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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与情理也可以温柔地兼顾

2025-09-11 10:43:13 作者:连海平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一对夫妻称,二人在自如平台上合租了套间中的一间房间,却因生了小孩被房东认为“违约”,被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搬离。租客王女士称:“如果没有搬离,房东会把他们的个人物品、行李等全部清走,若有经济损失,后果自负。”(9月10日光明网)

弄清来龙去脉,发现此事还真不是一对一错的关系。双方背后都有网友站队,站在平台、房东一边的,拿法理说事,代表性意见如“合同就应该遵守,应该有契约精神,说好了不能住未成年人,就是不能住”;站在租客一边的,用情理说事,主要观点如“王女士因为在合租房里生孩子,就要被‘扫地出门’,非常不人道”。

情理以情动人,这种情况凭谁听了心里都堵得慌。要不是因为条件限制,谁愿意夫妻俩和别人合租套间、蜗居一室,甚至孩子出生之后都搬不了?现在让他们搬出去,一时之间他们去哪里找合适的住处?狼狈之境,不难想象。

法理以法为纲,让人无法反驳,白纸黑字的房屋租赁合同,租客也是阅读过并签了名的,如今租客违约在先,对方按章办事似乎无可厚非。除非,你能够证明这份合同不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当然,情理也并不总是站在租客夫妻这一边。因为套房是几个人一起合租的,这么多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平时难免磕磕碰碰,当租客夫妻一家突然增加成员,而且还是婴儿,对其他租客的影响就更大了。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露出不满亦属情有可原。

法理与情理无法兼容吗?其实不然。人是有感情的、有智慧的,只要各方都拿出同理心,从他人角度看问题,从自己身上想办法,办法总还是有的。就在昨天中午,该平台在微博上发文称,在各方工作人员连夜沟通调解下,租客夫妻决定为其家人寻找新的、更合适的居住空间;其他室友们也同意给予其更宽松的时间去寻找新居所;在过渡期内,平台对各方进行适度补贴。

各退一步,海阔天空,问题不就基本解决了吗?值得点赞的是,平台放软身段、放低姿态,拿出钱来对各方进行适度补贴,从而降低了协调难度,加快了问题的解决速度。

由此事说开去,现在的房屋租赁市场对某些群体不友好并非个别现象。一些房东、平台为了减少麻烦,对租客提出了很多附加要求,比如不租给老年人。在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语境下,“居者有其屋”应是底层逻辑,其中的痛点堵点,需要各方高度重视并合力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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