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网红网店成为偷逃税的“温床”
| 2025-11-17 11:30: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期,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青岛等地税务部门曝光了近几年依法查处的6起网红和网店偷逃税案件。从公布的案件看,有的在网上开设网店却刻意隐瞒线上销售收入,拒不申报纳税;有的伪装成小规模纳税人,隐匿真实经营收入;有的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电商平台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虽然偷逃税手段不一样,但本质上都是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来逃避纳税义务。这些行为损害国家利益,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11月14日《经济日报》)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迅猛发展,网红网店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成为拉动消费、促进就业的重要力量。然而,在流量红利的诱惑下,部分网红经营者将“依法纳税”抛之脑后,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私户收款等手段大肆偷逃税款,严重侵蚀国家税收根基,破坏市场公平秩序。近期多地税务部门曝光的多起典型案例,再次敲响警钟:必须坚决遏制“靠偷税赚快钱”的歪风,别让网红网店沦为税收监管的“盲区”与逃税避税的“温床”。 从内蒙古郭鑫鑫偷税案,到青岛尚品优食品店隐匿百万销量仅申报36元税款,这些案例暴露出部分网红经营者心存侥幸、利欲熏心的现实。他们利用个人账户转移收入、伪装小规模纳税人、逃避平台监管,企图将本应缴纳的税费转为“利润”。然而,税收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依法纳税是每一个经营主体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当个别网红通过偷逃税降低“成本”,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时,守法经营的中小企业反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严重损害市场公平与营商环境。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行为若得不到有效遏制,将对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深远危害。头部网红偷税被查的案例反复证明:靠违法手段攫取短期利益的模式不可持续。一旦被查处,不仅面临高额追缴罚款与滞纳金,个人信誉崩塌,更可能面临全网封禁、品牌解约等连锁后果,最终“赚快钱”变成“赔大钱”。平台经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从野蛮生长转向合规经营,而税收合规正是其中最基础、最关键的一环。 值得肯定的是,监管正从“事后查处”迈向“源头防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自10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税务监管迈入“以数治税”的新阶段。平台作为交易数据的掌握者,被赋予报送涉税信息和协助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这不仅强化了平台责任,也推动其建立内部税收风控机制。当平台数据与税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实现共享,一个“源头防控+过程监管+信用约束”的闭环监管体系正在形成,网红偷逃税的操作空间将被极大压缩。 要彻底铲除网红网店偷税的土壤,还需多方协同发力。税务部门应持续加大稽查力度,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平台企业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入驻审核与交易监控;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也应联动协作,将税收合规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应加强对网红及电商从业者的税法宣传与合规指导,提升其纳税意识。 唯有坚持“税收公平、依法纳税”的底线,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引导合规,才能让网红网店真正成为促进消费、带动就业的“新引擎”,而非偷逃税的“温床”。让守法者畅通无阻,让违法者寸步难行,方能构建公平、健康、可持续的数字经济生态。(汪昌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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