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通报不能“光打雷不下雨”
| 2026-01-29 17:52: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岁末年初,一些地方和部门发布的舆情通报,在初期表态“严肃处理”后,却因舆论热度下降而不了了之,成为“烂尾工程”。这类通报不仅无法回应公众期待,反而蚕食群众信任、侵蚀政府公信力。 现实中,这样的“光表态不落实”的通报并非个例。有的把通报当作“舆情止血贴”,发布完成即意味着“任务完成”,承诺的“一查到底”随着热搜更新石沉大海;有的玩起“文字太极”,用“已高度关注”“正稳步推进”等模糊表述搪塞公众,对核心问题避重就轻、闪烁其词,让公众在冗长表述中找不到关键信息;还有的患上“拖延依赖症”,非要等公众反复追问、舆论二次发酵才勉强发布信息,把主动回应变成被动应付。这些操作的本质,在于部分地方和干部把通报当成了平息舆论的“缓冲器”,而非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当“热度降温”成为工作的终点,通报就彻底偏离了应有的价值导向。 “烂尾”通报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源就在于部分地方和干部政绩观错位、群众立场不够坚定。面对公共事件,先想着平息舆论、规避追责,而非直面问题根源、回应群众关切,甚至认为发布通报不是为了给公众一个交代,而是怕上级问责、怕舆情升级,觉得“舆情降温了,监督就会松劲”。再加上监督问责缺乏刚性约束,通报承诺的事项谁来牵头、进度如何、成效怎样,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使得“重表态、轻落实”几乎零成本,陷入了“承诺—落空—再承诺”的恶性循环。 这类通报的危害,远不止“没给说法”那么简单。信息披露的空白区,极易成为不实传言、主观臆测的滋生温床。反观现实,涉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治理等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事故通报中,若承诺“彻查”后无下文,网络上便会频繁冒出“有保护伞”“问责走过场”等荒诞猜测,即便后续补充发布结果,也难以抹去公众心中的疑虑。更严重的是,一次次“说了不算”会让公众对政府的信任逐渐“脱敏”,当习惯了“通报即终点”,再遇到公共事件,便会从最初的翘首以盼变成“冷眼旁观”,甚至产生抵触情绪。“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倘若公信力因“烂尾通报”肆意透支,便会产生与人民群众的信任裂痕,不仅会让舆情的负面影响持续发酵,更会侵蚀政府治理的民意基础,其危害远超舆情事件本身,不可估量。 “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践”,舆情通报是政府对公众的郑重政治承诺,更是检验治理担当的“试金石”。根治这类现象,关键在于给承诺配上“刚性约束”。各地各部门要在思想上扭转“舆情思维”,把通报当成密切联系群众、推动问题整改的契机,让每一份通报都带着回应群众关切的诚意。在制度上要构建“承诺—推进—反馈—问责”的闭环机制,明确通报事项的责任人、时间节点和具体标准,定期公开工作进展,把承诺的事项“摆到台面上”,形成内部督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合力,对“光说不练”“承诺落空”的严肃追责问责,让“说了就办、办就办好”成为不可逾越的硬规矩,才能为治理效能的提升筑牢坚实的信任根基。(金钰) |
相关阅读: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