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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艺人禁演”红线不容逾越

2025-09-18 09:02:08 作者:杨博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涉毒艺人苏永康要开的演唱会,遭网友投诉后下架。

透过事件看,公众至少有两个担心。一是担心认知被扭曲。艺人涉毒后依然风光如昨,会让人有一连串的猜想:戒断之后,迟早回归舞台,沾染毒瘾又有什么顾忌?二是担心社会风向变化。复出好似“洗白”,如果形成示范效应,引来络绎不绝的效仿者,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实际上,毒瘾是一种慢性的复发性脑病,单靠意志力很难戒除。吸毒时,大脑中的“犒赏中枢”会释放多巴胺,使人产生心理渴求;只要停止“服用”,身体各个器官会出现不适反应。可以说,上瘾的阀门一旦打开,便难以关闭。倘若涉毒艺人可轻易回归荧幕和舞台,不仅可能弱化了社会对毒品危害的认知,更会传递出一种错误信号:涉毒的代价太低了。

有人会问,难道涉毒艺人就不能再就业了?禁演二十年,算不算“禁”?涉毒艺人禁演,是全面而彻底地剥夺其从事演艺工作的权利,但并非剥夺其劳动权与就业权。只要从事非演艺工作,并没有一概禁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艺人是文化偶像和价值符号的结合体。其一言一行都会对公众的价值取向、人格养成、审美习惯产生影响。归根结底,在聚光灯之下,艺人不是普通人。所以,一次吸毒,就应终身禁演。这应当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这一次,苏永康差一点就越过了“终身禁演”的红线。这说明从立法到执法,尚未“合拢”。在立法层面,如不少专家建议的,应当把涉毒艺人终身禁演固定下来。在执法层面,对文化娱乐演艺行业,应当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一改监管碎片化的现状。只要任何一个环节、参与者出问题,都应启动全链条问责机制。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曾这样写道:花在毒品上的钱是打向缉毒警的子弹。因为,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每个人都应不吸毒、不染毒,不洗白、不美化吸毒行为。当全社会对涉毒行为“零容忍”,协同共治形成合力,“守门人”各自尽责,才能真正筑牢防毒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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