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 最新原创 > 正文

银行取款遭盘问,反诈还是越界?

2025-11-12 11:27:03 作者:张西流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持续强化,成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一环。然而,当防护网越织越密,一些执行层面的做法,是否在无形中模糊了必要的边界。前不久,一位律师在银行取款时被询问私人用途,以及一名医生因手机号可能存在涉诈风险而停机的遭遇,将这一现实矛盾推至台前。两起事件虽是个案,却共同指向一个普遍性疑问:我的钱、我的号,究竟谁来做主?(11月11日 央视新闻)

近日,山东东营一名律师取款不足5万元,仅因用途为“随礼”,便遭银行柜员反复追问资金来源,甚至被翻查流水、报警核查,最终愤然离去。这一事件引发舆论哗然,也再次将“银行取款盘问”这一老问题,推上风口浪尖。在反诈形势严峻的背景下,银行加强风控本无可厚非,但若以反诈之名,行“有罪推定”之实,无疑已背离法治精神,沦为对公众权利的粗暴干预。

诚然,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流转的关键节点,确有反洗钱、反诈的法定义务。银行柜员作为“第一道防线”,也面临内部问责与监管压力。然而,责任不能成为越权的挡箭牌。当“1万元以上取款需说明用途”成为普遍操作,当客户被要求自证“资金清白”,这已不是风险防控,而是将公共安全责任转嫁给普通民众。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一刀切”式盘问,往往防不住真正的诈骗,却让守法百姓深受其扰。诈骗分子惯用分散转账、虚拟交易等手段规避监管,而银行却将审查重点,放在普通储户的“婚丧嫁娶”“家庭备用金”上。有网友犀利指出:“真正的诈骗防不住,总是为难老百姓!”更有甚者,反诈中心电话“无人接听”,银行却以此为由限制取款,岂非讽刺?若连银行都难以联系反诈部门,普通民众遭遇诈骗时又该如何求助?

从法律角度看,银行的问询权并非无边界。《反洗钱法》赋予银行核实交易背景的义务,但前提是“合理怀疑”,而非对所有大额交易一律设防。《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要求“最小必要”原则,银行索取与交易无关的信息,如具体消费场景、亲友转账细节,已涉嫌侵犯隐私权。央行2025年发布的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明确取消了单笔5万元以上存取款“必须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硬性要求,释放出规范执法、保护权益的积极信号。

反诈的初衷是守护安全,但若以牺牲公众信任为代价,便是本末倒置。银行应转向技术驱动的精准风控,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异常交易,建立客户风险分级与“白名单”机制,对信用良好的客户简化流程,才是可持续之道。同时,加强员工培训,避免以审讯姿态对待客户,方能重建服务温度。

反诈不能成为侵犯权利的借口。真正的安全,应建立在法治、技术与尊重的基础上,而非让普通人取自己的钱,也要如履薄冰。银行当自省:你们是在守护资金安全,还是在制造恐慌?监管部门更应尽快明确问询边界,杜绝“地方土政策”凌驾于法律之上。唯有在安全与自由之间找到平衡,金融体系的公信力才能真正立得住、行得远。(张西流)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专题推荐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