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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售拒载”这单不该旅客来买
2026-07-23 11:43 作者:陈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目前正值暑运出行高峰,很多人都会坐飞机出行。对大部分旅客而言,买了机票、值了机、过了安检,登上飞机本是顺理成章的事。然而,有的旅客却在准备登机时却被拦住了,理由只有两个字:超售,这道题究竟该怎么解?

机票超售并非新鲜事,航空公司在出售机票的时候,会根据历史上出现的旅客延误退票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座位空置的概率,而适当地多销售一点机票。可是,一旦实际到场旅客人数超过航班座位数,就会出现部分旅客无法登机的情况。航司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损害旅客权益,同时也损害自身信誉。

从法律层面来看,乘客购买机票,即与航空公司建立了运输合同关系,航空公司有义务按照约定提供运输服务。而超售是航司基于自身运营策略做出的选择,并非旅客的过错,由此导致的无法登机,航司已构成违约行为。《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也明确,航司必须事先明确被拒绝登机旅客赔偿标准、方式和相关服务标准制定,向被拒绝登机旅客给予赔偿,并提供相关服务,如改签、食宿等。

然而,目前国内并没有统一的超售赔偿标准,各航司根据自身市场定位和成本考量制定的赔偿方案差异较大。同样是超售,有网友被赔偿了2000元,改签到第二天的前排座位;有的却只拿到200元赔偿,或者只收到一条“改签到明天”的通知。赔偿标准不统一、不透明,导致旅客往往不得不通过争吵或妥协来解决问题。这种维权成本的高企,也变相纵容了航司的随意性。

更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旅客对“超售”并不知情。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一些航空公司的运输协议中包含了超售条款,但这些关键信息往往隐藏在多达十几个的冗长协议中。由于需要阅读的规定内容不仅多,而且字体较其他内容的字体更小,不少旅客会选择直接跳过该步骤,从而漏掉超售相关的信息告知。当规则变成了“隐形条款”,旅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承担了航司的经营风险,这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针对此,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近期已发布公告,在民航局的指导下,正组织各航空公司研究制定航班超售团体标准,重点规范航班超售信息告知、补偿方案等关键内容。这无疑是破解超售纠纷的重要一步,统一补偿标准,打破各行其是的局面,不妨按航程距离和延误时长设定阶梯式赔偿,让旅客维权有章可循。同时,强化告知义务,在购票页面、值机环节、登机口以醒目方式提示,而非藏在万字协议的小字之中。此外,畅通维权渠道,赋予地面工作人员足够权限现场处置,优化民航局投诉机制快速响应诉求,让旅客不必动辄诉诸法院才能讨回公道。

对于遭遇超售拒载的旅客而言,理性维权也至关重要。旅客应及时留存购票凭证、值机记录、现场沟通音视频等相关证据,先与航司现场工作人员协商,提出合理诉求,若协商无果,也可向民航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强化监督力度,对违规处置超售问题的航司依法依规惩处,倒逼航司提升服务质量。

暑运还在继续,航司的运营效率固然重要,但旅客的合法权益更应得到保障。无论如何,旅客都不应该为航空公司销售策略导致的问题买单。(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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