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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预售”乱象违背契约精神

2026-03-20 16:32:34 作者:王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央视新闻曝光的电商平台“超长预售”乱象,精准戳中了无数消费者的痛点。例如,北京张女士下单一款预售包,苦等近一个月,收到的是货不对板与平台自动退款。类似这种让消费者“费钱、费时、费感情”的经历,并非个例,而是当下预售乱象的真实缩影,引发了消费者的广泛共鸣。

商家为何对“超长预售”趋之若鹜?正如新闻中消费者所坦言,核心目的是“测品”、降低库存风险。客观而言,在市场竞争白热化的当下,商家通过预售把控产量、减少损耗,本是理性的经营策略。但商业创新的前提,是坚守公平交易的底线,绝不能以牺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更不能将预售异化为转嫁风险的工具。

消费者支付全款的那一刻,就已完整履行了合同义务;而商家拿着消费者的预付款去下单、试错、覆盖经营成本,本质上是将自身的“经营风险”,赤裸裸地转嫁给了消费者。更令人不齿的是部分商家的“傲慢逻辑”。有品牌主理人直言,预售能“筛选掉爱退货的顾客”。商家凭借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话语权优势,对消费者进行居高临下的规训,这绝非良性的商业模式。商业的核心是诚信,买卖的底线是尊重,若将消费者的“耐心等待”当作可拿捏的软肋,无视其合法权益,最终只会被市场彻底抛弃。

“超长预售”乱象之所以能大行其道,平台监管的缺位难辞其咎。在买卖双方的博弈中,平台作为规则制定者和利益相关方,不能只做“和稀泥”的“和事佬”,更不能为了流量纵容乱象滋生。目前,部分平台对预售期限的设定过于宽松,甚至默许30天、45天的超长期限;在商家违约后,往往仅以“自动退款”敷衍了事,缺乏扣除保证金、降低店铺权重等实质性惩罚。低违约成本之下,商家自然有恃无恐,乱象也就难以得到遏制。

要让预售回归本质,必须依靠法律与规则的“刚性约束”筑牢防线。我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已明文规定,合同成立即受法律保护,商家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必须退回预付款并承担利息及合理费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能彻底打消商家的投机心理。同时,平台必须拧紧审核闸门,收紧预售门槛,建立“超时发货阶梯式赔付”机制,让违规成本远高于收益,让商家不敢越雷池一步。

商业创新永无止境,但绝不能突破公平与诚信的底线。一个健康的电商生态,从来不是建立在消费者“吃哑巴亏”的基础上,而是源于买卖双方的平等履约、风险共担。唯有让预售回归契约精神,遏制风险转嫁的歪风,守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推动电商行业行稳致远、实现良性发展。(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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