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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风险源头防控

2026-03-26 09:32:43 作者:牛 涛 陈宝胜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提高风险源头防控能力”,这为新时代金融安全维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但在经济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部分领域仍存在风险隐患。只有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才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金融风险源头防控的核心在于防患于未然,通过前瞻性监测、精准预警和早期纠正,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实践证明,金融风险的形成往往是长期积累的过程,若等到风险暴露、扩散后再处置,不仅处置成本大幅增加,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近年来,我国在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相关领域立法进程加快,监管科技应用持续深化,为源头防控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技术基础。

据金融监管总局数据,“十四五”时期,通过综合采取兼并重组、在线修复、市场退出等多种方式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重点地区“一省一策”形成改革化险方案,高风险中小银行机构数量较峰值大幅下降,北京、上海、浙江等9个省市已实现高风险机构“清零”,13个省份高风险机构数量降至个位数,风险集中爆发的势头得到根本遏制。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监测预警机制的提前介入和早期纠正措施的及时落地,但也暴露出部分领域源头管控不足的情况,以及对少数公司内部治理失效、内控机制薄弱,部分业务盲目扩张等问题。这进一步表明强化源头防控的紧迫性,把好关键关口,从根本上遏制风险蔓延。

构建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传统风险监测模式依赖人工筛查、抽样检查,存在覆盖率低、时效性差、穿透性不足等痛点,难以适应金融业务数字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快速发展,科技赋能为风险监测带来革命性变革。例如,江苏建设省级地方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鑫安”系统,对1400多家地方金融组织实现远程监管,全域全时开展金融风险扫描预警。又如,贵州运用区块链技术搭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系统,覆盖债务发行、使用、偿还全流程,有效防范了隐性债务增量风险,2025年全省隐性债务增量实现“零新增”。通过构建统一的数据平台,建立并完善风险识别模型,打通核心业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交易监测系统等数据源,实现客户信息、交易流水、产品数据、行为日志的全面整合,为风险识别预警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完善早期纠正机制。监测预警的最终目的是及时处置,要建立风险分级分类处置机制,根据风险等级明确早期纠正的触发条件、实施主体、措施范围和法律责任,确保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得到处置。不过,也应避免处置过程中的随意性,确保纠正措施既合法合规又精准有效。对于存在轻微违规问题的机构,应通过监管谈话、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其及时纠偏。对于风险苗头较为明显的,要采取限制业务扩张、暂停高风险业务、要求补充资本金等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劣变。对于已经出现实质性风险的,要果断启动市场化退出机制,坚决阻断风险传染。例如,福建对出现流动性紧张苗头的城商行,通过“监管约谈+业务约束+资本补充”等早期纠正措施,督促其补充资本金,及时化解风险苗头。

强化协同治理。金融风险的复杂性决定了源头防控不可能单打独斗,必须建立健全央地协同、跨部门协作、市场自律与行政监管互补的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司法机关的联动机制,加强金融监管与行业主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实现风险信息共享、处置措施协同,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叠。

提高金融风险源头防控能力,是应对复杂经济金融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金融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未来,还应持续完善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刚性约束的早期纠正机制,夯实制度保障与协同治理基础,将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金融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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