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手表后官方保修期“缩水” 消费者维权获法院支持
| 2026-03-13 10:20:46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
厦门网讯 (厦门晚报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陈思 孙林雯)网购的智能手表在保修期内申请维修,不料更换主板后,官方保修截止日期提前结束。记者昨日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思明区人民法院曾审理了这样一起因网购平台额外保修服务引发的纠纷案件。 2024年3月,市民陈某在一家公司运营的网络购物平台花费1114元购买了一款某品牌智能手表,并额外购买了平台自行提供的“全面保修服务”。同年12月,手表出现故障,陈某向平台申请保修。随后,平台服务商为陈某更换了手表的屏幕和主板。 2025年1月,陈某收到维修后的手表,却发现了一个意外的情况:手表经过官方渠道查询显示,其官方保修截止日期已从原来的2025年3月悄然变更为2024年12月。这意味着,手表刚刚修好,就几乎同时失去了官方的后续保修保障。 陈某随即要求平台为其更换全新手表。但平台方以“手表能够修复,不符合换新条件”为由予以拒绝。多次沟通无果后,陈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诉至思明区法院。 思明区法院详细审查了陈某购买服务时附带的《某公司全面保修条款》。条款第7条明确规定,若商品出现两个及以上主要部件损坏,服务商将直接选择同品牌同型号商品进行更换。本案中,陈某的手表屏幕和主板均需更换,且这两个部件属于手表的主要部件,完全符合协议约定的换新条件。然而,平台在实际履行中,不仅未按约提供换新服务,其更换的主板部件还导致手表的官方保修期提前终结。在陈某明确提出异议后,平台仍拒绝换新。法院据此认定,平台对维修服务的履行存在瑕疵,且其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 最终,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公司必须向陈某交付一块全新的同款智能手表,同时陈某在收到新手表后三日内退回原手表;此外,该公司还需向陈某支付赔偿金500元。对于陈某主张的三倍赔偿等其余诉讼请求,法院未予支持。一审宣判后,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消费警示】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贝雯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额外有偿保修服务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 细读条款再下单:购买前应详细、完整阅读保修协议条款内容,特别是对于退货、换货的具体条件,务必充分了解后再行购买。 2. 全程留证便维权:发生符合保修协议约定的情形时,应及时与平台沟通,并注意保存好全部的沟通过程记录,以便事后维权存证。 【案例点评】 本案的判决对网络平台推行的“全面保修服务”这一新型营业项目承诺的“全面保障”“只换不修”等条款进行审查,并对平台是否构成欺诈作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网络平台提供的“全面保修服务”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应对退换货条件予以明确规定,在消费者提出符合约定的退换货诉求时,平台应积极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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