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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实践的体会

11月19日

陈美琼

介绍:

 

习近平同志在《闽东的振兴在于“林”——试论闽东经济发展的一个战略问题》一文中,提出“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饱含着人与自然、经济与生态关系的深刻哲理。

福建省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是全国首个国家生态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武夷山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国家公园。全省森林覆盖率66.8%,超国土面积三分之二,继续保持全国首位;活立木蓄积量达7.29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七;林业总产值达6660亿元,居全国前列,形成林竹产业、森林旅游、花卉苗木三个超千亿元的林业特色产业。

闽江是福建的“母亲河”,流经全省70%的设区市、45%的县(市、区),保障着全省40%经济总量的用水需求和1/3人口的饮水安全。闽江上游武夷山脉北段的东南侧、戴云山脉西北侧地区是省内最大的山地,是我国重要的木材产区和小三线建设的重要工业基地。为深入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2018年,省政府批复《福建省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攻坚战实施方案,全力实施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及农地生态功能提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创新与能力建设“五大重点工程”,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融合的新格局。同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长效机制,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并明确相关体制机制和部门职责。2019年,印发了《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正向激励办法》。2020年9月生态环境厅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

通过试点工程实施,我省在矿山青山挂白治理、水土流失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小流域污染治理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闽江干流和二级以上支流水质优良比例100%,水质进一步改善;“小流域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由项目实施前的88.2%提升至目前的99%。但是在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和执法机制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

一是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治理模式。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草则草、宜工则工,做到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因势利导,确保山水林田湖草生态治理项目达到成林成园成景的效果。

二是要健全生态综合执法机制。推广三明沙县经验,通过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环保、水利、国土、林业、安监、农业等部门生态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进一步发挥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科作用,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强化法院生态环境审判职能,妥善化解各类生态资源纠纷。

三是要将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推广三明大田“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在整治后的矿山废弃地实施彩色苗圃、设施农业、矿山公园等绿色产业项目;在茶产区推广“头戴帽、腰系带、脚穿鞋”“前埂后沟缓坡台”和梯壁植草等建设模式,套种樱花、桂花、茶花等名花名树,配套建设游步道、观景台等基础设施,致力把茶园经营成观光园、花园、庄园,以生态保护修复引领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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