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零收费”,让“卖奖竞赛”寸步难行
| 2024-12-18 16:21: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12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明确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若干管理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竞赛活动办赛单位应在举办竞赛或考试活动的人数、规模和场地条件等方面应当量力而行,落实办赛资金来源以及竞赛活动“零收费”的要求,明确各竞赛活动办赛单位不得依靠收取学生家长的费用来举办竞赛或考试活动。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当签订诚信承诺书,防止“代考”问题发生。(12月17日 《羊城晚报》) 按理说,面对中小学生的各种社会竞赛,理应是锻炼学生能力,激发学生兴趣,挖掘学生特长的途径。然而,很多“黑竞赛”成为了组委会向学生家长贩卖焦虑、非法敛财的工具。 没有任何参赛门槛,参赛就有荣誉,交钱就能获奖,组委会根本不审查参赛作品的真实性……用这些无意义的所谓奖杯、奖牌支撑起来的脆弱虚荣心,于孩子成长何益?交钱就有奖的违规竞赛,犹如现代版的“皇帝新装”,谁都知道是骗局,却不想点破,甚至乐在其中,这绝不是社会良态。 制止竞赛乱象,就应当像广东省这样“釜底抽薪”——坚持“谁主办、谁出钱”的原则,要求任何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都必须严格实行“零收费”,并且不得要求购买物品,不与升学挂钩。广东省的这份“通知”,给了家长一份黑白竞赛甄别标准——哪个竞赛收费,哪个就是违规的敛财竞赛。倘若它在白名单里,就举报它,让它成为“黑竞赛”。 培训机构、竞赛组织方为了自身利益,浑水摸鱼,夸大竞赛的作用,兜售奖项的违规竞赛,既加重学生负担,破坏教育生态,也滋生虚荣心,骗取家长钱财。这就需要职能部门给予坚决打击;同时,也需要家长积极自觉地举报、抵制。所以,我们发现收费的黑竞赛,就要积极举报,使之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之鼠。 落实“零收费”,让“卖奖竞赛”寸步难行,也期待社会竞赛“零收费”的强制规定能全国推广,也能让中小学竞赛领域清朗起来。(黄齐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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