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刷脸识别”应宁缺毋滥
| 2026-03-11 09:17:26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在2024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限制旅游场景过度使用“人脸识别”的提案》,引发热议。就在那一年,各地酒店基本不再将“刷脸”作为入住的强制条件。 人脸信息作为生物识别信息中高度敏感的一类,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将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然而,从酒店入住到景区入园,从小区门禁到办公场所,强制刷脸几乎成为常态。酒店强制“刷脸”问题的快速解决,不仅体现出法治的进步,更揭示了数字时代人们对平衡技术便利与个人隐私保护这一重要议题的极大关注。 酒店“强制刷脸”的问题虽已解决,但在景区、机场、车站、码头等旅游及公共场景,仍存在不少“无依据采集生物信息”的情况。戴斌希望,以酒店案例为样本,推动相关部门对全场景的生物信息收集行为进行系统梳理,并通过立法的方式,把人脸识别使用、其他公民生物信息采集及隐私保护问题纳入法治轨道。 人脸识别在提升公共安全、便利人民生活方面确有积极作用,但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当前的问题在于,许多场景下的强制刷脸缺乏充分必要性论证,也未提供合理的替代方案。有些景区逛公园都要强制刷脸,这种过度采集显然有违必要原则,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自主选择权,也增加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值得肯定的是,法治建设正在加速跟进。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达到同等业务要求时,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北京、上海、重庆等多地也相继开展公共场所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人脸识别信息的专项治理。这些举措标志着人脸识别的使用越来越规范,也意味着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进步。 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关键在于如何规范使用。数字时代,只有平衡好技术创新与权利保护的关系,科技进步才能真正增进人类福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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