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中!泉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开始申报
| 2021-01-11 10:58:50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责任编辑:王姗菲 我来说两句 |
根据《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闽退役军人厅〔2020〕90号)、《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组织做好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优选退役军人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孵化工作业绩优秀的机构,挂牌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对符合条件且量化评分靠前的,推荐参评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就业创业园地参与申报标准 各类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机构申报就业创业园地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机构内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违法经营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具备与业务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具备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功能,且具备就业见习或创业孵化功能。 二、参评标准 根据《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量化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对确有意愿、有条件、有能力的优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机构,进行量化评分。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材料 (一)时间:即日起至1月15日止。 (二)地点:具备基本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向机构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报。 (三)需提供材料: 1.按照《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申报机构认真填写《申报推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量化评价表》(附件2),自评打分并统计和注明总分,附佐证材料,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2.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申报表(附件3); 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推荐表(附件4); 联系电话:0595-28386621 附件:
(扫描二维码可查看下载附件) 1.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2.申报推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量化评价表 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申报表 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推荐表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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