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个人信息“裸奔”要打好“组合拳”
| 2021-10-29 15:45: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双11”已开始预热,不少人的快递包裹正飞奔在路上。和收到包裹时的喜悦相比,由快递带来的个人信息泄露是不少人的隐忧。近期,印有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的快递面单被人在网上明码标价批量售卖,引发社会关注。(10月29日《南国早报》) 近些年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不仅在快递业频繁发生,如医疗、房地产、教育等领域也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为此,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但时至今日,效果让人不敢恭维。这不,近日,媒体报道一快递网点,货架及附近地面上共有17件快递,只有3件快递面单上,隐去了收件人的部分姓名和电话号码中间4位等信息。其余14件快递,快递面单上收件人的详细地址、个人姓名及电话等信息都在“裸奔”。 殊不知,个人信息的滥用和“裸奔”让不少不法分子盯上了。有媒体曾报道,在一个名为“58智联粉”的QQ群里,只需支付7元,就能买到一份内容详尽的求职者简历,卖家还可根据用户要求对简历按照年龄、地域、毕业院校等信息进行精准筛选,形成个人信息泄露、买卖、实施精准诈骗的黑色产业链。 在信息化、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同时,保护个人安全不缺技术,实施起来也并非难事,关键是我们能否正确对待,能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正如专家所说:筑牢个人信息安全“篱笆”还需多管齐下,打好“组合拳”。 其一,不仅要完善立法,更要加强执法。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应从监管层面着手,明确个人信息采集的许可证制度和相关保护措施。对个人信息保护出现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真正让违法者得不偿失。 其二,加强行业自律,营造保障信息安全环境。任何单位或个人,要从严要求,在获取个人信息后,应当合理使用并保存。如果需要提供给他人,可提供除去隐私信息以至于无法识别个人的版本,能够识别客户个人身份的关键信息应该匿名化处理,其他客户隐私信息加密存储。还应该建立一整套数据安全管理机制,事前防控,事中监控,事后追责,规定加密密钥及匿名化算法等关键信息由专员保管,并且确保专员无法接触到加密后的数据,做到权责分离。同时应确保即使数据发生泄漏,通过数字水印、数据血缘追踪等技术,追踪数据泄露后的流向,追溯数据泄露的源头。而针对利用大数据相关分析技术,从匿名化的多个数据集中比对出客户的真实身份的情况。 其三,我们每个人也要妥善保护好个人信息。如妥善保管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对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一定要注明用途;要保管好信用报告,不随意乱放,不提供给他人使用;要保管好互联网查询信用报告的用户名、密码。尤其不要随便把身份证借给他人、乱扔信用报告等。 总之,只有多措并举打“组合拳”,才能努力将人民群众网络空间合法权益维护好、保障好、发展好,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网络时代、数字经济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刘纯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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