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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推上“公屏”也是家暴
2026-07-23 09:42 作者:谭 敏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因夫妻矛盾,一位父亲不顾就读小学儿子的感受,屡次将夫妻感情不和、子女探望纠纷等家庭矛盾发布到儿子的班级群、家长群和小区业主群,在网络公共空间里将孩子推向风口浪尖。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认定上述行为构成精神侵害,属于家庭暴力,并依法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起案件的价值,在于它打破了两个“刻板印象”——

第一,家暴不只是拳头。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以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属于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也明确将“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列入家暴认定范围。换句话说,“没动手”不等于“没施暴”。

第二,家暴不只发生在夫妻之间。本案的受害者是未成年子女——一个本应在父母羽翼下的孩子,被亲生父亲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同学议论纷纷,周围的人指指点点,邻居异样的眼光,会带给孩子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对孩子人格尊严和隐私权的伤害,比一顿打骂更持久、更隐蔽、更难愈合。

“清官难断家务事”之所以难,难在取证。而这起案件给所有父母敲了警钟。你在群里发的每一条消息,都可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这位父亲以为自己是在“维权”,实则是施暴。把家庭矛盾公开化,让孩子遭受“社会性死亡”,本质上是监护失职、情感虐待。

回到做父母这件事上。教育孩子归根结底无非一句话——把孩子当作独立的个体,而非父母的私有财产。感情破裂时,成年人的恩怨应当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把孩子推到公共空间当靶子。

对于那些“以爱之名”行伤害之实的父母,或许真有必要在判决之外,强制补上“如何做父母”这一课。因为童年阴影可能影响一生,而孩子,是最无辜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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