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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营销不能唯流量至上
2026-09-18 17:49 作者:樊树林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近日,一个名为 “永和豆浆冲饮旗舰店” 的品牌授权账号,发布了多条营销视频,包括出镜主播换穿黑丝、剧情中出现洗澡桥段等,“剧情”持续了约 15 秒才转入产品推介。对此涉事旗舰店称,相关广告已下架。同日,永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客服回复称,将进行内部排查。(据9月18日 澎湃新闻)

在流量至上的时代,流量的涌入自然也就意味着销量增加,于是乎,满足人们窥私欲的“擦边”就顺理成章成了一些品牌营销中性价比最高的捷径。然而,看似成功“出圈”的营销,实则消耗品牌信誉,最终只会遭到公众抵制与监管处罚而“翻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规定赫然在目,然而部分企业却置若罔闻,通过各种形式 “擦边”,严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良好风尚,是对社会文明的一种漠视和挑衅。 

优秀的广告创意,都能给人以无限想象的空间,给人以审美的愉悦感受,能和社会主流意识同频共振。然而,当下一些营销创意却因吸引注意力而明目张胆,为了满足社会上的“窥私欲”“性幻想”而在主观恶意上越走越远,在物化女性上“长袖善舞”,在炒作“性别对立”上“花样迭出”,在价值误导上“暗度陈仓”,为社会文明的提升造成了不小障碍。

营销要有底线,一时的流量并不代表长久的影响力。鲁迅先生在《捣鬼心传》中说:“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来无有……”品牌要壮大,就要摒弃营销方面的奇技淫巧,靠“捣鬼”上位终有一天会 “风流云散”。同时,平台算法也不能持续为这类不良内容推流,要完善“机器识别 + 人工”复核机制,不能只等用户举报才被动处理。对反复踩线的商家、MCN机构,要落实限流、暂停投放、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手段。

永和豆浆是国民熟知的餐饮食品品牌,多年来积累了深厚的大众口碑。此次引发争议的“永和豆浆冲饮旗舰店”,并非品牌直营账号,而是永和豆浆授权第三方企业运营的带货账号,运营主体和品牌方并无股权关联。但品牌授权也不等于责任剥离,授权账号打着品牌的名号对外营销,一言一行都代表品牌形象,品牌方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否则,影响的自然是品牌的形象和美誉度。(樊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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