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时评 > 万象观 > 正文

殡葬明码标价,守护好生命“最后一程”

2026-04-02 10:21:23 作者:韩韫超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本报评论员 韩韫超

殡葬一端连着逝者的尊严,一端系着生者的慰藉。殡葬改革路上的每一步,都关乎民生福祉、文明成色。期待相关方面能进一步发挥制度力量,守护好生命的“最后一程”,让“逝有所安、丧有所尊、思有所依”的民生期盼更好照进现实。

据新华社报道,3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民政部印发《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下文简称《规定》),为各类经营者明码标价提供分类指引。《规定》将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销售殡葬用品的经营主体以及其他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全部纳入殡葬领域经营者范围,覆盖“逝、殡、葬、祭”各环节,不留监管盲区。《规定》自5月31日起试行。

近年来,殡葬领域“天价墓”“殡葬刺客”“趁悲加价”等乱象屡禁不止,让不少家庭在承受丧亲之痛时,还背负了沉重的经济与心理负担。今年3月30日正式施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强化了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明确殡葬服务要实施清单化管理,同时以法治化的方式为殡葬收费改革指明了方向,而此次《规定》则将原则性要求细化为一系列可操作的明确规范,是我国殡葬行业迈向信息透明化、收费规范化的关键一步。

《规定》呈现出不少亮点与创新之处。比如,全主体、全链条覆盖。以往的殡葬管理多侧重于公办殡葬机构的基础服务监管,对殡葬链条上诸如医院周边商户、殡葬中介等其他主体收费模糊、打包定价等现象关注不足。《规定》将各类涉殡葬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管理范畴,覆盖遗体接运、火化、安葬、祭祀、用品销售等全链条服务,进一步消除了监管盲区。《规定》既对殡葬链条上的所有经营者提出普适性要求,又针对殡仪馆、公墓、中介等不同主体,以及骨灰盒、墓位等特定商品作出特别规定,力图使每项收费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让监管更有的放矢。还有,《规定》禁止模糊标价,明确了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面议”“100元起”等表述方式模糊标价,如因商品和服务特殊而确需使用的,必须标明计价规则,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具体收取的费用。

群众苦殡葬业乱收费久矣。《规定》的出台让殡葬领域价格监管迈入系统化、精细化的新阶段,实现了从“被动监管”到“源头治理”,其意义不可小觑。一方面,通过强制信息披露,解决了群众面对殡葬事宜“不好问、不敢问”的问题,有效破除了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配合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明确了基础服务与非基础服务的界限,以及一系列可落地、可执行的实操细则,让遏制过高收费有了更坚实的抓手,有利于推动殡葬业进一步向“公益惠民”转变。

殡葬价格管理只是殡葬改革的其中一环。近年来,从将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基础骨灰盒等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免费或补贴范围,到开展天价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整治行动,引导殡葬观念回归理性,再到大力推广树葬、花葬、海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动殡葬行业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一系列殡葬领域的改革举措环环相扣,形成了从保障基本、规范市场到生态引领、法治护航的清晰方向。其中的每一步改革都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每一项举措都力图推动殡葬行业回归民生本位。

殡葬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还有不少横亘在改革路上的“拦路虎”,一些规定举措要落到实处也面临诸多挑战。比如,监管过程中的部门职责交叉问题、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殡葬黑中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导致难查处等,这些都需要有针对性地予以突破,确保改革成果。

殡葬一端连着逝者的尊严,一端系着生者的慰藉。殡葬改革路上的每一步,都关乎民生福祉、文明成色。“积跬步以至千里”,期待相关方面能进一步发挥制度力量,守护好生命的“最后一程”,让殡葬业真正成为传递温情的行业,让“逝有所安、丧有所尊、思有所依”的民生期盼更好照进现实。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专题推荐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