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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不敢出:你我能可能遭遇真公安假拘留证
www.fjnet.cn 2010-05-06 15:53  陈家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因一起村里的土地纠纷,河北灵寿县6农民被抓,虽身体不符合羁押条件,依然被收押。最终,5人交了保证金后取保候审,涉及的事情无下文。未取保候审的一名村民后被判刑。随后,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长曝出,此6人的拘留证为假,无原始存根。她称,局里曾要她制作两本拘留证台账,一本用来应对检查,一本则不入存根。公安系统人士进一步指出,拘留证造假背后,是一条黑色利益链: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继而罚没,而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新京报》2010-5-5)

我们知道在今天的生活中有太多的潜规则,每一种潜规则的存在与肆无忌惮、信马由缰,都会给普通百姓的生存带来许多本不应该有的麻烦,增加我们的生活成本、办事成本,让我们本来就艰难的生存雪上加霜,这是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如果从社会角度来看,则是明规则被压制,社会的公平正义被破坏,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被消减,法律法规的尊严不复被大家所看重,神圣的法律法规往往成了一种装点门面的东西,尊严扫地。但是,类似通过假的拘留证,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继而罚没,成为执法者的“夜草”,而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也公然存在,也在我们的身边如幽灵一般游荡,则实在超出了我们贫乏的有想象力,公安部门居然会有如此离谱的潜规则,怎能不让你我汗不敢出?

一场村民之间因为处理不当而产生的纠纷,不够拘留条件的被拘留了,没有证据达到判刑标准的照样判刑。这一切执法过程中严重犯法的行为为什么会发生?不都是执法者无法无天,“靠山吃山”的潜规则惹的祸?应该拘留的,只要按照当局的规定(绝不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交了保证金,就可以“取保候审”,而问题的关键是那交的“保证金”其实是一种法律“免责费”,一旦交了,就不再受到追责,当然“保证金”也就肉包子打狗了。那个死不交“保证金”的倒霉鬼,虽然根本没有证据证明他动手伤了人,仍然被拘留,虽然本来患有高血压,按照法律的规则,是可以真正取保候审的,最终因为拿不出20000元“保证金”,不仅被一直拘留,而且只要交了20000元,还“可以活办”,也就只能活活被“办死”——无辜被判刑与赔偿。

一些执法者会利用这样的潜规则来谋取私利,这其实也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当这种严重违法的行为被从内部曝光,被举报到上级相关部门之后,最直接的决策者只承认“案子有瑕疵”,而相关部门也认可“瑕疵论”,对于造假拘留证这样严重的问题,利用假拘留证来谋取利益的事,居然视而不见、不以为意。这才是最让人汗不敢出的地方。因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潜规则显然不仅是下面才有,上面如果没有,怎会是这个态度?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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