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时评 > 万象观 > 正文

为“春日经济”系紧“安全带”

2026-04-01 09:18:11 作者:潘铎印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来,露营、徒步、野餐等户外活动持续升温,显著带动户外装备消费及相关服务产业的发展,“春日经济”活力涌动。这股热潮不仅激活了消费市场的“一池春水”,也折射出人们对亲近自然、追求美好生活的向往。

然而,在享受“诗与远方”的同时,户外活动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近年来,我国户外运动安全事故有所增加,驴友任性探险、遇险受困的情况时有发生,迷路、溺水、受伤等事件屡屡进入公众视野。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2025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去年我国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73起,同比增长41.2%,造成131人死亡、272人受伤、37人失踪。其中,野游人数持续扩大,安全风险不断攀升。

清明将至,风柔日暖,正是踏青郊游的好时节。每到出游高峰期,一批未开发、未开放或明令禁止进入的山区、海岸线、自然保护区等,被滤镜包装成“小众秘境”,吸引大量游客违规涉足,随之而来的迷路、被困、受伤甚至失去生命的事件时有发生。野游持续走热的当下,亟需一场围绕安全与责任的冷思考。

频发的户外安全事故一再警示我们,在追求户外运动的自由与刺激的同时,必须高度关注其潜在风险,切实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安全是确保户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参与者应严格遵守户外活动纪律与规则,提升安全意识,选购装备时注重防护性能与质量,参与徒步、登山等活动前充分了解线路难度与天气变化,并备齐相应装备。露营时要注意用火安全,防范火灾风险。对于未开发或未对公众开放的保护区、水库、峡谷、无人岛、海滩等“禁区”,应谨慎进入。每个人都应担负起自身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守好安全底线,远离不安全行为。

相关机构和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履行安全责任,确保租赁装备完好可靠,强化平台责任,严格户外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营地运营方需做好场地安全评估、消防设施配备与游客安全提示,为户外运动系牢“安全带”。

属地政府和管理单位要守好安全和生态的“责任田”。管理部门应加强户外运动安全监管,严格户外组织准入条件,杜绝违规冒险行为,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完善户外运动场地及配套设施的安全标准,对热门露营营地、网红打卡地等开展常态化安全巡查,为户外运动系紧法治“安全带”,确保每一次探索都能平安归来。同时,各地要持续完善户外运动场所的基础设施,改善消费条件,因地制宜推广适宜的户外运动旅游线路,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体验,更好释放户外运动的“溢出效应”。

归根结底,要始终怀有对自然与生命的敬畏之心,将安全理念贯穿于户外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把当下的消费“流量”转化为可持续的产业“留量”,让人们在充分的安全保障下安心享受自然之乐,推动户外经济从春日亮点迈向持久的高质量发展。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专题推荐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