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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有“委屈津贴”还不够
2026-09-28 12:02 作者:戴先任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有时候客户会提出与事实不符的投诉,我们会被公司罚款,但这类问题总是申诉无门。”在浙江金华东阳市跑了5年快递的小王告诉记者,如今这样的“委屈”有了一笔补偿。今年8月,东阳邮政快递行业在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时,将“委屈津贴”写进了集体合同。对于在正常履职过程中受到客户恶意投诉或被辱骂的职工,经认定后每次给予50元~200元的“委屈津贴”或等值物品。(9月27日 工人日报)

“委屈津贴”的设立,是站在员工的角度着想,对员工的委屈遭遇给予同情与安慰,体现了公司对员工的一种人文关怀,也能促使快递员在遭遇矛盾冲突时能够更好保持理性、克制,有利于提高快递员服务质量。

当然,要善待劳动者,善待快递员,仅有“委屈津贴”还远远不够。要“委屈津贴”,也要少些“委屈”。要制订合理的考核机制,优化算法规则,不能一有什么问题就让快递员“背锅”。比如要区分正常投诉和恶意投诉;建立独立、可追溯的申诉复核机制;投诉不能直接等于罚款;算法和考核规则要透明,工会参与协商;对恶意投诉、辱骂劳动者的客户也要有信用约束;还要防止“拿了津贴就不能再申诉”,避免津贴变成“封口费”等等。

服务行业不仅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对劳动者的管理中,也要“以人为本”。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多站在劳动者视角看待问题,才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消费者、快递员及企业互惠共赢,有利于行业进入良性竞争的健康发展正轨。(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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