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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释放优化营商环境的正能量

2021-09-01 10:57:23 作者:文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8月17日,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市某物流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违法行为。鉴于该违法行为后果轻微且系首次被发现,执法人员对照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迅速启动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程序。此案是马鞍山市实施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免罚制度后的第一案。(9月1日 安徽日报)

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是一种精细化执法的具体体现。据调查发现,大部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的主体中,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占大部分,这些企业一般都是在初创期,在摸索过程中,应对风险能力较差,初次违法大多是无心之失。如果能够免于处罚,就能够降低企业的相应成本,比如说资金成本、信用成本等。

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安徽省推出免罚清单制度,对147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免罚。免罚清单主要从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免罚情形等方面对免罚进行了细化,涉及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涉及公路、道路运输、海事、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广告、食品安全、娱乐场所、旅游等30余个类别。

执法不是执罚,惩罚不是万能的,也不是执法的最佳途径,最好的执法是“刚柔并济”。当然,容错不等于免责,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对涉及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执法监管部门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彰显了“柔性执法”的温度。只要在实践中能做到兴利除弊,必能通过市场行政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期待相关市场执法部门不折不扣落实此项新政,让其真正释放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正能量。(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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