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上杭县组织学习《福建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 2025-03-03 15:59:19 来源:莆田市城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龙岩市上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郭晓楷 我来说两句 |
城厢区 2月26日,莆田市城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福建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学习会议。 会议解读了《福建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主要内容。重点围绕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建设、运用及不动产登记、数字化管理、英烈精神宣传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下一步如何依托城厢区烈士陵园开展工作建言献策。 会议强调,烈士纪念设施是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载体,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必须深刻认识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职责。 上杭县 2月26日上午,龙岩市上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党员活动室组织学习《福建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详细解读了《福建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意义、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职责等方面,提出了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这一重要红色资源,明确管理权责、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综合效能,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红色阵地作用。 要压实主体责任,推进规范管理。按照“谁主管谁监督、谁负责谁管护”的原则,严格落实“烈士纪念设施所在地人民政府属地管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业务主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直接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和烈士家属具体管理”的日常管护责任。进一步加大零散烈士墓的保护力度,积极动员烈士家属将零散烈士墓迁入烈士集中安葬区,做到应迁尽迁。 要落实管护要求,推动确权登记。全面落实分类整修、分级负责、统一数字化管理“两分一统”长效工作机制和“六个一”管护标准。督促烈属按照“墓体坚实牢固、碑文字迹清晰、主体建筑保护完好”的要求加强对零散烈士墓的管护。加强与自然资源局的沟通联系,主动作为,积极组织开展地籍调查、收集权属来源材料、提出登记申请等,做好基础性工作,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在2025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登记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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