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和推动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
| 2026-01-06 10:08:42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
去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列入年度“我为老兵办实事”重点项目,据统计,我省正在保障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约2000户,并及时将属于低收入群体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据了解,2025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我为老兵办实事”重点任务要求,持续推进将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在具体实施中,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实行“同等条件优先保障”原则。在常态化腾退的待分配房源中,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给予优先安排。在资格审核时,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其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护理费等待遇,不计入家庭收入核算。在保障方式上,可由申请人根据需求自主选择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对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家庭,可按规定申请租金减免。据统计,我省正在保障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约2000户。 为落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2025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聚焦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含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持续推动以县级为单位实施常态化动态监测机制,由县级民政、乡村振兴局认定推送低收入群体名单,县级住建部门督促乡镇及时组织危房筛查鉴定,及时将属于低收入群体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2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全省计划改造786户,截至目前,已全部竣工。 今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持续推动各地对符合条件军人军属等申请公租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轮候,优先配租。继续支持各地根据房源情况,统筹安排一定数量且相对集中的公租房,对军人军属等实行定向配租,切块保障。重点督促各地落实优抚对象、残疾军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住房优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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