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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无障碍设施“清障”,监管维护要同步跟上

2025-11-25 11:00:27 作者:汪代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成效初显,不少城市已启动无障碍环境专项提升行动。这些设施本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群体出行的“安全通道”,然而近期众多读者与网友反馈,部分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或缺失被占,或形同虚设、难以使用,反而成为特殊群体的“出行梗阻”。(11月24日 《人民日报》)

盲道被机动车“鸠占鹊巢”,轮椅坡道被杂物堵成“死胡同”,无障碍电梯常年贴着“故障维修”的告示——如今不少城市的无障碍设施,正从特殊群体的“出行保障”异化为“通行障碍”。这些设施从规划建设到日常管理的全链条失守,暴露出监管与维护的双重缺位。给无障碍设施“物理清障”的同时,更要为监管维护“制度补位”,才能让其真正回归便民初心。

无障碍设施的“障碍化”,在各地呈现出惊人的共性乱象。上海残障人士王女士曾反映,家附近商场的无障碍通道被外卖车长期占用,她每次通行都要联系物业反复协调;北京某老旧小区的盲道不仅被共享单车围堵,还因地砖松动形成高低差,反而成了“绊脚路”;广州地铁某站点的无障碍电梯半年内“故障”十余次,维修响应始终滞后。这些场景背后,是8500多万残障人士及海量老年群体的出行困境,更折射出社会支持体系的短板。

问题根源在于“重建设、轻管理”及监管缺位。建设中,部分项目为应付考核存在设计缺陷,监管前置审核流于形式;使用后,“多头管理”导致设施出问题时推诿扯皮;且处罚机制乏力,对占用行为多仅口头警告,难以形成约束。

无障碍设施的“失效”,本质上是对基本权益的漠视。对行动不便群体而言,畅通的盲道、可用的坡道不是“福利”,而是保障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刚需”。当视障人士被迫在机动车道摸索前行,当肢残人士因电梯故障被困在地铁站,这些“障碍”不仅阻断了物理空间的通行,更消解了社会包容的温度。若任由这种乱象蔓延,不仅会让无障碍建设成果付诸东流,更会损害行动不便群体的切身利益。

给无障碍设施“清障”,需构建“监管有力、维护有保障”的长效机制。要明确住建统筹、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责任体系,将设施维护纳入网格化管理;全流程监管需严把建设标准验收关,通过“电子巡查+市民监督”快速处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同时完善追责机制,对个人处以高额罚款,向管理方追责,严重者纳入信用黑名单。

无障碍设施的完善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的“试金石”。从“有设施”到“好设施”,从“建起来”到“用起来”,考验的不仅是建设能力,更是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当监管漏洞被补齐,维护责任被压实,无障碍设施才能真正成为特殊群体的“安全通道”。让每一条盲道都畅通无阻,每一部电梯都随叫随到,这既是对个体权益的保障,更是社会文明应有的温度与底色。(汪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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