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时评 > 最新原创 > 正文

正本清源,探店经济才能“一路繁花”

2026-04-01 11:42:14 作者:樊树林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视频里说118元海鲜自助能无限畅吃大螃蟹、三文鱼等100多种菜品,结果到店发现大螃蟹没了,只有拇指大小的小螃蟹。”3月29日,湖南长沙消费者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被探店视频“种草”后购买了海鲜自助套餐,傍晚6点到店却被告知大螃蟹仅在下午3点~4点供应……如今,探店视频已成为不少人寻找美食的依据。然而,记者采访发现,不少看似真诚的个人体验分享,实则是精心设计的商业推广,消费者跟着视频去打卡后遭遇“货不对板”,菜品不新鲜、分量缩水、环境未达预期等问题屡有发生。(据3月31日《工人日报》)

所谓探店,是指网络博主通过直播或者视频等形式分享个人消费体验,并对商家或品牌进行评价、推介的行为。对于商家而言,经过探店博主的宣传,可以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而对于消费者而言,探店为消费者提供了直观且实用的购物指南,还可以减少若干试错成本,避免踩雷和入坑,其积极意义显而易见。

然而,在探店模式给消费者带来省心和便捷的同时,问题也如影随形。不少看似真诚的个人体验分享,实则是精心设计的商业推广,消费者跟着视频去打卡后遭遇“货不对板”。《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业推广必须显著标注广告,打着“个人真实分享”旗号的收费推广,属于典型的互联网隐性广告,毫无疑问已经涉嫌违反法律规定。该管理办法规定探店类商务合作视频应显著标明广告,已经明确了探店博主们的身份及其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便于消费者区分普通的体验分享和商业推广,进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空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探店乱象频出却得不到根治,暴露出一些网络平台对相关内容监管不到位。平台作为内容的传播者和管理者,要“守土尽责”,对平台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于探店达人发布的视频和相关信息,平台必须加强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另外,要建立严格的处罚机制,对违规博主、达人加大后续处置力度,以起到警示作用。

诚信是市场经济之基,法律是刚性的约束。唯有严监管强执法,监管部门持续强化监管,平台筑牢屏障,探店才能真正成为消费者的有益参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从而推动“探店经济”行稳致远、一路繁花!(樊树林)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专题推荐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