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军民情·福建退役军人 > 英烈故事 > 正文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制作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新标识

2025-11-17 14:16:41 作者: 来源: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近日,泉州市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全面完成新款石质保护标识牌的更新与设置工作。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深情地说:“看到全市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统一换上新标识牌,我们倍感欣慰。这些庄重的石碑,不仅是对英烈的崇高致敬,更是红色基因的有形传承。”

此次更新工作共为全市22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统一采购并设置了31块新款石质保护标识牌,同时对9处未纳入保护级别的烈士陵园及烈士集中安葬点同步进行了标识牌更换,在全省率先实现统一材质、统一标准的“全覆盖”,标志着泉州市在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保护管理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及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相关文件精神,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规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识列为2025年重点工作之一,统筹推进落实。新款标识牌严格对标国家有关通知要求,主体选用黑红花岗岩,保护标志及相关文字信息采用黄铜拉丝工艺嵌入石碑,正面清晰标注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级别、名称及批准设立单位等信息。整体设计庄重肃穆,既强化了纪念设施的可识别性,也便于群众了解和瞻仰。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科负责人表示,此次标识牌更新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烈士褒扬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提质增效的具体实践。下一步,泉州市将持续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的社会氛围,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专题推荐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