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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日报》政绩观系列谈之《“过度请示”,该纠偏了》指出,“事事要请示,归根到底,源自政绩观不正,不沾责任、不沾风险、不沾矛盾”。这三个“不沾”带着浓浓疏离感,一针见血地指出过度请示的深层原因。 请示报告是党内重要政治规矩、工作基本程序,是规范权力运行、明晰层级权责、防范履职风险的制度保障。依规请示是本分,适度行权是能力。但现实工作中,少数干部陷入两个极端:要么该请示的不请示,擅自决策、越权行事;要么不该请示的乱请示,事事上报、层层依赖,滋生“过度请示”的形式主义作风。拿捏好请示尺度、杜绝请示过度,是新时代干部履职尽责的必修课。 把握好请示的“度”,首要在于厘清权责边界,辨明分内与分外。每个岗位都有法定职责、既定分工和权力清单,完全可以按制度依规办理、闭环推进,无需事事往上交、件件向上报。个别干部抱着“多请示少担责、不决策不犯错”的心态,把琐碎小事、常规微调都当作大事请示,看似讲规矩、守程序,实则是不愿担当、不敢拍板,以过度请示规避责任、推诿工作,既挤占上级精力,又降低办事效率。守好权责底线,不越权擅为、不避事甩锅,是杜绝请示过度的前提基础。 把握好请示的“度”,关键在于区分事情轻重,甄别大事与小事。干事办事要树立风险思维、全局观念,坚持“大事必请示、小事不折腾”。涉及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推进、突发应急处置等事关全局、风险较高、影响深远的工作,必须严格履行请示报告程序,事前请示、事中跟进、事后报备,绝不允许自作主张、私自操作。而对于常规会务安排、材料格式规范、一般性工作对接等风险可控、影响面小、有固定惯例的事务,完全可以按惯例自主处置,不必过度报批、反复请示。 把握好请示的“度”,根本在于遵循依规依例,分清特例与惯例。政策法规、制度文件、过往先例是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凡是有明确政策依据、有成熟工作先例、有固定办理流程的事项,大可参照惯例稳步推进,以定期汇报、事后报备代替事前请示。面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矛盾,无政策依据、无过往先例,内部意见分歧较大、容易引发争议的疑难问题,切不可盲目蛮干、自行其是,必须主动逐级请示,吃透上级意图、找准工作方向后再落地实施,做到守规矩不僵化、敢负责不越线。 把握好请示的“度”,落脚点在于锤炼担当作风,摒弃躺平避责思维。过度请示的根子,是担当精神缺失、主动作为不够。有的干部遇事不愿思考、不肯谋划,遇到矛盾只上交问题、不拿出思路,只提困难、不拟方案,甘当“传声筒”“中转站”,把决策压力全部推给上级。真正负责任的干事者,要学会带方案请示、拿建议汇报,对超出权限、难以定夺的事项,提前摸清实情、梳理利弊、拟定备选方案,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而不是简单一问了之、被动等待指示。同时要厘清请示与汇报的边界,请示重在求审批、给指示,汇报重在报进展、明情况,能用常态汇报解决的,不必动辄走请示流程。 依规请示是政治纪律,适度行权是履职智慧。杜绝请示过度,不是弱化程序、放宽规矩,而是破除形式主义、摒弃躺平心态,在制度框架内明权责、分轻重、敢担当、善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唯有守住程序底线、扛起岗位责任,做到该请示的绝不缺位、不该请示的绝不越位,才能让请示报告回归本源,持续营造务实高效、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蒋治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