机构,是省委的组成部分。所以,是否可以考虑省以下也采取垂直领导或者设置派出机构,改革反腐体制,增强反腐的效力。

新京报:除此之外,当前推进“制度反腐”,可以有哪些突破点?

马怀德:可以通过先立法,制度先行的方式来推进。法律是制度的最高形态,我建议要尽快制定三部法律:《重大决策程序条例》,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重大决策权;《政务公开法》,通过全面公开让腐败没有藏身之地;《行政组织法》,划清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关系。

新京报:上次参加完中纪委的座谈会后,您感觉十八大后反腐“有一些新的思路,要出台一些新的举措”,预计主要会是在哪些方面?

马怀德:第一可能在制度创新方面,这个不排除包括财产收入申报公开制的新突破。现在反腐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每个环节、每个阶段,都有可能有一些新的制度出台。

第二是组织创新,在机构设置方面,比如体制上朝着“横向统一,纵向垂直”的方向迈进。

另外,预防腐败也是重头,让官员从“不敢腐败、不能腐败”到“不愿腐败”。尤其要解决“不愿”的问题。那么在廉洁教育、廉洁文化建设方面可能会有新的举措。下一阶段在党员干部教育中,可能会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新京报时事访谈员 王华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国家领导人的集体亮相让人耳目一新。

首先,在认真贯彻、落实、传达和学习十八大精神以来,人们看到的是积极的、向上的、务实的工作精神。这种精神传递着一种信息,是雷厉风行的执政信念,是扎实和稳健的治国决策。人们有理由相信这种信息,是健康的、美好的、更是利国利民的;人们有理由相信这种信息,是和谐的、进步的、更是繁荣富强的;人们更有理由相信这种信息,将会引领中国走向更加辉煌和强大。

近期在全国范围内,不完全统计有12名地方官员,被立案调查和移送司法机关,时间定格在2012年11月20日到12月7日之间,这是在召开十八大后短短的20天内,国家纪检部门就查处了一批问题官员。虽说有的是网络举报或者涉嫌各种违纪被调查的,但足以说明新一届中央政府对反腐败问题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加强了查处力度,这种铁腕式的反腐力度让人们看到了曙光。

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下,中央出台了各项稳健的决策和规定,彰显了国家重拳反腐的决心,同时也提出了更加严峻的考验,因为在新的形势下反腐工作任重而道远。那么,近来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让人们看到了新一届领导人的务实理念,这种理念是顺应民意的、是振奋人心的、是符合国情的,是民心所向的,更让中国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其次,中央纪委近日印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指出,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并着重要求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高度的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又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执纪监督机关,更要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组织建设,抓好组织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作风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维护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这种坚决的贯彻和落实,让人们感到欣慰和高度的赞扬。

当然,在国家重拳反腐的举措下,应该是建立在自觉、自主和公平上的,各种形式下的反腐离不开民众的支持,所以民众的支持和举报应当是建立在合理合法上的,更应当是注重事实依据的。此前不少官员是被民众通过网络举报后被立案调查的,这其中不免有些是带有隐私性的举报,可以说通过网络的举报达到了官员被查处的目的。但是否尊重了他人的隐私权呢?就如何看待这个问题,还有待法律部门来完善相应的法律和法规。

作为中国民众应当积极的响应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民众不应当是坐享其成和持守观望,只有积极的、主动的、认真的学习十八大精神,将自身的条件和理解融入到这个精神当中去,才是一种爱国情操的体现。可以说中国人民依靠勤劳、勇敢、智慧,开创了各个不同时期的辉煌,而今十八大后的辉煌和成就,同样离不开各大民族的团结奋进、和睦共处和努力创造,也同样离不开中国人民的勤劳、勇敢和智慧。

总之,铁腕式的反腐会让一批违法乱纪的官员浮出水面,更会让一批官员心惊胆寒。因此,告诫这批官员们与其被纪检查处,不如主动的交待问题。只有积极的、主动的、面对眼前的问题,认清当前反腐形势,深刻的理解和学习好十八大精神,真正把问题落到实处,牢牢地把握中央的八项规定和中纪委的通知精神;认真总结和吸取他人身上的教训,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改正。真正的做到严明律己、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崇高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向组织交待一个满意的答卷,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国的老百姓更加信任政府。

12月3日,网上一篇名为《网上又流传官员艳照,疑似河南林州卫生局纪检书记》的帖子,引来网民强烈反响。记者调查发现,帖子中涉及的林州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冯某已经和照片中的女子闪电结婚。(《大河报》12月12日)

两天前,网上传出艳照,两天后,涉事双方闪婚,林州“艳照门”情节之跌宕起伏,让一众看客目瞪口呆。有网友质疑,涉事官员是想把结婚作为挡箭牌,以求金蝉脱壳。对此,当地纪委正在进一步调查,真相如何不妨拭目以待。不过,另外一个问题同样值得思考:倘若真如报道所言,两人已经先后离婚恢复单身,网络曝光和公众围观是否侵犯了双方正常恋爱的自由和隐私?

诚然,我国社会一直就有“自古贪官多好色”的说法。前些年还有学者专门进行统计,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好色”贪官往往生活腐化和政治腐败,为了博红颜一笑,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害国家和公众利益。近年来,一系列“艳照反腐”的成功案例,也的确揪出了重庆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等一批贪官。

不过,“言反腐必先晒艳照”,却难免给人一种走火入魔的感觉。事实上,这种香艳化的举报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为了迎合围观者的低级趣味和窥私心理,制造眼球效应和轰动效果。同时,“遇艳照必认定贪官”,也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很可能对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误伤。

前不久一组所谓的“庐江官员6P门”艳照在网上疯传,有人“人肉”出男主角,并与他通电话,却发现此人并非庐江县委书记,也不是官员身份。很快,当地政府也作出澄清,该组图片系昆明三对夫妻聚会,并表示对恶意中伤、造谣、诽谤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最近,中石化河南分公司物流中心一负责人和女下属外出旅游拍摄“香艳”照片,被网络爆料后,引发网民“吐槽”。尽管事后当事人通过网络公开道歉,并就其不恰当行为坦言称愿意承当相关责任,但中石化河南分公司关于“家属也不愿意过分宣扬此事,单位会尊重家属意见来处理”的介绍,也让我们深切感到两个家庭在网络暴力面前的受伤和无助。

反腐倡廉需要群众监督,但监督不能没有底线,不能以反腐的名义肆意传播和围观他人隐私。回到林州艳照门,即使当事双方存在感情纠葛,却也与公共利益无关,并没有触犯党纪国法。正如“人肉”专家、新媒体从业者徐春柳所言,“艳照门的事,道德上可以指责,但是粗暴传播,伤害的是个人隐私。”

时下,网络成为反腐的前沿阵地,“艳照反腐”更是大行其道,泥沙俱下,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制度反腐的不够完善。在欧美日发达国家中,官员财产已做到公开化,日本更是把地方官员的收入写入市面地图册中去。如果不能推动官员财产公开,把权力晒在阳光下,就难以改变生活作风问题成为反腐突破口和兴奋点的现状,也就无法保证“艳照反腐”不误入歧途。

官员队伍素质关乎民生与国运。自古以来,选贤与能一直是国家治理的核心课题,德才兼备是历代评价官员的普遍标准。在百姓心中,更是直呼管辖一方的官员为“父母官”,早在秦朝就有“以吏为师”的说法。以师位之崇、父母之慈拟官员之德,可见官德在百姓心中的举足轻重之地位。

现代社会更加重视官员从政道德建设。近年来,随着因生活腐化、道德堕落落马官员的增多,“官德”更加受到社会关注。我国官德的建设,事实上经历了从重视“自律”到“自律”与“他律”并重的过程。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在内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与此同时,在党内监督执法层面,“腐化堕落”已与“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一样成为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重点领域。

尽管尚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引入官员队伍建设的制度体系,但最高层近年来在多个场合提及官德建设问题,2011年年底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提出的“考察官德八方面指标”,被认为是“掀起官德建设新风”风向标。此前《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等两份有关官员道德建设的文件密集出台,体现了高层对官员道德建设的重视。

与其他职业的道德规范可以依靠自律不同,官员从政道德是一个需特别对待的课题。官员群体是一个特殊群体,其品质行为关乎国家权力能否得到正确和恰当使用,其道德水平直接与社会民生和公共利益相关相连,以无强制力的普通道德自律来约束官员道德明显苍白无力。

其实,直接立法规范官员道德并非新鲜话题。1961年和1965年,美国连续推出两位总统行政令规范官员道德效果不彰后,1978年10月由国会通过了《从政道德法》。该法对换届交接、官员任命、选举、募捐、游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并依据该法设立联邦道德规范办公室。

从2006年的《公务员法》开始,我国推动公务员法律体系建构的努力事实上正日益接近依法治国的宗旨与要求。显然,从政道德法作为该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合乎法理内在逻辑的,而且是符合时代需要和人民愿望的。近年来,一些全国政协委员在内的不少有识之士也在呼吁我国推动官德立法,而因道德问题落马的官员数量激增也日益表明官德立法已是刻不容缓。立法规范官德的根本目的,不在于对违法者的处罚,不在于抓住多少失德堕落官员,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建构权力伦理秩序,为权力之野马加以道德之缰绳,在于明确规矩,明晰道德边界,尤其要对一些是否符合道德要求的灰色行为有一个明确界定。当然,官德立法也应避免流于一般性、原则性的宣示,而应该是对包括当前社会存在已久、百姓痛恶已久的官员失德现象有一个细致、全面的涵盖,并对各种程度之失德行为都有相应罚则的、具有现实操作性的法律文本。唯其如此,才有望其发挥遏制官德滑坡、重构权力的道德公信的作用。

贪官被抓,俨然喜讯传来,群众总是“备感振奋”,有的街头拉横幅,有的门前放鞭炮。媒体也热闹起来,做着各种揭批工作,信息量很大。比如李春城刚被双规,公开的报道已经说他“贪腐数十亿”,也不知是真是假,反正没人计较。

这本来也没什么可奇怪的。贪官招人嫉恨,干的坏事应该不少,很多人早就窝着一肚子气。坏人一朝得报,人们奔走相告且喜形于色,不过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在大伙儿高兴的当口,有关部门也不可能发布报道禁令,不允许媒体开展揭批。

但孔子有种说法,叫“哀矜勿喜”,是一种专门针对刑狱的心态。贪官落马了,我们不要在那里欢天喜地,而要心存一点怜悯之心。晋傅玄《傅子·法刑》说得更直白:“司寇行刑,君为之不举乐,哀矜之心至也。”贪官固然可恨,而一旦面临审判与制裁,就变成一个可怜虫了。物伤其类,何喜之有?

所谓给出路,当然不是发现贪官不抓,而是让官员踏踏实实做事、正正经经做人。人类经验已经反复证明,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必然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败。这是一个常识,而我们的问题在于无视常识,权力漫无边际,腐败是迟早的事。

现在我们把抓贪官当成理所当然的事、好事、正义的事,以为抓贪官多、惩治力度大,官员就会被震慑。司法机关办的案件、抓的腐败分子越来越多,年增长率达到两位数,这自然是反腐成绩,宣示了反腐的决心。但反过来看,也足以证明问题的严重。

抓贪官,其实并无我们想象的反腐效果,历史的经验证明,它只能算是一种“心态平衡术”。据吴晗在《朱元璋传》中考证,朱元璋作为一个“起于田亩”的皇帝,对贪官有着刻骨仇恨,一生下令杀掉贪官10多万。有时候对贪官“剥皮实草”,置于接班人公案之侧,以期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但他最后叹曰:“吾欲取贪官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

通过抓贪官,人们内心的积怨被释放出来,获得了一点心理上的平衡。种种喜悦,媒体狂欢,恰恰暴露了人内在的暴力倾向。抓的越来越多,我们以为“力度越来越大”,其实那只是一种错觉。这是跟腐败分子生气动怒,而缺乏一种巨大智慧的深谋远虑。贪了抓了,又有人贪了,如此循环反复,构成一种冤冤相报。

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有一个短篇叫《蜘蛛丝》,讲佛祖释迦牟尼一天漫步于极乐世界莲花池畔,从莲叶间隙直视十八层地狱的底部,看到一个叫做犍陀多的人和其他罪人挤在一起蠕动,陡生怜悯,于是放下一根蜘蛛丝。犍陀多攀着蜘蛛丝,准备脱离苦海,而其他罪人也急切跟进。犍陀多大吼一声,要他们“滚下去”,这时候蜘蛛丝断了,大家一起墮入深渊。

所谓“极乐世界”,就是每个人一起得救。就人性而言,贪官与好人之间并无善恶之分,而只有际遇不同。贪官,就是有机会贪的人。如果我们把权力规范好了,贪官其实也很难得手,这是我们必须做的。否则我们会像犍陀多一样,跟着贪官一起掉下去,不知伊于胡底。

 12月3日,网上一篇名为《网上又流传官员艳照,疑似河南林州卫生局纪检书记》的帖子,引来网民强烈反响。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帖子中涉及的林州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冯某已于12月5日和照片中的女子闪电结婚。(12月12日大河网)

是巧合还是不打自招?凭什么说别个是闪电结婚呢,仅仅因为你两天前曝出艳照,两天后别个结婚你就说闪婚,结婚是大事,岂能如此儿戏?这其中当然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结婚的吉日是很早之前就定了的,到时间当然要结婚;另一种情况确实是闪婚,这也很正常,现实中闪婚的人多得去了。但是,这闪婚也要分情况,这个闪婚是因为啥呢?也许别个想结婚就结婚,跟谁有关系呢?闪婚本没啥,但是,在特殊的时间,巧合的机缘下结婚,难免让人浮想联翩,难免将艳照事件与闪婚联系起来,人们不禁要问,不艳照他会结婚吗?想以此作为掩饰,这不是不打自招,间接承认自己艳照吗?

从官员艳照门事件中该总结什么?各种艳照门事件层出不穷,有的人不是从事件本身去承认错误、查找问题、改正错误,反而是在各种艳照门事件中不断总结,总结什么,总结如何逃避被艳照,总结如何做好各种防范手段,如何不被偷拍、如何不被曝光、被曝光后如何逃避等等,而不是主动把握好自己、洁身自好,做一个干干净净、堂堂正正的人。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反腐还得靠制度。干部的作风问题,要不要监督,靠谁监督,是值得思考的问题。网络是开放的环境,信息真伪难以辨别,利用网络监督,首先还有一个辨别真伪的过程,难免有误伤的情况的发生,网络也容易成为某些人利用的工具。还得靠制度去监督,从源头抓干部作风建设,将干部作风建设与干部考核、干部选任挂钩,从源头上纯洁干部队伍,靠制度规范干部。信任干部可以,但是在制度规范化下才让信任干部更有保障,光有信任还不够,还要靠制度来监督。加大反腐败制度建设,才是最终的出路,靠网络反腐,只能是被动的反腐、运动式的反腐、蜻蜓点水式的反腐,不利于从根源上解决腐败问题。(杨普)

相关评论:

反腐微博仍未超出爆料的范畴

“艳照反腐”不能走火入魔

反腐靠制度,警惕“运动式反腐”

惩治腐败的威慑力,不是来自 “躺着也中枪”的偶然性,而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必然性。

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山东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新疆乌苏市公安局局长齐放……十八大后不到一个月,网络反腐再显神奇,接连撂倒了多名党政干部。先“上网”再“落网”,已经成为一些贪腐分子的经典毁灭之路。

感谢网络。没有网络,恐怕人们不知道书记开房的“12秒视频”、不知道厅长写给情人的结婚保证……多少荒唐龌龊离奇事,尽在形形色色腐败中。

检阅网络反腐成绩单,腐败花样可谓层出不穷。与其佩服贪腐者无下限的“创新”能力,倒不如肯定网民对新生事物的天然热情。纵观一桩桩网络举报的走红,真可谓一浪高过一浪。事到如今,周久耕的“九五至尊”已激发不起网民兴趣,杨达才的手表也逐渐失去魅影。至于传一点寻常绯闻,贪他个百八十万,这些平淡无奇的腐败方式,已经很难让网民为之停留驻足,举报者也别想以此博得眼球。

在后周久耕时代,如果贪腐者既没有特点,又不能提炼亮点,别说网民们不会买账,就连举报者也羞于拿出手。甚至不妨这样说,谁都别抱怨自己成为舆论焦点,要知道,“躺着也中枪”是需要资格、需要实力的,或者至少也是要看运气、看“人品”。难怪网络鉴表专家“花总”感慨:“其实我挺同情杨达才的。我做反腐已经一年多了,我有一个数据库,里面有几百位官员的腐败材料,无论从官职还是受贿程度而言,杨达才连个蚂蚁都不是,甚至也不是倒霉蛋,他只是被选择性攻击了。”

因此,如果说,当初网络“标签式”的举报、网友“考据式”的关注,让开会不抽名烟、应酬不戴名表、上班不开名车成为官场新警示,引发了网络反腐“治标不治本”的质疑;那么如今更值得关注的是,那种“苟日新日日新”的网络爆料方式,将留下多少“安全陈旧”的腐败空间?那种“隔墙扔砖头”仍可以实现的精准打击,将如何放大人们已有的“腐败猜想”?诸如“庐江艳照门”那种打击报复式的网络栽赃,又将耗费多少本已稀有的社会信任成本?

从打破坚冰,到开辟战场,网络反腐的意义怎么估计都不过分。只是,当网络爆料的不足与优点一样明显时,这种爆料如何与现有反腐制度更好衔接?又如何从“意外反腐”走向“制度反腐”值得深思。毕竟,惩治腐败的威慑力,不是来自 “躺着也中枪”的偶然性,而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必然性。

如果仅仅有网民的参与,而没有纪检部门的主动对接,恐怕近期官员落马的频率不会如此密集,网络反腐的成效也不会如此明显。

“动作快、下手狠”,这是人们对近期反腐败案件特点的概括。雷政富、李俊文、李亚力、孙德江、单增德、齐放……短时间内如此多的官员因腐败被查处,确实能够让人看到,中央反腐没有“雷声大,雨点小”,而是动了“真格”。可以说,十八大后,随着中央新领导层就反腐倡廉话题高调发表措辞严厉的表态,“反腐”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从查办薄熙来、刘志军,再到十八大后的雷霆之势,必须承认,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腐败问题上,中央是敢于下重手的。有人说,由网民参与的网络反腐热潮正改变着中国的反腐格局。这话不错,但是如果仅仅有网民的参与,而没有纪检部门的主动对接,恐怕近期官员落马的频率不会如此密集,网络反腐的成效也不会如此明显。

事实上,从陕西“表哥”、广州“房叔”,再到重庆“雷哥”,这些贪腐者被查出,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网络民间的重压,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自上而下的体制对接。“网络曝光——纪委介入——查实处理”的模式本身,以及许多案件从网络上曝出问题到停职调查只有短短几天时间,都彰显了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而省部级大员、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违纪被查,更是说明了这一点。

“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这是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告诫。这种告诫,与十八大报告“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宣誓一起,成为近期一系列反腐成效的新注脚,也标志着新一代中央领导人的执政重心所在、作为空间所在。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这样的铿锵誓言,让我们感受到了反腐决心。接下来,如何继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决定着人们对党和国家的信心。

近一段时间,微博反腐很热闹,成绩很大,来势很猛。甚至有人说,微博反腐已经搞得腐败分子人心惶惶、寝食不安了。现在终于有人指责微博反腐存在一些重要缺陷了,诸如网民多采用“无官不贪”的有罪推定,微博成了虚拟空间的断头台,罗伯斯庇尔式的革命狂欢;民意审判,法律退后;被告在微博上无“还嘴”之力,权利救济缺乏云云。

对微博反腐的担忧,完全似是而非,因为这种担忧是基于对“微博反腐”概念的根本性误解。所谓微博反腐,从程序上看,不过是对腐败官员及腐败行为的爆料,将某些官员的丑闻公之于众。真正的反腐,是从纪委监察部门启动调查开始的。就客观效果而言,微博爆料发挥了反腐的作用。但到底真相如何,官员的行为违反了纪律与法律没有,如何处置,权力还是掌握在党政机关手上。

“微博反腐”作为一个概念,混淆了微博在反腐斗争中的功能,将爆料功能误解为调查取证、审理、定性、判决功能了。当下若干“微博反腐”的成功案例,爆料人的确也进行了调查取证,但具有“执法意义”的调查、质证、定性、处理工作仍是由纪检监察机关完成的。“微博反腐”概念下的微博,在指向反腐意义的时候并没有超出爆料功能。微博最后达到了反腐的效果,但严格地讲,它只是一种“反腐微博”。

进一步说,“微博反腐”是对近期我国反腐败现实的一种概括,这种现实就是,由微博爆料,由反腐部门跟进“执法”。爆料人与微博激发了一个个反腐事件,但并没有“夺取”纪检监察大权。网民举报热情高,纪检监察部门顺应民意。正因为如此,所谓“微博成了虚拟空间的断头台”、“民意审判”、被告“权利救济缺乏”云云,都属于夸大其词,俨然反腐败工作被微博“夺权”了。

但“微博反腐”之说能够得到社会广泛认同,是因为它准确地概括了当前反腐工作的特点,即反腐有赖于微博,微博推动了反腐败。“微博反腐”之所以见效快,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微博爆料人前期做了一些调查、取证工作,有据可查,令腐败分子抵赖不得。微博作为一种新的举报形式,其作用与实效日益突显出来。

说到举报,我们从来不缺手段,比如以前的写举报信、找组织反映情况、告状乃至上访,而何以微博效果独树一帜?根本的原因,在于微博的公开性,它在公开传播中积累影响力,使有关部门没法回避、推诿和不了了之。事实摆在那里,民众议论纷纷,对有关部门构成巨大的舆论、道义压力。这种“公开性”,本身又构成有关部门“严格执法”的理由,足以对内部“杂音”作出有说服力的回应。“反腐微博”的力量,在于举报与施加民意压力的结合。

由“微博反腐”的热闹,我们可以回归一个常识:反腐不仅需要规则制度、专责机构,还需要公开透明,并主动引入公民参与。权力作为一个巨大的系统,构成某种“权力生态”,其中官员们相互依赖、相互牵制,利益与利害盘根错节,反腐不是容易的事。反腐败,需要行为主体。形式上,纪检监察机关是反腐败主体,其实它们只是人民授权的执法机关,真正的反腐败主体还是人民。

所谓“微博反腐”,就是公众知情的公开反腐,并且是民众与纪检监察机关各司其职、协调行动的反腐。我们需要完善的是反腐败体制,而勿需担忧“微博反腐”本身。

最近,几起公民在网上实名举报官员腐败的新闻引起关注。而随着雷政富、李春城等高官相继“落马”,很多人更是对“网络反腐”抱有期待。但长远来看,“网络反腐”只能是对制度反腐的补充,不能替代制度反腐。

与通常的实名举报方式相比,通过网络、微博实名举报,往往更容易见效,能够迅速进入公众视野,形成舆论热点,进而倒逼有关部门启动调查程序。正因如此,举报人有必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更大的注意义务,以免伤及无辜,损及他人的隐私和名誉。

但需要提醒的是,网络反腐也有其局限性,除了可能存在诬告、诽谤、误伤,或恶意泄露他人隐私等问题外,也存在监督对象和范围有限,调查效果具有一定偶然性等不足。民众乐见实名举报等网络反腐取得实效,但也不能期待太高,有关部门更要认真对待,既不能对举报的线索视而不见,又不能因为舆论的高度关注而“匆忙断案”,查清真相、依法办案,这才是可取态度。

而对于举报者,原则上,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即使举报有失实之处,也不应追究举报者的责任。因为基于公众的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法律对官员隐私和名誉的保护有所限制。

不过,在当前声势浩大的反腐热潮中,无论是网民还是有关部门,或许还是应该多一分清醒和冷静。反腐成功与否,不能单以落马官员的级别或者数量来衡量。这方面,重庆昔日的“打黑”已经提供了某些教训。以史为鉴,做任何事情如果以大搞“运动”的方式去做,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运动式反腐”,会“人去政息”,反腐不能靠某个人去决定成败。中国吃这方面的亏已然不少,值得警惕。

民众希望看见的是“法治反腐”,须警惕的是“运动式反腐”。“法治反腐”,一方面是要在具体的个案中,以法治的原则和方式应对,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法律制度的建设。公民实名举报的勇气固然可嘉,但反腐不可能靠个别人的努力以竟全功,仍需要完善基本的制度防线。

比如,由于缺乏财产公开等基础性反腐制度,相关部门对贪腐线索的发现、汲取能力不足;立足于内部自我监督的体制设计,难免会产生制度惰性,导致反应迟钝、行动力不足;程序上缺乏公开,也影响到查处结果的公信力等。在查处具体官员的同时,这些制度的完善更不能松懈。

通过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来防贪和反贪,这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经验。我国的反腐工作,最终也必须立足于制度反腐。网络反腐,亦应纳入制度反腐的框架之中,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以使其发挥更大威力。□喻辛(学者)

12月5日,针对媒体报道山西太原小店区人大代表被曝有4个“老婆”生育10个子女事件,太原市小店区已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6日,太原市小店区委宣传部对外宣布,涉事人大代表李俊文代表资格已被暂停,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其他问题正在核实中。(《北京晨报》12月6日)

李俊文,一个小小的村主任,在不大的西攒村算得上一个重要人物,当上了区人大代表,养活着四个妻子和十个孩子,不得不佩服他的神通广大。

首先佩服他能够运转帷幄,《婚姻法》、《计划生育政策》,在他手中玩转得出神入化。广大的村民实现计划生育,可是他不同,可以例外。带头超生,过上了古代“三妻四妾”的生活。竟然没有人处理他,当村民向上级反应时,竟说“他的本事”。难道在李俊文的背后就没有“保护伞”,就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其次佩服他能够平步青云。在“三妻四妾”的情况之下,能过当上区人大代表,不得不说李俊文是个人才。人大代表是群众选出来的,但是在确定候选人的时候,是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一个“三妻四妾”的村主任,在当地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竟然堂而皇之的通过了审查并且当选,可以说是一个奇迹,一个“飞打飞杀”的天下奇人,这里面难道没有权钱交易?难道没有保护伞?

再次佩服他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地频繁给三个老婆、九个小孩上了户口,最后一个老婆和一个小孩,没有上户是因为他落选了,没有当上村干部的原因。作为一个村主任,在当地可以说算一个人物,在公安机关上户时,不费吹费之力,顺顺当当的一个男人,三个妻子,九个小孩,稳稳当当地成了西攒村的村民。请问:上户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怎么在李俊文手上就成了一纸空文呢?难道派出所是李俊文家的吗?

李俊文倒下了,值得各级部门反思。李俊文4妻10孩如何躲过了计划生育这一关,又如何顺利上户的,又是怎样当上区人大代表的,有如此多“污点”的情况下,又是谁给开的“绿灯”?这背后是否还有不可告人的交易呢?有关部门是应当好好查一查了!

据12月7日东方网报道,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举报江苏省南京玄武区一官员腐败问题。当晚,南京市纪委发布消息,称已责成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昨日,南京市纪委公布了初步调查情况,决定对该官员作出停职处理。

南京一官员被网曝腐败次日遭停职,网友赞效率快。重拳之下,迅雷不及掩耳的反腐,着实彰显严厉的惩腐决心与信心,也着实让责任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彰显其中。诚然,这样一个令人拍手称快的消息,当获得我们的击掌称好!

更短时间更重力度的反腐,让“速度+力度”的反腐呈现更多的效果,这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也是提高公信力,树牢反腐倡廉防线的需要。只要在反腐败工作中,更有力地体现出“速度+力度”,让两者更“协调配合、互为作用”,就能够更加增强民众的反腐热情,更迅速地“拔掉”那些“毒素”,更加令违法乱纪者胆颤心惊。

我们看到,此次南京市查处的一官员从发现举报到调查处理,仅用了一天多,此举受到不少网友称赞。南京市纪委书记龙翔表示,市民通过网络渠道举报的各类反腐线索,纪委都会第一时间予以关注,只要事实存在,将坚持有一起查一起,同时也回复一起。南京市纪委还表示,以制度理性引导非理性的社会监督行为,深化制度反腐,从而引导网络反腐并将其纳入规范化、理性化的轨道,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无疑,这样的一个成功案例及引发的思考,是我们更多的地方值得学习与借鉴的“镜子”,也可令我们有更多的启示。

“重拳”与“效率”,“速度+力度”,让网络反腐大快人心。无独有偶。从南京的“天价烟”局长,到陕西的“杨表叔”,再到广州“房叔”、“房婶”,这些官员都倒在了网络反腐的浪潮之中。雷政富不雅视频案也是如此,在不雅视频及图片被晒到网上后,雷政富短短63小时即被免职并立案调查。现今,再到网曝腐败次日遭停职的一南京官员,都让我们看到“重拳”与“效率”、“速度+力度”的力量。

“速度+力度”的反腐令人称道。“毒瘤”清除需“重拳”,“重拳”之下需“效率”。反腐败的立场决不可动摇,措施决不可疲软,“速度+力度”是反腐败工作推进的“动力”与“鞭策”,更是这个渴求公平正义、推动阳光与透明、廉洁与民主进程的社会所需。我们期待,“速度+力度”的反腐措施,有力惩治违法乱纪行为,有力伸张社会的公平正义,有效地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让我们的社会更多阳光与希望,更多风清气正与廉明务实。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证实,新当选的中央候补委员、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李春城是十八大后首个被调查的省部级高官,也是这轮反腐浪潮中最新落马的一员。此前,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吕英明、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等,均因涉嫌违纪被纪委调查。

无论是各地纪委对问题官员频频亮剑,还是中央领导在不同场合公开表态,都向全社会传递了清晰信号——反腐已成为十八大之后党风建设的关键议题。厉声反腐,重拳治腐,显示了中央高层欲与腐败斗争到底的坚定决心。这是新一届政府对百姓反腐期待的积极回应,也是为国家建设扫清路障的必然选择。

纵观近期这轮反腐热潮,以微博为代表的网络发挥了重要作用。从雷政富的“不雅视频”截图,到单增德写给情妇的承诺书,再到目前正在发酵的几起网络反腐事件,作为围观者的网民,用反腐热情让事件升温,用跟帖和转发制造舆论声势,一步一步将反腐线索升格为公共事件,最终用鼠标触动了纪检部门反腐调查的按钮。

网络让反腐速度大幅提升,以往花几年都难有进展的涉腐事件,如今很快就能得到纪检部门回应。重庆雷政富从被网友曝光到被免职调查,前后只用了63小时;黑龙江双城市电视台女主播的微博举报,第二天就促成了纪委专案组的成立。网络反腐异军突起,改写了以往官场反腐的生态,为纪检部门的工作施加了倒逼压力。那些网络反腐的成功案例,进一步激发了公众的反腐热情,进而对问题官员形成了有效制约和监督。

不仅反腐速度明显加快,反腐力度也有所加强。不管是中央纪委对李春城涉嫌违纪展开调查,还是中央在十八大前对薄熙来的惩处,都是以实际行动告诫各级领导干部,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都将受到严厉制裁。吏治腐败是中国当前最大的腐败,既往问题在于反腐力度与反腐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不符。如果能认真对待每一条反腐线索,对每一次网络举报都动真格,不仅不会导致“越反越腐”的错觉,还会让绝大多数问题官员都无处藏身。

中央领导反复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多次重申“民生与反腐工作密切相关,民生问题解决不好,与腐败有着很大的关系”,这显示了高层对当前反腐形势的基本判断。民众对各种腐败行为的怨言和愤怒,以及在网络反腐中展现的高度热情,同样显示了他们希望严惩腐败的鲜明态度。无论是高层领导还是普通百姓,对腐败行为的危害都已有清醒认识,对惩治腐败的必要性也早已达成高度共识。

不过,要将反腐工作落在实处,仅仅民众有反腐热情还不行,光靠中央领导反复强调也不够,必须用社会共识推动反腐制度建设,最终实现反腐制度化、常规化。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不能总等到腐败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才意识到惩治腐败的重要;也不能总等到偶发事件揭开涉腐黑幕,才开始被动地介入调查。治国先治吏,治吏必从严。在严惩腐败的同时,还必须将反腐工作的关口前移,通过官员财产公示、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反腐立法等制度建设,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因为腐败导致“人亡政息”。

李春城的倒下测量出了新一轮反腐风暴的力度,也显示出了纪检机关反腐的主动作为,有助于进一步提振民众的信心。

十八大之后,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成为第一个被调查的省部级官员。

昨日新华社报道,据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近来,网络反腐声势颇为壮大,雷政富等一批厅局级贪官被迅速查处,颇得舆论好评。而李春城的落马,无疑更令人瞩目。

首先,李春城级别很高。他去年11月任四川省委副书记到现在才一年多,是四川排名第三的省级领导,前不久还当选为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中央委员。另外,李春城建树颇多。在他主政成都期间,成都获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走在了城乡一体化改革的前沿。在汶川地震后,李春城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表现也可圈可点。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省部级官员在十八大闭幕之后被调查,恰恰说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

十八大报告所讲的“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决不是说说而已。新一轮的反腐风暴也将不再是“只拍苍蝇,不打老虎”。

近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反腐,“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近日,王岐山主持中纪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时,也表示了空前的反腐决心。

这些表态,均给公众和海内外舆论留下了深刻印象。也正是受此激励,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公民在网上公开举报一些问题官员。公众的积极参与和各地纪检部门的积极介入,良性互动,让人们有理由相信,反腐新格局正在形成。

如今,各方对网络反腐的积极价值均有明确的认识,但是,各级纪检机关显然不能坐等网络反腐提供线索。当下,公众对反腐败的期待,既包括希望反腐败能够在制度上有实质性的突破,也同样希望纪检机关主动出击,以动真格的实际行动反腐,在目前网络反腐难以突破的天花板之上,有更大作为。

李春城因涉嫌严重违纪被中纪委调查,既给一些已经有贪腐行为但尚未被发现的官员敲响了丧钟,也再次在全社会范围内敲响了警钟。无论你是谁,是什么级别,有过多少功劳,但只要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那将意味着“一票否决”。

显然,李春城被调查测量出了新一轮反腐风暴的力度,也显示出了纪检机关反腐的主动作为,有助于进一步提振民众的信心。

近来,从领导人的公开表态,到反腐问计专家学者,从网络反腐搞得有声有色,到李春城被调查,让大家看到,反腐败正在以空前的力度全面推进。一个包括反腐实践、制度建设和公民参与的新格局,已初具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