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数字经济 培育壮大数字经济龙头企业
吴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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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中国起源于数字福建,与数字福建一脉相承,但作为数字中国的思想起源和实践起点的福建却至今没能培育出华为、腾讯、百度这样的超级数字经济体,甚至连一家市值超千亿的数字经济企业都没有,这与福建拥有的先发优势、区域优势和经济地位是不相匹配的。龙头企业是体现经济发展规模和水平的基本盘,是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总开关,是实施科技攻关和创新发展的领头羊,要从科研、需求、供给、企业自身四个方面入手,将培育福建数字科技龙头企业应作为福建数字经济战略的主要任务之一。 一、科研方面 1.实施科技攻关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企业科技攻关动能。改革开放初期,最缺的是资本,两免三减半的税收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最缺的是核心技术,应给从事核心技术研发的企业和人才最优惠的税收政策。根据《2018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研发经费营收占比超过10%的企业为26.1%,其中,大型企业7.2%,中型企业17.1%,小型企业25.5%,微型企业38%。企业越大,研发投入占比反而越小,原因是税收政策制约了加大投入。要建立优惠税收政策激励龙头企业持续投入。在高新企业享受15%所得税的基础上,从地方财政中返还50%;对关键技术人才所得税减半征收或参照深圳市做法,最高返还90%。 2.向企业倾斜科技资源,助力企业科技腾飞。当前,国家级科技项目中,企业承担不到20%,而发达国家可达60%。根据《2018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在有效专利实施率方面,企业63.2%,科研单位30.6%,高校12.3%;在专利产业化率方面,企业46.0%,科研单位8.9%,高校2.7%。要构建以龙头数字科技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将应用研究范围的项目与经费向重点企业倾斜,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推动人才向龙头企业集中。现有的事业性质的科研单位,要围绕企业的技术需求去立项,在申请新的应用性项目时,要增加与龙头企业共建共研共享的要求。 3.以用房政策强化企业人才建设,吸引人才汇聚福建。 福州大学每年毕业的网信领域研究生至少有一半出省工作,主要原因是我省企业薪酬难以达到要求(杭州市到手月薪平均15000元,深圳市平均18000元),要在全省各地市用人才房政策,帮助企业平衡薪酬偏低的不足。 二、需求与市场方面 1.优化数字福建建设模式。我省平台经济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数字福建建设模式单一。要推广数字广东的做法,政府部门不再自己开发非密的信息系统,全部向龙头企业购买服务,支持龙头企业从软件工程开发企业向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运营商转变,培育大平台、大数据产品,推动龙头企业成为大数据时代下各个行业的专家级服务商。估计50个部门就能够培育至少50个走向全国的行业平台龙头企业。 2.大力度推广首台套政策。明文支持、鼓励创新,加大首台套采购支持力度,数量要增加、金额要提高,特别是智能装备、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和行业应用创新。 3.支持龙头企业参与新基建。新基建不仅仅是扩大投资活动,也是打造数字经济腾飞平台和强化科技创新的机会。一是以PPP等方式,优先吸收数字经济上市公司带资参与我省新基建建设;二是将企业科研投入占比超过10%等指标,纳入新基建项目、政府设备采购主体遴选标准,优先选择技术自主安全可控、持续攻关的企业承担,形成开发—市场回报—再投入的良性科研循环。 三、数据供给方面 数据是发展数字经济,特别是大数据产业的石油和粮草。 一是开展龙头企业数据资源开放开发先行试点。从有代表性的数字经济企业中选择10家作为试点,先行向其开放政府掌握的数据资源,支持其开展招商引资合作开发;二是明确在未盈利前不收取数据资产使用费,盈利后三年内继续免收,六年内减半。 四、企业资本方面 一是省级数字经济基金每年拿出至少10个亿,用于投资入选的龙头企业,同时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注资。二是省级数字经济专项资金拿出5000万元,用于对以上基金投资劣后。三是对以上投资资金股权变现增值部分所得税实行地方留存部分返还50%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