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 最新原创 > 正文

“学法减分”让交通普法教育走向深处

2021-03-12 09:55:25 作者:宋鹏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记者昨日获悉,为深入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服务举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决定在本月内分两个阶段推广应用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线上学习措施:3月5日起,深圳、惠州、清远市作为试点城市首先推广应用;3月25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推广应用。(3月11日 《信息时报》)

如今,已有河南、四川、湖南、广东等多个省份开始推广“学法减分”措施,这既是对群众呼声的有益回应,也可以更好地对广大驾驶人进行普法教育,将事故隐患扼杀于萌芽之中。

所谓“学法减分”,即驾驶人通过交管APP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可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括6分)。事实上,“分不够用”是很多驾驶人的呼声,一年12分,两次不慎闯红灯就会扣完,不得不“回炉再造”。这当然也有好处,即倒逼驾驶人更加遵守交通规则,但客观上也催生了很多乱象,如买分卖分、冒名顶替等。

学法是减分的前提,减分并不会造成驾驶人有恃无恐,增加交通违法现象。首先,只有参加足够的学时并考核通过后,才能够申请减分。即使没有“学法减分”,驾驶人12分被扣光后也要参加集中学习,所以两者本质上并无不同。“学法减分”最大的好处就在于驾驶人可以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更多人可以在分数尚未被扣完时,就积极参与学习——与过去相比,总学习人数、次数一定是增加的,效果也会好很多。其次,申请通过后,也只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最高减免6分,但不得用于减免尚未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分分值。这意味着,今后违法一样要扣分,且超出6分后同样要参加集中学习。最后,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参与这项活动,过去交通违法次数较多和性质严重的被排除在外。譬如,在本记分周期和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过两次以上满分记录的;最近三个记分周期,有过交通肇事逃逸、酒驾和伪造号牌等情形的,都不能参与。

可见,“学法减分”只是对过去执法方式的一种便民化改良,无论在对象选择还是尺度上,都体现了科学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的理念。进一步说,在拿到驾照之后,多数驾驶人也没有机会和动力再认真地参与交通知识的学习,“学法减分”这一举措的推行,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白,也符合“处罚不是目的”的理念。在交通法规学习、驾驶习惯培养和重大事故教训等方面,都会让广大驾驶人受益良多,进而更好地“治未病”,避免交通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宋鹏伟)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