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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笔者应邀参加一个基层单位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中一位干部讲了一句十分富有哲理的话:当我们为基层群众解决了一些民生难题、群众称赞我们是“雪中送炭”时,我们应该感到脸红。我们为什么非要等到“雪中”才去“送炭”?“雪前送炭”不是更好吗? 这话讲得好! “雪前送炭”比喻做事情有预见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实践中,也确实有一些基层干部,在工作中主动与群众交朋友,从与群众聊家常中及时发现民生问题,并主动靠前了解原委,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并在问题解决后“向后看看”,确保不留“尾巴”,从而更准确地了解群众的真实愿望和实际需要,真正把问题解决到群众心坎上。而这。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更是一种对群众负责的态度。 当然,当民生问题摆在领导干部面前时,领导干部及时登门“雪中送炭”的确是值得称道的,基层群众也会从内心感到温暖。但我们不能否认,还是有个别领导干部作风飘浮,对一些本来存在很长时间的民生问题不是主动去解决,而是等到火烧眉毛了,才慢条斯理地“送炭”下来,还美其名曰“为基层群众送温暖”。这种“马后炮”式的工作作风,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相距甚远。如果等到“大雪纷飞”时才去“送炭”,恐怕还有逢场作戏、沽名钓誉之嫌。 对此,也许有人会说,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条线。基层干部每天有那么多要事和急事要处理,能做到“雪中送炭”已属不易,如果再要求“雪前送炭”,是不是有些要求过高?非也!“雪中送炭”是在问题出现后想办法被动地去解决,说明我们关心群众民生问题还没有完全做到位;而“雪前送炭”则是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是把问题想在前面的主动工作,而这才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所在,也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的根本所在。 因此,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就要强化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和未雨绸缪的工作作风,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不能仅仅满足于“有求必应”,而应该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思维,在处理繁杂的民生问题中练就“雪前送炭”的功夫,做到凡事多为群众着想,凡事以百姓为先,以积极主动、不等不靠的姿态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民生问题。(袁文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