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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砺法治之剑,直指网络犯罪

2026-02-02 10:00:54 作者:张冬梅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广州日报评论员张冬梅

为有效遏制网络犯罪源头、整治网络犯罪生态,提升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感和满意度,公安部起草了《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1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网络生态治理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网络生态治理摆在重要位置,有效打击遏制网络乱象,网络生态总体向上向好。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网络犯罪已成为危害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的重要风险之一。我国超11亿人的网民规模和稳居全球第二的数字经济体量,凸显了防治网络犯罪的紧迫性。

网络空间从来不是法外之地,但如何让法治阳光穿透并照亮网络世界的隐秘角落,始终是一大难题。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到AI深度伪造等新型犯罪形态,当前网络犯罪正以“技术驱动、跨境联动、生态共生”的特征突破传统法律规制边界。在此背景下,防范打击网络犯罪迫切需要升级打法,立法构建“预防—打击—修复”全链条体系,从碎片化治理向综合性、协同化治理范式跃迁。

法者,治之端也。推动制定网络犯罪防治法,标志着我国网络犯罪治理进入系统化、精细化阶段,彰显出以法治手段根治网络乱象、维护人民利益的强大决心。细看此次征求意见稿,有几个信号值得关注。

其一,源头防控。防治网络犯罪,首先要扎紧“实名制”这道防线。长期以来,“黑卡、黑号、黑线路、黑设备”的匿名化流转为网络诈骗等行为提供“隐身衣”与“通行证”,不仅加大了治理难度,也让网络犯罪活动屡打不绝。征求意见稿明确“任何个人、组织不得实施干扰、破坏实名制的行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资源管理,比如建立动态身份核验制度、设定账号办理数量上限等,旨在从源头掐断“物料供应”,让网络犯罪无枝可依、无计可施。

其二,生态治理。鉴于网络犯罪高度组织化、产业链化、生态化等特征,传统的“点对点”打击效用有限,还可能陷入“发生一案、滋生一片”的怪圈。治理网络犯罪,不仅要打击犯罪行为,更要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比如,征求意见稿对网络支付、引流推广等黑灰产业链条予以法律规制,从上中下游以及关键支撑环节入手,着力构建全链条治理框架,剑指断链条、挖根基、防反弹,将进一步织密网络犯罪生态治理法网。

其三,系统用力。征求意见稿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既有法律形成了制度衔接。对于压实主体责任,征求意见稿按照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业务规模、技术能力等设置相应的网络犯罪防治义务。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要求平台、企业充分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此外,在协作机制上,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对内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对外开展国际执法合作,有助于打破“境外犯罪无法管”的困境,完善网络犯罪综合治理格局。

网络犯罪防治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广纳众智、群策群力,与时俱进科学立法,便是其中关键一步。高扬法治利剑,破解监管盲区、厘清责任边界、优化治理生态,这不仅是对“技术向善”的法治回应,是对人民群众网络权益的切实守护,也是为数字时代的文明秩序筑牢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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