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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元淄博三日游、199元天津两日游……保险代理人打着“回馈老客户”旗号组织低价旅游,行程却被购物点填满。近年来,一种打着“保险公司回馈老客户”旗号的低价旅游悄然兴起,却屡屡演变为诱导购物、虚假宣传的消费陷阱。 过去的不合理低价游套路并不难被发现,消费者也或多或少保持着一些警惕。可保险代理人穿上了“答谢游”“回馈游”等新马甲,有了大公司做背书,欺骗性也就变得更强了。黑猫投诉平台显示,触及“保险 旅游”关键词的相关投诉多达1700余条,其中多条投诉明确指向“保险团旅”。这种行为既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严重制约了保险行业和旅游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表面看上去是实惠的旅游套餐,实际上却是多方精准围猎。保险代理人以低价旅游为噱头,既能维系老客户关系,又能借机推销保险产品,以此获得保费增长,顺带还可以从购物店拿到高额返佣;而旅行社则借着保险公司的手,既解决了客源不足的燃眉之急,又靠购物返佣填补了低价团费的不足;购物店更是乘机坐收渔翁之利,通过售卖高价低质商品大赚一笔。三方各取所需,只有消费者成了“冤大头”。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保险+旅游”的模式还暗藏诸多风险。文化和旅游部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多家知名保险企业被点名。比如,有的代理人无任何旅行社经营资质,却私自承揽零团费保险旅游团,将游客交给境外接待社且不支付费用,导致游客人身财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对于签署保险单这样一个很严肃的法律行为,通常需要在一个有录音录像的固定场所里,而在大巴上、旅游景点等场所显然难以达到签约要求。所以消费者在维权时往往遭遇“踢皮球”,只能吃哑巴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保险低价游”乱象的查处力度,可通过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法律解释等方式,明确认定为不合理低价游的具体情形,让处罚明明白白。同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有效震慑。此外,压实“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责任,保险公司如果以公司的名义组织客户活动,就应当承担起全部监管之责,而不能只收钱不管人;旅行社如果承接了保险客户团,就应签订正规合同、公示详细行程,而不能以“业务员个人行为”为挡箭牌推脱责任。 当然,消费者也应保持警惕。出行前不妨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官方App、官方客服公示的活动核实真实性,远离个人推广的所谓保险专属旅游福利,并签订官方正规旅游示范合同,细化行程、费用、违约责任等条款,对模糊协议与口头承诺坚决说“不”。同时,也要留存好合同、录音、付款凭证等完整证据,遭遇强制消费、限制人身自由等侵权行为时,应及时通过12345热线、文旅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