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主导推动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11月17日
陈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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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主导、亲自推动的,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毛泽东领导的土地改革和邓小平领导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变革。 福建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发源地和实践地,是我国南方重要的集体林区,福建林改事业的发展、深化和所取得的成效,在全国树立起了一面旗帜。广大林区从根本上解决了集体林权长期存在的产权归属不清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有效激发了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实现了林业生态高颜值、林业产业高素质、林区群众高收入,促进了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思考,对林改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开创了一系列重大实践。习近平总书记从福建到浙江,到中央工作后,持续关心关注和亲自推动筹划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尊重群众首创,加强顶层设计,摸着石头过河,不断深化林改,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形成了一系列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系统完善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理念。 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政策不断完善,集体林业发展活力逐步显现,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充分肯定了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我们“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这为我们深化新时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今后,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紧密结合起来,让绿水青山真正转变成金山银山。借读书活动这个机会,我就更好地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向深入,谈三点体会: 体会一: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理念。2002年6月,习近平同志在武平调研林改时,以非凡的政治勇气、深厚的人民情怀、深远的历史眼光和强烈的改革意识,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做到农民得实惠,生态得保护”;指出“林改的方向是对的,关键是要脚踏实地向前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实现“还山于民”“耕者有其山”,并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习近平同志当年一系列重要论述,很明确地告诉我们,林业改革是为农民而改,目的是要让林农得实惠,这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林业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我们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林改要让老百姓真正受益”的重要要求,创新普惠金融,加快“两山”转换,发挥经济效益,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体会二: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深入贯彻“两山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我讲过,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林业是一项公益事业,也是一项基础产业,具有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任地委书记期间就深刻指出“闽东经济发展的潜力在于山,希望在于林。”“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这一论断与“两山理论”一脉相承。 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持续深化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木质利用向非木质利用转变,从砍树向“看树”转变,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扶持竹业、花卉苗木、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让生态优势变成经济优势,形成生态与经济和谐统一的生态经济体系,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 体会三: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要切实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加大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鼓励扶持茶产业、竹产业、花卉苗木产业、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推广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享、收益共盈的“四共一体”等合作模式,大力发展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以森林资源经营为主的企业,建立一批运转规范、规模经营、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兴民富和乡村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