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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终身负责制为权力戴上紧箍咒
2026-04-17 17:42 作者:王济川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权力与责任相伴而生,决策与担当始终同行。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关于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意见》明确指出,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终身负责制,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这是投资审批领域首次写入“决策终身负责制”,为投资决策权划定刚性边界、绑定长久责任,以制度之力管住随意决策之手,推动政府投资回归科学务实、审慎为民的本源。

决策是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更是责任落实的起点。长期以来,个别地方存在的非理性决策现象,根源在于责任链条不完整、追责约束不持久。有的干部重当下轻长远、重形象轻实效,项目论证不充分便仓促上马;有的重审批轻监管,立项时热情高涨,落地后放任不管;还有的抱着任期思维,把项目当作短期政绩,出了问题便岗位调整、一走了之。这些行为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增加债务风险,更侵蚀政府公信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究其本质,是责任没有跟着权力走、没有跟着人走,问责存在时间断点、空间盲区。

终身负责制的核心价值,在于打破时限豁免、破除侥幸心理,实现责任可追溯、可终身追究。这一制度不因干部职务变动、岗位调整、离岗退休而免除责任,只要存在违规决策、失职失责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就必须严肃追究。它把一次性决策变为全程性负责,把阶段性约束变为永久性管控,让权力运行始终处于责任轨道之上。对决策者而言,这既是约束也是保护,倒逼其审慎用权、科学研判、充分论证,自觉摒弃短期冲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正确选择。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用好终身负责制这一利器,首先要树牢正确政绩观,引导干部牢记公权为民、决策为公,把群众需求、实际效益、长远影响作为决策根本依据,不做表面文章、不搞盲目投入。其次要健全决策流程,完善项目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审议、公开公示等环节,以程序规范保障决策质量,从源头减少失误。同时要强化闭环监督,建立决策记录、过程留痕、绩效评价、结果追溯的全链条管理,让决策可查询、责任可认定、追责可落地。对违规行为及时纠偏、从严处理,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

权力越大,责任越重;任期有限,担当无限。政府投资项目关乎发展大局与民生底线,容不得半点随意与敷衍。终身负责制不是束缚干事创业的枷锁,而是规范权力运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唯有让每一位决策者都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以慎终如始的态度对待每一次审批、每一项决策,才能把公共资金用在刀刃上,把发展项目建在民心处,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守护好公共利益、夯实好发展根基。(王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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