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儿童友好”止步于漂亮的设施
| 2026-03-18 16:54: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日,两部门印发意见,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建设。从“城市试点”到“全社会建机制”,这一转变令人欣喜。 然而,在各地大力建设儿童公园、母婴室、游乐场的同时,一些精心打造的儿童设施,却因“怕出事”被围栏拦住,甚至因一次意外投诉就被拆除。这提醒我们,儿童友好建设的真正难点,或许不在于投入多少资金建硬件,而在于能否从“理念倡导”转向“制度保障”,让儿童的视角成为社会决策的自觉。 公共政策若缺少“一米高度”的考量,再华丽的设施也可能沦为“花架子”。今年两会上,有代表委员建议通过“儿童议事会”收集意见,推行“1米高度看公园体验”,这正是对“问计于童”的务实探索。只有让孩子“说得上话”,且“说了有人听”,公共空间的适儿化改造才不会华而不实,免费优待政策才能精准惠及更多儿童。比如,东莞的“全域儿童”概念、昆山将桥下“灰空间”变为儿童乐园的实践,正是倾听儿童需求、盘活存量资源的生动样本。 儿童友好设施多为公益属性,但现有法律对其“安全保障义务边界”界定模糊,让不少建设方“投鼠忌器”。一旦发生意外,无论设施是否合规,管理者往往面临无限责任压力。要破解“建而不用、怕责闲置”的困局,必须筑牢法律与制度的“防护网”。一方面,需细化儿童友好设施的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通过地方条例明确运营方的合理责任边界;另一方面,应推广场所责任险、意外险等风险分担机制,设立专项基金为极端纠纷提供兜底,让建设者敢投入、管理者敢开放。 儿童友好建设不是单一部门的“独角戏”,而是涉及规划、教育、交通、卫健等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城市更新中,可借鉴“15分钟儿童友好生活圈”理念,将闲置空地改造为口袋公园;农村地区则需结合乡村振兴,优先配置基础活动设施,推广“儿童之家+关爱站”模式。同时,要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将儿童友好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并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政策从“纸面”落到“地面”。 儿童友好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从“有”到“优”、从“城市”到“农村”的全覆盖。这其中,法律保障是底线,儿童参与是核心,多元共治是路径。唯有将“儿童视角”贯穿政策制定、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的全链条,才能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自由奔跑,在笑声中健康成长。 当孩子的意见成为城市规划的参考,当农村娃也能享受同等的活动空间,儿童友好才真正从口号变为文明的温度。(丁慎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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